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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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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成立於2009年3月,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推動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金融市場建設和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等。內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研究室、銀行服務處、證券期貨服務處、保險與非銀服務處、金融市場處、農村金融處、金融協調處、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場外市場處。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行政編制77人,實際在職71人,退休2人;

  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事業編制17人,實際在職12人。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8674.5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667.73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6.8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8653.3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6%;其他收入14.4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403.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1.45%;項目支出6600.9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8.55%。

  2016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71.37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388.0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98.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8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5%;金融支出8202.0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7.7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98.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131.55萬元減少33.37萬元,減少25.37%。主要原因為縮減一般行政經費支出。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醫療保障”2016年度決算87.84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90.29萬元相比減少2.45萬元,減少2.71%。

  3.“金融支出”

  “金融部門行政支出”2016年度決算8199.5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6001.23萬元增加2198.34萬元,增加36.63%。主要原因為增加車改後車補及增加首都金融綜合資訊服務平臺項目經費、增加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檢查經費及打非專項整治經費等。

  “金融部門監管支出”2016年度決算2.4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4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為撥付以前年度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資訊系統經費尾款。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情況。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87.1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61.7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87.53元減少25.7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18.3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35萬元減少16.70萬元。主要原因:出國計劃調整,減少出境培訓團組,增加出訪考察團組;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京臺論壇等重大金融活動、組織金融推介、創新境外培訓出訪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0個,累計2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7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4.2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7.83萬元減少3.5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調研人員、金融機構有關人員、市、區縣有關部門人員等。2016年公務接待共27批次,42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公務用車維護費決算數39.2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44.70萬元減少5.4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支出。2016年實有公務用車10輛。另外因工作需要臨時租用車輛,公務用車車均運作維護費3.5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14.01萬元,比上年增加99.86萬元,增加原因:一是實有人數增加,二是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85.8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17.7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767.0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85.1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8.2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15.3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5.6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391.41萬元,其中:汽車11輛,268.75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情況。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2621.46萬元。評價結果: 本次抽取的9個簡易評價項目根據自評表格式及內容,由績效評價工作組參考項目資料進行打分,1個普通評價程式項目由績效評價工作組組織專家組從決策、管理、績效三個方面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打分,經評價,我局本次被評價的10個項目中有7個項目評價等級為“優秀”,有3個項目評價等級為“良好”。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融資性擔保行為,依據《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門令〔2010〕3號)、《北京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京金融〔2010〕94號)精神,市金融局開展融資性擔保機構年度檢查工作、許可證換證審批工作、新設/變更事宜的審批工作以及風險事件處置工作。該項目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對2016年全市不參加換證的61家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年度現場檢查工作;二是針對2016年59家屆滿需要換發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換證檢查工作。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經營合規性、公司主體資格、董事和監事等高管人員任職情況;公司治理、經營管理模式、風險控制、決策程式、內控制度;公司風險控制、擔保業務開展情況、資本金分佈情況、風險監管指標、財務監管指標等。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該項目綜合考評得分90.4分。其中,項目決策13.42分,項目管理27.58分,項目績效49.4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合同管理不夠嚴謹,存在合同倒簽情況。合同簽署不夠嚴謹。市金融局與乾坤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事項于2016年3月15日經市金融局辦公會研究確定,並於3月25日簽訂合同,而合同中服務期限則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存在合同倒簽情況。

  2.成本控制有待加強,績效成果資料展示不夠充分。成本控制有待加強,嚴格履行厲行節約原則。2016年5月20日召開的2016年北京市融資擔保行業年度工作會議,該會期一天,應為無住宿會議,但費用列支了4人住宿費1200元,不符合《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的要求。績效成果展現不夠充分,如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如何處置、指導工作等方面缺少深入分析及改進措施。特別是對檢查中發現的共性、集中問題等缺少處置辦法等。缺少培訓效果、財政資金投入後産生的效果、效益等佐證資料。未對服務對象滿意度進行滿意度調查,缺少明確調查方式和調查內容的設計,也未見相關服務滿意度統計工作和反饋。

  (四)建議

  1.加強合同管理,規避合同倒簽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規範合同簽署,加強合同的簽訂細節和要素管理,提高合同風險管理意識。

  2.加強費用定額標準的培訓,注重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加強定額標準的培訓工作,認真貫徹厲行節約原則。績效資訊收集是貫穿整個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工作環節,所收集的資訊是支撐評價結論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績效資訊收集的規範流程,建立健全項目績效資料的檔案管理制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注意項目績效成果的收集與總結,形成科學、量化、可支撐的績效成果資料。同時將收集績效資訊應用於項目績效監督檢查,依據結果導向原則,按照績效評價結果落實整改措施。通過改善管理,提高項目實施效益,真正提高項目績效管理水準。

  加強績效數據統計分析,重視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以利於改進自身工作。及時利用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現場檢查財務報告、法律報告成果,有針對性確定部門工作重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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