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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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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5.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10.負責本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2.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部門決算單位共計23家,包括:行政單位1家,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所屬單位22家,分別為: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京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中心、北京市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北京市外國專家與外國人就業事務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北京市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北京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幹部度假療養中心、北京市實驗技工學校、北京市退休職工活動站、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27537.0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16667.3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05.0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0764.6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03905.7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11%;事業收入3769.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4%;經營收入5.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8986.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15%。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6336.8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537.4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04%;項目支出158794.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9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5.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6年結余分配1478.8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9721.37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4737.7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009.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09%;教育支出56635.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072.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4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5020.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3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6年度決算6009.2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76.92萬元,下降4.41%。其中:

  “人力資源事務”2016年度決算6009.2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76.92萬元,下降4.41%。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機關本級留學人員專項經費,由於2016年我市入選高層次留學人才資助的項目少於預期,造成部分項目經費形成結余;二是我局機關本級全市系統表彰獎勵專項經費,由於部分獎項主辦單位未按計劃開展評選表彰工作,造成部分項目經費形成結余。

  2.“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56635.1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68.48萬元,下降2.19%。

  其中:

  “職業教育”2016年度決算21614.7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492.37萬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所屬北京勞動保障學院因2016年招生結構調整,文科生比例增加,學生實習實訓支出降低,造成部分經費形成結余;二是部分項目執行完成後形成招標結余。以上結余資金已上繳財政。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346.1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69.47萬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我局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儘量利用自有場地進行培訓節約了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34674.2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93.36萬元,增長3.88%。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市醫保中心年中追加2014—2015年市屬大專院校大病超支補助;二是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市醫保中心使用2015年結轉資金支出市屬大專院校公費醫療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67072.7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減少4796.67萬元,下降6.67%,其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2016年度決算66548.4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796.75萬元,下降6.72%,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市人才檔案管理中心“辦公場地租賃費”項目經實地調查研究後由局內統籌協調解決,項目經費已全部上繳財政;二是按照2016年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實施步驟要求職業年金由單位負擔部分尚未支出,結余資金已上繳財政。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404.3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0.08萬元,增長0.02%。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12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65020.6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2685.10萬元,增加2683.99%,其中:

  “醫療保障”2016年度決算65020.62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62685.10萬元,增加2683.99%,主要原因:2016年8月市財政撥付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市醫保中心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在京中央大專院校醫療標準費”62760.57萬元,由於該項目在年中撥付,未在年初預算中批復,致使決算數比年初預算增長較大。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4815.68萬元,其中包括:(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6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6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44.3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82.47萬元減少138.0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69.9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10萬元減少40.02萬元。主要原因:我局響應北京市號召,減少出國團組,壓縮出國經費;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發高端外國專家資源,搭建高層次海外人才交流平臺,開闢境外培訓和海外人才引進渠道,同時,開展社會保障國際合作項目,京港、京澳、京臺人才交流等相關公務活動和境外培訓。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1個、6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62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1.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0.08萬元減少8.19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使公務接待費有所減少。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單位辦事人員午餐費、外省市人力社保相關人員來我局檢查、考察、調研餐費。國內公務接待58批次,公務接待97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72.5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362.39萬元減少89.8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減少0萬元。2016年購置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72.5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362.39萬元減少89.87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北京市政府公務車改革精神,減少機動車運作成本。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1.0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9.4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7.0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14.95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26輛,扣除班車租賃費74.94萬元,車均運作維護費1.5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960.89萬元,比上年增加391.53萬元,增加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上調及物價上漲等因素造成機關運作經費有所增加。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5353.2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248.0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041.0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8064.0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3576.0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4.9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164.5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7.4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4467.42萬元,其中:汽車133輛(包含1輛非財政資金供養公務車及6輛已經按車改要求上繳但尚未完成核銷手續的公務車),3241.7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設備7台(套),1442.3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7.02%,涉及金額59286.37萬元。評價結果在100-90分(含90分),能夠按照預期績效目標設定情況達到預期績效目標的85個;評價結果在90-75分(含75分),基本達成預期績效指標且效果較好的項目12個。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項目管理制度較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我局通過開展部門績效評價促進了各項職責的履行,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12333電話諮詢外包服務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該項目實施單位為我局所屬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諮詢服務中心,該單位成立於2002年8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以12333熱線為代表,充分利用電話、傳真、網際網路、自動語音等現代化資訊技術,向群眾提供本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勞動關係、人事人才和辦事指南方面的諮詢服務。為提升12333熱線服務能力,自2012年起該項目採用服務外包形式實施,並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服務提供商為北京北控電信通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2016年12333熱線諮詢服務量突破300萬件,共為市民提供諮詢服務377萬件,同比增長25%,繼2015年之後再創12333熱線開通以來服務量歷史新高。2016年該項目預算批復資金1449.10萬元,資金實際到位1449.10萬元,全部為市級財政撥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1449.10萬元,項目無結余。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12333電話諮詢外包服務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8.04分,其中,項目決策13.62分,項目管理24.98分,項目績效49.44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

  該項目績效目標不夠合理,部分目標設定明顯低於實際合理水準。例如産出數量指標“預計全年諮詢服務總量200萬件次”,申報預算為207人年,按每人日接通80次電話每年240日計算全年諮詢服務總量為397.44萬件次,預算申請與績效目標設定存在明顯偏差。且2015年電話中心全年諮詢服務總量301.46萬件次,而2016年全年諮詢服務總量實際達到377萬件次,目標設定明顯低於合理水準。

  2.項目管理

  一是,預算編制不夠準確。該項目預算申報文本中填報“2016年12333熱線諮詢人員經費按照207人、5100元/人/月標準申報,共計1,266.84萬元”,實際服務提供商安排人員應為160人左右,與預算申報明細不符。二是,合同管理存在瑕疵。由於預算批復時間、採購程式等客觀原因,項目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存在瑕疵:(1)簽約日期為2016年7月5日,而合同有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合同生效10日內支付20%,餘款採用季度付款方式,甲方根據《12333服務外包合同執行情況考核評估報告》的考核結果,于每季度次月向乙方支付服務外包經費。”。電話中心實際于8月支付第一、二季度外包經費;10月支付第三季度外包經費;12月支付第四季度外包經費。實際付款方式與合同約定方式不符。

  3.項目績效

  滿意度調查樣本數量不足。2016年電話中心電話回訪600人次,與377萬件的諮詢服務量相比,電話回訪的樣本數量不足,選取的樣本不能充分説明服務對象滿意的情況。

  (四)建議

  1.提高績效目標的合理性,加強績效目標的科學設置

  建議理順各績效目標之間的數量關係,制定更加合理的績效目標,目標制定時應依照往年實際達成情況和新年度工作要求進行合理的分析後得出更加合理的績效目標,進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務範圍,下一步要在深化為民服務的基礎上,增強為決策服務的功能,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增強績效目標的科學性,提高項目績效科學化管理水準。

  2.完善預算編制

  建議項目單位科學、準確的填報項目預算明細,在預算申報前應充分考慮項目實際的資金需求,並參照市場因素及市場機制,確認後形成預算明細並申報。為今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信息化公開做好基礎工作。

  3.完善合同管理

  建議合同協議簽訂前應嚴格審核項目所涉條款,如因客觀因素造成部分合同條款與實際明顯不符時,應對條款進行修訂。

  4.完善滿意度評價系統

  建議在電話熱線結束後加入滿意度評價,系統後臺自動統計,提高項目的服務品質和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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