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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統計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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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統計局是負責本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其部門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地區生産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遊、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各區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7.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區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依法協管區縣政府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負責擬訂本市統計資訊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資訊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制定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作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統計局部門決算單位包括:局本級及所屬1個行政執法單位、13個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即:北京市統計局本級、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大隊、北京市商業經濟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北京市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北京市統計應用研究所、北京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北京市統計調查能力建設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45857.1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4364.6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96.7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195.8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43856.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8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259.4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9%;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48.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6%。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6133.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2.7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4.54%;項目支出20040.3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5.4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6年結余分配0.4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723.66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205.5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3432.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96%;教育支出400.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1.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12.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8%;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198.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6年度決算33432.3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256.91萬元,下降13.59%。其中:

  “統計資訊事務”2016年度決算33432.3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256.91萬元,下降13.59%。主要原因:北京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調查工作方案調整,經費減少。

  2.“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400.1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91.46萬元,下降76.35%。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400.1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91.46萬元,下降76.35%。主要原因:一是北京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調查工作方案調整,經費減少;二是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161.6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89萬元,增長2.4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161.6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89萬元,增長2.47%。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政策調整經費增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1012.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87.45萬元,下降7.95%。其中:

  “醫療保障”2016年度決算1012.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87.45萬元,下降7.95%。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5.“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2016年度決算198.5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98.57萬元,增長100%。其中:

  “安全生産監管”2016年度決算198.5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98.5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追加北京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統計數據網路報送系統項目的尾款。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度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5674.5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局本級及所屬1個行政單位、4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9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0.50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78.34萬元減少167.8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8.93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18.93萬元持平。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英國工業生産者價格指數編制培訓和能源消費與氣候變化統計培訓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732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1.0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32萬元減少0.2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統計業務工作交流。公務接待15批次,公務接待25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90.4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58.10萬元減少167.6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無更新車輛,2016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90.4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58.10萬元減少167.62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務用車改革統一要求,核減公務用車數量。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7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6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15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1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55.02萬元,比上年減少82.72萬元,下降4.27%。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壓縮機關運作經費開支。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統計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0048.9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452.8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596.1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907.4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8.7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533.1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5.2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0389.96萬元,其中:汽車114輛,2251.98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目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北京市統計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8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19552.04萬元。各項目承辦部門梳理、總結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對照項目績效評價標準,以資金使用結果為導向,重點對績效目標及完成情況、效益實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通過自評打分,“優秀”90分(含)以上項目17個,佔94.44%,“優良”85分到90分項目1個,佔5.56%。從評價情況看,自評結果整體情況較好,項目立項符合相關管理規定,立項依據充分;績效目標設定合理、明確,保證了項目的執行和績效的考核評價;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管理要求,財務核算規範;設定的績效目標基本完成,年度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通過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有效地增強了績效意識,樹立預算績效管理理念,促進了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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