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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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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2)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全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全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産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保護工作。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資訊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30個,其中:

  (1)行政單位匯總錄入23戶,包括:市局機關本級、東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陽分局、海淀分局、豐臺分局、石景山分局、門頭溝分局、房山分局、燕山分局、大興分局、通州分局、順義分局、平谷分局、懷柔分局、密雲分局、昌平分局、延慶分局、天安門分局、西客站分局、開發區分局、首都機場分局、稽查大隊。

  (2)事業單位匯總錄入7戶,包括:工商局幹校、北京工商經濟消息中心、北京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商局檔案中心、工商局後勤中心、北京廣告管理服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77278.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66468.8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0809.3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60278.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28%;其他收入6190.7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7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3589.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34.4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4.66%;項目支出23555.0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33%。

  2016年結余分配2.8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3685.77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8243.9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7303.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2.62%;教育支出528.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27.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084.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4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37303.7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8910.74萬元,增長6.94%。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款)2016年度決算137303.7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8910.74萬元,增長6.94%。主要原因:更新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追加公務用車更新購置費;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經費支出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28.3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23.36萬元,下降29.71%。其中:

  “培訓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528.3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23.36萬元,下降29.71%。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27.0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83.29萬元,增長122.95%。其中:

  “行政單位離退休”1717.4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73.69萬元,增長64.54%。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增加,經費支出增加。

  “撫恤”609.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09.6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撫恤金無法預測,不能列入年初預算,均在2016年度追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084.7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09.62萬元,降低2.52%。其中:

  “醫療保障”8084.79萬元,比2016年減少209.62萬元,降低2.52%,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支出減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5143.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23個行政單位、7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購置支出(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161.93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830.46萬元增加3331.4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83.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90.2萬元減少6.3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經費;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德國大數據應用監管培訓、赴美國城市群區域發展與大城市治理培訓、赴歐洲知識産權制度調研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9個、3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15.0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34.46萬元減少19.3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經費。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工商局人員來京調研、考察、交流。公務接待254批次,公務接待301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6062.9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705.8萬元增加3357.1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4354.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4354.75萬元。主要原因:更新全系統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397輛,車均購置費10.9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708.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705.8萬元減少997.6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經費。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59.3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42.5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08.7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97.6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38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4847.05萬元,比上年增加1233.24萬元,增加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093.9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59.3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834.5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305.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1.3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404.8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4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51368.03萬元,其中:汽車1381輛,22030.18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675.33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3%,涉及金額5057.46萬元。評價結果總體評價級別為良好及以上,被評價項目達到了預期效果。被評價項目組織機構健全,內部職責分工明確,能夠按照有關要求組織項目實施,按照預期進度執行,實施過程中各項內容均已達到相關規定及要求,實現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財務核算總體規範,年度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通過項目支出績效管理,促進了業務工作的有序開展,提升了預算管理水準,發揮了預警和保障作用。

  二、商品品質監管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之一,該項工作直接關係到我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管效能。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發的《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市工商局連續多年開展本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工作,有效的提升了我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狀況,切實改善了我市的消費環境。

  商品品質監管經費是對我市建材、家用電器、汽車配件、電腦及配件、學生用品、服裝、電動自行車、塑膠製品、珠寶玉石貴金屬製品、紙製品等流通領域的商品品質進行抽檢的檢測費。總體目標:進一步強化首都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管的制度化、程式化、規範化建設,健全和完善商品品質抽檢工作體系,全面提升北京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狀況,營造首都良好的消費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減輕和消除不合格商品對公眾産生的影響,引導企業良性發展。具體目標:擬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室內建築裝飾裝修材料等16大類商品的品質抽檢及風險監測工作,全年預計完成各類商品總計不少於4000組。其中,含涉及網路交易的商品不少於1000組。抽檢及風險監測工作涉及商品數量完成率達到100%,對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進行對外發佈或進行消費教育提示。全年通過北京市工商局官網向社會發佈不合格商品資訊不少於30次。

  項目預算批復資金1880萬元于2016年2月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實際支付1861.33萬元,結余資金18.67萬元,項目預算執行率99.01%。

  該項目項目績效目標比較明確,組織機構健全,內部職責分工明確,能夠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有關規定開展本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工作。項目承檢機構嚴格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商品品質監管經費政府採購項目》公開招標的檢驗單位進行選擇,完成品質較好。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2016年商品品質監管經費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87.98分,其中,項目決策14.10分,項目管理26.02分,項目績效47.86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細化量化不夠,績效指標的可評價程度及績效亮點體現不足。

  2、項目抽樣方案及抽樣計劃尚需完善,計劃與實際抽樣還存在差異,精準度不夠。

  (四)建議

  1、科學編制項目預算,將檢測費用與檢測樣品購置費用分開預算,並按預算明細執行。

  2、加強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細化項目的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提高績效指標的可評價程度。

  3、進一步細化項目的實施方案及抽樣計劃,注重數據分析,力求方案細化,計劃精準及與預算的匹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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