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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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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京政發〔2002〕24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將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56號),設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市城管執法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依法開展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相關工作。

  2.組織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檢查;負責向市、區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6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轄屬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科技資訊中心3個單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5966.8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5393.21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573.6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5383.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3%;其他收入10.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7%。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994.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219.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8.15%;項目支出7774.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1.85%。

  2016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72.42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988.3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76.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00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06.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2.71%;城鄉社區支出14105.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94.1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476.7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8.17萬元,下降3.6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476.7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8.17萬元,下降3.67%。主要原因:該項經費主要用於城管執法系統教育訓練培訓和機關人員培訓,幹部調訓相關工作未完全開展。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0.5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0.03萬元,增長5.4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0.5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0.03萬元,增長5.45%。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增加至7人,根據政策追加安排退休人員統發經費。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406.0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6.83萬元,下降3.98%。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406.0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6.83萬元,下降3.98%。主要原因:人員和繳費基數變化致使支出減少。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4105.0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94.80萬元,下降2.72%。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14105.0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94.80萬元,下降2.72%。主要原因: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和公務用車改革要求,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減少及項目採購結余等。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219.52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1.7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3.60萬元減少161.8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51.80萬元減少51.80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未批准因公出國指標,我局按程式對因公出國(境)預算進行了調整。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1.0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0.00萬元減少8.93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支出。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城市管理部門城管執法體制改革交流接待用餐。公務接待9批次,公務接待10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50.7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51.80萬元減少101.0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公車改革後,我局僅保留部分應急保障等公務用車,目前無公務用車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50.7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51.80萬元減少101.08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年初預算按照46輛公務用車安排,2016年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我局部分公務用車提留劃轉北京市行政執法車輛管理中心,實際供養車輛減少。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使用車改前已繳費的公務加油卡結余保障,公務用車維修24.4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5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76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1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06.47萬元,比上年減少32.63萬元,減少原因: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和公務用車改革要求,加強日常公用經費管理,郵電費、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車運作維護費等相對減少。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692.3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38.9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53.4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72.8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2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170.3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0.6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0929.78萬元,其中:汽車56輛(含公務用車改革後待調撥北京市行政執法車輛管理中心部分車輛),1137.64萬元;單價100.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2953.62萬元。績效評價項目採取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兩種形式實施,從評價情況看,所涉及的項目立項符合相關管理規定,立項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定比較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健全,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政府採購程式完善,預算成本控制有效;達到了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項目實際效果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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