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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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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簡稱市商務委)是負責本市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市商務委本級(不含口岸辦)設辦公室、流通規劃處、總部經濟發展處等23個內設機構,並設有機關黨委、工會和離退休幹部處,以及設在機構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2個內設機構。

  市商務委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提出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推進本市流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促進本市城鄉市場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務業(不含住宿業)重點設施,以及大宗産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市級大型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的佈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商業體系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本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規範市場運作、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參與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本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有關重要生産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作、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資訊,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組織落實中央及本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商品供應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物流配送重點設施佈局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

  7、負責本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和進出口商品配額、加工貿易合同的管理工作,協調北京地區各類進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監督進口機電産品的招標活動,指導對外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天竺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相關行業指導工作。

  8、負責本市技術貿易工作,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件。

  9、牽頭擬訂本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10、協助承擔本市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負責涉及本市的世界貿易組織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承擔本市進出口公平貿易、産業損害調查及産業安全應對工作;受商務部委託,配合做好本市反壟斷的相關工作。

  11、負責本市外商投資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以及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本市投資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審批以及開發區的外商投資工作;加強與港澳臺地區的經濟合作交流。

  12、負責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與國外多雙邊經濟、技術援助的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按許可權依法核準本市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13、負責指導、協調本領域安全生産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本領域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依法對本市食鹽生産、批發和典當、棉花收購加工、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14、負責全市商業服務業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引導、推動並組織協調商業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及“老字號”傳承人才培養工作。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除市商務委本級外,納入市商務委2016年度部門決算的還有12家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具體是: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事務中心,北京市商務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教育中心(北京市對外貿易學校),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應急儲備保障中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離退休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商務舉報投訴中心,《時代經貿》雜誌社,北京市流通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商業資訊諮詢中心)及世界貿易網點聯盟北京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325970.7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94584.15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95.5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1291.0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90042.6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46%;事業收入3130.9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6%;經營收入176.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6%;其他收入1234.2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88676.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6.3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62%;項目支出272269.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4.32%;經營支出170.2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6%。

  2016年結余分配231.4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37063.11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4260.9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18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34%;教育支出5164.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8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7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3.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交通運輸支出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資源勘探資訊支出7410.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53164.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06%;其他支出2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518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53.08萬元,增長3.78%。其中:

  “商貿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1518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53.08萬元,增長3.78%。主要原因:年中新增服務業擴大開放試點一週年評估經費及通州區物流體系、商業體系研究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164.1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49.54萬元,增長11.91%。其中:

  “職業教育”(款)2016年度決算5130.0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97.92萬元,增長13.19%。主要原因:北京市對外貿易學校根據基礎設施改造和教學配套軟硬體設施提升需求增加部分項目經費保障。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34.1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8.37萬元,下降58.62%。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繼續嚴格控制培訓費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7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750萬元。其中: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27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750萬元。主要原因:年中中央安排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83.5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3.73萬元,下降10.6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283.5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3.73萬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實際變動情況及相關政策,年中減少離退休人員經費。

  5、“交通運輸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 9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9萬元。其中:

  “車輛購置稅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9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9萬元。主要原因:年中按照相關規定,向報廢更新老舊社會車輛的車主兌現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6、“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7410.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60.75萬元,增長26.68%。其中:

  “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7410.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60.75萬元,增長26.68%。主要原因:年中撥付2016年度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商業部分)。

  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53164.5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36036.53萬元,增長116.14%。其中:

  “商業流通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141278.2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88128.24萬元,增長165.81%。主要原因:年中撥付2016年度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專項資金及新出臺的“促消費、穩增長”相關政策資金。

  “涉外發展服務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56650.4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3900.41萬元,增長149.01%。主要原因:年中撥付2016年度北京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及中央財政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55235.8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4007.88萬元,增長33.98%。主要原因:年中撥付中央財政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及“惠民放心肉”資金。

  8、“其他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 2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00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2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撥付涉密項目資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5451.8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2個行政單位、11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63.43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68.65萬元減少5.2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20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22.30萬元減少13.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繼續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和相關支出;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境外展覽展示等商貿促進活動以及赴境外推介京交會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2個、56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7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0.5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65萬元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商務合作與交流、有關部門及專家工作研討等活動。公務接待6批次,公務接待7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54.0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45.70萬元增加8.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53.0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53.02萬元。主要原因: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2016年更新3輛,車均購置費17.6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45.7萬元減少44.7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車改革後公務用車減少,使得相關費用減少;二是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繼續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維支出。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2.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8.7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2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2.16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7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990.35萬元,比上年增加144.04萬元,增長17.02%。主要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市商務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535.4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269.7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05.8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559.8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669.7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2.2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06.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3.1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2435.44萬元,其中:汽車91輛(其中:財政撥款供養汽車70輛,非財政撥款供養汽車21輛),2330.5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市商務委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152829.42萬元。21個評價項目中,20個“達成預期指標”,1個“基本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好”。從評價情況看,項目立項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定合理;項目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實際執行嚴格落實制度規定,財務核算總體規範;項目績效目標總體實現,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從實際效果看,市商務委通過預算績效管理保障了部門職能履行,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全市商務運作保持了穩中有進、穩中提質的良好發展態勢。

  二、2016年節能減排産品促消費政策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進一步擴大消費需求,引導商業“規範化、連鎖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環境污染,引導綠色消費理念,促進節能減排,北京市自2015年11月27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為期三年的節能減排政策,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減排商品,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補貼。

  2016年兌付節能減排産品促消費政策資金8.27億元,補貼品類12個,26家定點銷售企業共銷售節能減排商品230余萬台。

  (二)評價結論

  委託第三方機構採用案卷分析研究、實地調研、問卷調查、網際網路檢索等方法進行績效評價。截至2016年底定點銷售企業共銷售節能減排商品230余萬台,銷售額達79.35億元。根據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和市水務局提供的標準測算,年節電1.65億度,折合標煤5.2萬餘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0萬噸,相當於5.5萬個家庭一年的用電量;節水10萬餘噸,相當於1000個家庭一年的用水量。引導生産企業加大了對節能商品的研發投入和北京市場節能商品的投放力度。通過對消費者購買一級、二級能效家電給予適當補貼,引導消費者綠色消費理念,踐行節能環保消費模式。同時,節能減排銷售企業切實有效地執行政策,真誠服務消費者,使消費者實實在在享受到政府補貼資金的實惠。第三方機構最終評定本項目的績效評價得分為 96分,績效等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應進一步提高項目績效指標的細化、量化程度。

  (四)建議

  制定科學、清晰、簡潔、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直接關係到資金的管理水準和效益能否得到真實、客觀的反映和正確的評價。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是實施績效評價的重點,建議以本次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在以後年度進一步完善,使績效評價工作和結果日趨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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