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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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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屆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為781名,現實有代表755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務和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機構,下設預算工作委員會。

  1.辦公廳的主要工作

  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籌備和常務委員會會議、主任會議、機關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和議案辦理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常務委員會機關的會務、值班、接待、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工作;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與國外議會的友好交往工作;負責常務委員會公報、公告的編印發佈工作;負責常務委員會的資訊工作和有關刊物的編輯工作;負責辦公現代化、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和機關保衛工作;負責市人大常委會網站、機關局域網的運作維護及資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公室負責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市人大常委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公室負責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綜合性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2.各辦公室的主要工作

  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根據專業分工,承擔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或者專門委員會交付的以下工作:

  承辦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其他議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法規立項論證工作和立法後評估工作,對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法規草案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為常務委員會或者專門委員會審議地方性法規案、其他議案和工作報告做好準備工作;承辦檢查憲法、法律、法規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議、決定執行情況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以及專門委員會審查有關專項工作報告的準備工作;承辦對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審查的有關工作,對市人民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本市各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和決定進行研究,對同憲法、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提出意見;對同本辦公室工作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承辦代表對專門問題進行調查、視察和座談的組織工作,檢查有關單位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根據主任會議決定,對質詢案和受質詢機關的書面答復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向主任會議報告;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徵求意見的法律草案,組織有關單位和代表進行討論,提出意見;承辦專門委員會會議的籌備和服務工作。法制辦公室還承擔制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有關工作及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的有關準備工作。財政經濟辦公室還承擔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為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有關準備工作。

  3.預算工作委員會的主要工作

  預算工作委員會對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主任會議、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交付的涉及市政府預算、決算和審計等方面的議案和工作報告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承擔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為市人代會審查批准預算草案,常委會審查批准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的有關準備工作,起草有關審查報告;承擔有關預算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和執法檢查的有關工作;開展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

  4.各室的主要工作

  研究室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本市民主政治建設中進一步完善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半年工作情況的報告、年度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和常委會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等文稿;負責市人大理論研究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常務委員會新聞宣傳報道的日常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北京人大》的編輯出版工作,管理《北京人大》編輯部;負責《北京志o人民代表大會志》編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積累、整理、管理有關圖書資料。

  代表聯絡室負責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服務;協助、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負責代表的來信來訪、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接待代表日的有關工作;協調並會同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組織代表的視察工作;受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委託,協助組織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北京代表團代表在本市的活動。

  人事室負責市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人事任免事項的準備工作、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補選全國人大代表的準備工作,選舉、補選市、區(縣)和鄉(鎮)人大代表的指導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市人大常務委員會機關的人事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6年,納入本部門決算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2家,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財務處、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8367.7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257.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110.1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7249.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5%,比年初預算增加2596.61萬元,主要原因是依據有關政策,在職及退休人員統發工資、在職人員職業年金、死亡人員撫恤金和購置公務用車費用等增加所致。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7.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5%。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545.04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891.94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離退休人員統發工資支出、死亡人員撫恤金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9275.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9.67%;項目支出6269.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3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6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822.73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544.8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804.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88.81%;教育支出140.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48.0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8.0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51.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2.2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6年度決算13804.9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64.42萬元,增長1.95%。其中:

  “人大事務”2016年度決算13804.9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64.42萬元,增長1.95%。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相關政策,致使人員經費支出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2016年決算140.6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76.07萬元,下降55.59%,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6年決算140.6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76.07萬元,下降55.59%,主要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壓縮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決算1248.0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878.51萬元,增長237.74%,其中:

  “行政單位離退休”2016年決算1182.9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813.41萬元,增長220.12%,主要原因:一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離休人員離休費等相關政策,致使離休人員離休費支出有所增加;二是退休人員2016年人員經費支出納入社保基金支付範圍,實際執行中,1-9月份的退休人員退休費仍在工資統發中支出,年末根據實際支出情況對退休費預算進行了相應調整。

  “撫恤”2016年決算65.1萬元,2016年年初無預算,為死亡人員撫恤和喪葬費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決算351.1816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75.12萬元,下降17.62%,其中:

  “醫療保障”2016年決算351.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75.12萬元,下降17.62%,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12月份醫療保險費未劃款。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275.0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85.2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82.66萬元增加502.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19.3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80.45萬元減少61.13萬元。2016年,根據中央八項規定,本部門從嚴從緊控制因公出國(境)人數、範圍及規模,因公出國(境)費用用於與國外地方議會間的友好交流及立法培訓等方面,主要包括:市人大代表團分批赴澳大利亞、日本、緬甸、拉脫維亞、哥倫比亞、牙買加等國進行友好訪問以及赴德國、美國等國進行研修培訓。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4個,3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4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25.8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05.21萬元減少79.4萬元。主要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外省市人大來京學習、考察批次和人次減少所致。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內外事接待食宿費等支出。內事公務接待157批次,935人次;外事公務接待25批次,24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940.1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97萬元增加643.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609.3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609.31萬元。主要用於更新國I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2016年購置(更新)29輛,車均購置費21.0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330.8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97萬元增加33.85萬元,主要用於更新國I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的保險費及車船稅(列入“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中支出)。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1.9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4.5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9.6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4.67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42輛,車均運作維護2.3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48.74萬元,比上年增加41.52萬元,增長2.18%。主要原因:一是由於辦公樓使用年限較長,老化嚴重,存在安全隱患,辦公樓部分設備設施維修改造支出較大;二是受物價上漲因素影響,水電氣熱等辦公樓日常消耗支出增加。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626.9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78.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748.5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26.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626.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4581.66萬元,其中:汽車142輛,4246.0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2131.71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26%,涉及金額2871.98萬元。其中對1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對19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20個項目的評價均分為92.69分,評價等級為優秀。其中:18個項目得分在90分以上,優秀率為90%;2個項目得分在85-90分之間,良好率10%。

  20個項目實際支出財政資金共計2782.48萬元,財政預算執行率為96.88%,項目預算執行情況較好。從評價結果來看,納入績效評價的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真實、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強,各項業務工作開展有序;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有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了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較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良好,基本達到了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援、規範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預期效果,同時保障了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有關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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