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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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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文物局是主管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關,主要職責是:

  1.執行國家有關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並監督檢查;擬訂有關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

  2.負責申報推薦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産工作;研究提出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方案並監督實施;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研究提出劃定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的意見;審核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

  3.指導、協調北京地區博物館業務工作;核準博物館設立、主要事項變更;組織開展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部門館藏文物鑒定、調撥和交換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博物館建設。

  4.負責文物建築修繕、搶險加固和遷(復)建工程審核報批工作,並組織驗收;審核文物保護單位的遷移、改建和拆除工程。

  5.負責本市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工作;研究提出保護地下文物埋藏區的意見;負責出土文物的調撥。

  6.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文物的違法違章案件。

  7.負責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經營活動,對舊貨市場實施文物監管;負責文物商店的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出入境文物的鑒定管理。

  8.負責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與國內外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動。

  9.規劃、指導本市文物、博物館系統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的文物、博物館系統開展文物科學研究和文物科學保護工作。

  10.指導區、縣及有關部門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文物局所屬單位28家參加了2016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級(含本級行政及本級事業)、北京市文物局圖書資料中心、北京遼金城垣博物館、老舍紀念館、北京文博交流館、北京市大葆台西漢墓博物館、北京石刻博物館、北京市古代錢幣展覽館、徐悲鴻紀念館、北京西山大覺寺管理處、北京市團城演武廳管理處、北京市正陽門管理處、北京市古代建築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首都博物館、北京市白塔寺管理處、大鐘寺古鐘博物館、北京藝術博物館、北京古代建築博物館、北京市文物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西周燕都遺址博物館、北京市文物局資訊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品質監督站、孔廟和國子監博物館、北京奧運博物館、北京市文物進出境鑒定所、北京市文物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文物局老幹部活動站等。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63705.4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24984.7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18.4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8602.1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87555.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0.05%;事業收入35514.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8.42%;其他收入1914.6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53%。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2901.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5.7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5.53%;項目支出76625.9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4.47%。

  2016年結余分配441.1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60362.60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4719.3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50.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1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3768.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98.8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0.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9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50.2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9.93萬元,下降16.6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150.2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9.93萬元,下降16.61%。主要原因是貫徹厲行節約方針政策,壓縮培訓經費。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83768.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0146.35萬元,增長31.67%。其中:

  “文物”(款)2016年度決算83768.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0146.35萬元,增長31.67%。主要原因:一、追加奧運博物館基本建設經費10000萬元;二、奧運博物館展覽製作設備運作經費6983.9萬元;三、首都博物館追加經費4000余萬元(主要包括首都博物館中央地方共建轉移支付2054萬元、社會化用工800余萬元、基礎設施改造及展覽補助經費1000余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800.2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91.1萬元,增長158.8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800.2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91.1萬元,增長158.86%。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及退休金清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602.7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6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23.11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48.18萬元減少25.0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31.8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31.88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用於赴模里西斯參加布展開幕式;赴日本舉辦展覽;赴荷蘭、義大利洽談展覽團組;赴日本參加優秀公務員友好訪問;赴斯洛維尼亞、巴西、秘魯文化交流出訪;赴臺舉辦“第二屆京臺博物館交流與合作研討”;赴香港對接第20屆京港洽談會對接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7個、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98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18.7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3.90萬元減少5.12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國家“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開支。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省市間文博單位業務交流等接待。其中:國內公務接待576批次,國內公務接待269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72.4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92.40萬元減少19.9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72.4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92.40萬元減少19.95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國家“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開支及公務用車改革等。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8.9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8.2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2.6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57萬元。2016年實有公務用車8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99.80萬元,比上年增加31.02萬元,增加原因是由於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使機關運作經費增加。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文物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203.1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569.9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8570.4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4062.8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460.8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0.4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138.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3.6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58652.87萬元,其中:汽車89輛(財政撥款供養87輛,非財政資金供養汽車2輛),1992.15萬元。其中的財政資金供養車輛數與公務用車保有量相差4輛,包括首都博物館2輛清潔用車;文物局資料中心、資訊中心根據公務用車改革要求,已將原有2輛公務用車交北京市産權交易中心,但尚未處置,故資産庫中未做核銷處理。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套),10051.5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文物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4.55%,涉及金額40025.18萬元。佔部門預算金額的67.09%。簡易程式評價項目94個,其中評價結論為“優秀”的項目數量為89個,佔簡易程式績效評價的94.68%,評價結論為“良好”的項目數量為5個,佔比5.32%。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評價分數為87.31,評價結果為“良好”。從評價情況看,各級項目單位已對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有了基本了解,已經初步具備編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能力,各單位決策程式較為規範,決策依據較為充分,項目預算編制準確,預算執行率高。項目實施情況較好,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産出目標,項目實施效果基本實現了項目預期績效,在北京市文物保護及利用、博物館展覽、“文化走出去”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實現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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