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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務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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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調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和年度供求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發佈水資源公報;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農民安全飲水工作;負責水文管理工作。

  3.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4.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負責本市河道、水庫、湖泊、堤防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組織水務工程的建設與運作管理;負責應急水源地管理。

  6.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協調農村水務基本建設和管理。

  7.承擔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負責本市水政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務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協調部門、區縣之間的水事糾紛。

  9.承擔本市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0.負責本市水務科技、信息化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11.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參與水價管理和改革的有關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市水務局年末機構39個,其中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37個。

  行政單位包括北京市水務局機關本級和首都水資源協調委員籌備工作辦公室。

  事業單位包括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北京市水務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水政監察大隊、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東水西調管理處、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滯洪水庫管理處、北京市水務資訊管理中心、北京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庫移民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宣傳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中心、北京市水影響評價中心、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動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務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密雲水庫醫院、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品質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北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水務局幼兒園、北京市郊區水務事務中心和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528057.4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727054.05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051.96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01048.5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44858.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8.69%;事業收入25241.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47%;經營收入53220.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32%;其他收入3733.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55360.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55.2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05%;項目支出576912.5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38%;經營支出57192.5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57%。

  2016年結余分配11817.6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39120.61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0555.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777.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11.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17.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8%;節能環保支出19362.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9%;城鄉社區支出1488.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6%;農林水支出540379.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7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5777.5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5921.73萬元減少144.18萬元,減少2.43%。其中:

  “普通教育”(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653.8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834.95萬元減少181.11萬元,減少21.69%。主要原因:所屬幼兒園原址翻新改造,臨時租賃地點面積容量較小,幼兒招生人數比招收計劃顯著減少,導致基本經費節約。

  “職業教育”(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4059.8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3898.57萬元增加161.23萬元,增長4.14%。主要原因: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要求,增加職業年金經費預算。

  “進修及培訓”(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063.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1188.22減少124.31萬元,減少10.46%。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要求,繼續落實減少會議、培訓等公用經費要求。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311.0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1261.87萬元增加49.19萬元,增長3.9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311.0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1261.87萬元增加49.19萬元,增長3.90%。主要原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增加職業年金支出預算。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617.1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641.96萬元增加975.17萬元,增長151.91%。其中:

  “公立醫院”(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617.1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641.96萬元增加975.17萬元,增長151.91%。主要原因:按照海澱區衛生局要求及醫院自身業務需求,安排所屬北京水利醫院“醫用磁共振成像設備”"政府採購項目。

  4.“節能環保支出”(類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9362.2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18364.38萬元增加997.84萬元,增長5.43%。其中:

  “污染防治”(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8364.3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18364.38增加零萬元。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997.8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97.8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所屬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2015年安排的“恢復建設永定河生態廊道”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5.“城鄉社區支出”(類級科目)2016年決算1488.6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488.60萬元。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488.6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488.6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本建設項目預算資金。

  6.“農林水支出”(類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540379.1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459700.27萬元增加80678.85萬元,增長17.55%。其中:

  “林業”(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528.2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726.76萬元減少198.49萬元,減少27.31%。主要原因:年中根據預算執行和具體工作安排,所屬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2016年平原造林工程林木養護市級補助資金”因故不再執行,調減預算。

  “水利”(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539850.8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458973.50萬元增加80877.35萬元,增長17.62%。主要原因:年中下達部分評審完項目資金、下達汛後重點防汛項目資金、行政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等養老保險改革資金預算以及部分上年結轉項目本年繼續支出等。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7307.5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87307.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87307.5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68905.79增加18401.72萬元,增長26.71%。其中: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85556.3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68905.79增加16650.53萬元,增長24.16%。主要原因:本年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包含上年結轉項目本年繼續支出的數據。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級科目)2016年度決算1751.1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751.1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本建設項目預算資金。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8215.62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2個行政單位、3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4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293.25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60.03萬元減少466.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94.02萬元,比2016年初預算數162萬元減少67.98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繼續壓縮一般性考察和培訓團組;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水務領域項目合作交流工作方面安排的赴德國、荷蘭、法國、捷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家的考察、市委組織部赴瑞典綠色發展專題培訓班出國培訓費和赴南韓學習培訓等,因公出國(境)經費主要用於出國團組人員的國際旅費、境外伙食費、境外住宿費、境外公雜費和簽證辦理等費用,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0個、30人次,比2015年團組數增加1個,人次增加6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13萬元,比2015年3.28萬元減少0.1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22.48萬元,其中:國內接待費22.48萬元。2016年決算數比年初預算數124.96萬元減少102.48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轉變工作作風的有關要求,繼續壓縮接待人數、規模等。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全國水利系統單位來訪學習交流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784批次,國內公務接待756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176.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473.07萬元減少296.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零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176.75萬元,比2016年初預算數1473.07萬元減少296.32萬元。主要原因:機關和參公單位實行公務車改革,其他各全額單位都相應減少了公車使用頻次。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63.1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31.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5.5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66.39萬元。2016年財政供養公務車保有量51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28萬元,比2015年2.8萬元減少0.5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80.60萬元,比上年增加111.72萬元,增加原因:差旅、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水務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356.1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395.7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76.4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783.9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004.9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3.8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955.0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3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735612.36萬元,其中:汽車649輛(財政撥款供養車輛515輛,非財政資金供養車輛數134輛),15698.6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2台(套),14318.21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本年無此收支情況。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水務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4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424333.38萬元。

  經評價,1個普通程式評價項目得分90.12分,評價等級為“優秀”;142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中,評價得分介於100-90分(含)的項目共計57個、佔比40%,得分介於90-75分(含)的項目共計84個、佔比59%,得分在75分(含)以下的項目1個、佔比1%。

  二、南水北調調水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我國水資源自然分佈不均,南方水多、北方水少,與生産力佈局不相適應。華北和西北地區作為我國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基地,水資源長期供不應求,城市生活和工農業生産用水不足、地下水資源超採、居民長期飲用有害的深層地下水等問題日益嚴重,制約了經濟、社會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為改變我國南澇北旱的局面,水利部于2002年向國務院提交《南水北調工程總體規劃》,籌劃建設南水北調工程,以促進中國南北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從漢江中上游的丹江口水庫引水,重點解決北京、天津、石家莊、鄭州等沿線20多座大中城市的缺水問題,輸水幹渠全長1432公里。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正式通水,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南水北調工程是實現我國水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戰略性基礎設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南水北調是造福當代、澤被後人的民生民心工程,並提出“做好後續工程籌劃,精心組織、科學管理以確保工程安全平穩運作,充分發揮工程綜合效益”的要求。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和要求,紮實做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北京段的調水工作,自2014年12月27日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正式向北京供水以來,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開始申報“南水北調調水資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獲立項批復並作為延續項目每年開展。2016年,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繼續申請該項目,為2015-2016年度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的調水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0.12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過程管理精細化不足,績效管理意識有待加強。

  2.項目風險管控措施和績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有待加強。

  (四)建議

  1.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項目管理水準。

  2.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外在風險論證,合理編制用水計劃。

  3.注重績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為後續工作開展提供有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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