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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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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是1990年成立的局級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為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與發展進行決策研究,統一規劃和組織市農口各區縣、局及有關單位開展農村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負責北京市農口經濟資訊系統的規劃、開發、建設與管理,負責市農口綜合經濟資訊的採集、存貯和開發利用,為領導機關和郊區農民開展資訊服務;承擔郊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工作,推動其改善經營管理;承擔北京市農村經濟地方法規的監督與實施;承擔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農業區劃和規劃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改革試驗區和農業區劃成果應用試驗試點的工作;開展對郊區農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關地方誌、文獻資料的編纂工作;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市內外以及國際學術交流。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為全額預算撥款事業單位,下設三個所屬單位: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本級)、北京市城鄉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農村財務管理事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0,122.0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0,122.0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0,118.2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其他收入3.8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469.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1.14%;項目支出5573.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86%。

  2016年結余分配3.7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649.07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469.2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95.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9.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7%;農林水支出8896.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3.9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395.7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404.12萬元減少8.35萬元,下降2.07%。其中:

  “進修與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395.7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8.35萬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單位精簡培訓。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38.0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35.90萬元增加2.14萬元,增長5.9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38.0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14萬元,增長5.96%。主要原因是根據政策2016年增加離退休人員經費。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39.18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139.18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

  4、“農林水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8896.2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8768.63萬元增加127.60萬元,增長1.45%。其中:

  “農業”(款)2016年度決算8896.2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7.60萬元,增長1.45%。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為北京市精準扶貧政策出臺做好前期摸底調研工作,追加“北京市500個低收入村摸底調研項目”193萬元。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本年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895.3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

  包括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0.5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4.55萬元減少13.9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6年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開支。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2.3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5.95萬元減少3.63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控制接待範圍和接待標準。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招待專家項目論證、外埠兄弟省市來京交流座談等。2016年公務接待26批次,41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38.2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48.60萬元減少10.33萬元。其中,2016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38.2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48.60萬元減少10.33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國家規定國1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停用報廢,減少了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3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4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4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03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14.56萬元,比上年596.88萬元減少82.32萬元,減少原因:單位本著節約開支,綠色環保,2016年節約了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會議費等82.32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85.8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4.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41.3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85.8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73.4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0.8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012.70萬元,其中:汽車26輛,568.37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單位本年無此項收、支情況。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42%,涉及金額3641.00萬元。評價結果是:

  單位確定評價的30個項目,其中組織相關業務處室對24個項目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實施簡易評價,重點對三資監管平臺升級改造等6個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委託第三方採取普通評價方式實施考評。5月26日,組織召開了專家評價會,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考評,圍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項目績效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了具體建議。從普通評價和簡易評價的結果看,採用簡易程式評價的24個項目評價平均得分86分,採用普通程式評價的6個項目平均得分80分。2016年預算項目績效目標基本全部完成,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應有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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