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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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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範圍,包括委本級和5個委屬單位,委屬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事業單位)、天安門地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事業單位)、北京會議中心(事業單位)、北京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北戴河干部休養所(事業單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49,327.9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5,407.09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920.8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3,118.5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0.91%;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22,229.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8.9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59.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3%。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8,389.9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673.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3.79%;項目支出19,419.5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1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22,296.5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6.08%;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2016年結余分配6.4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31.55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946.3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874.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82%;教育支出45.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0%;科學技術支出187.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347.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6.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79.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6%;城鄉社區支出4,978.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1.69%;其他支出47.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1%。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6年度決算14,874.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819.62萬元,增長47.93%。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16年度決算14,299.5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838.76萬元,增長51.1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預算,主要用於紀念活動環境佈置等專項業務支出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6年度決算574.4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9.13萬元,下降3.22%。主要原因:天安門地區火災防控預警系統建設項目按進度支付。

  2、“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45.0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94萬元,下降22.3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45.0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94萬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按照相關要求和標準,嚴格審批和控制培訓費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2016年度決算187.87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技術研究與開發”2016年度決算187.87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

  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6年度決算2,347.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97.40萬元,下降11.24%。其中:

  “文化”2016年度決算804.2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6.48萬元,下降3.19%。主要原因:展辦運作維護、天安門藏畫徵集與管理費支出減少。

  “文物”2016年度決算1,329.5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70.92萬元,下降16.93%。主要原因:天安門城臺、東西紅墻、觀禮臺及東西朝房粉刷和天安門東西朝房等建築修繕工程費用減少。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6年度決算213.96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86.0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25萬元,增長16.6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86.0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25萬元,增長16.6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退休人員,相應增加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379.9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9.37萬元,下降13.51%。其中:

  “醫療保障”2016年度決算379.9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9.37萬元,下降13.51%。

  7、“城鄉社區支出”2016年度決算4,978.1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61.49萬元,下降3.14%。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016年度決算4,465.2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17.97萬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核減規範統發人員經費。

  “城鄉社區環境衛生”2016年度決算512.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3.52萬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核減規範統發人員經費。

  8、“其他支出”2016年度決算47.4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80萬元,下降79.14%。其中:

  “其他支出”2016年度決算47.4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80萬元,下降79.14%。主要原因:排水系統改造工程尾款科目調整。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673.8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2個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7.6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4.30萬元減少36.6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21.9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2.30萬元減少0.37萬元。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德國、英國、法國參加城市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建設、城市風險管理與領導力提升等培訓和調研學習。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6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6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3.10萬元減少13.10萬元。主要原因:本著厲行節約的要求,我委對本年公務接待費支出進行了嚴格的審批和控制。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45.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68.90萬元減少23.2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45.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68.90萬元減少23.21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改革車輛使用減少。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6.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3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2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12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02.99萬元,比上年增加170.85萬元,增長13.87%。主要原因:水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884.9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13.5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173.4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98.0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833.1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6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20.3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6.2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23,060.59萬元,其中:汽車71輛(財政撥款供養汽車35輛,非財政資金供養汽車36輛),1,727.53萬元;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4台(套),551.2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69%,共涉及金額3344.44萬元。為確保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了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及績效管理辦公室,負責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制訂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安排,借助專業第三方機構的力量,確保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推進。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立項符合相關管理規定,項目決策依據較充分、程式較規範,績效目標合理,相關績效指標較為清晰;項目管理制度較健全,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各項工作任務均能按時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對更好地發揮政府派出機構的職能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工作系統性綜合管控能力、全面提高環境設施建管水準、全面提高綜合服務保障能力,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社會效益較顯著。

  二、2016年天安門地區清掃清運作業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保證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的乾淨、整潔,需在日常、重點時期、大型活動期間對天安門地區進行清掃清運作業工作,確保天安門地區的環境衛生整潔,維護天安門地區的良好形象。該項目主要是對天安門地區284923平方米麵積的區域進行清掃,全天24小時作業。作業內容包括日常性作業、專項作業和應急作業。2016年預算總額為966.09萬元,包括日常機械作業運作費、日常人工作業運作費、地面專業清洗費、應急作業運作費等。績效目標是: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為指導,立足天安門地區的功能定位,借助“十三五”時期發展的契機,實現“建設環境衛生首善地區”的總目標;確保日常、重點時期、大型活動期間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確保冬季降雪時車輛、遊人通行秩序正常;確保突發事件時環衛保障迅速有效。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4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3.5分。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程式較規範;項目設定了績效目標及指標,目標較為明確、具體,指標設定較為細化、量化,與項目現實需求一致,目標設置較合理。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7分。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較完備、健全,對委託單位遴選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資金使用程式較為規範;項目成立領導工作小組,並明確了各自職責分工,組織機構較健全;執行過程中,項目單位及時對各項實施內容進行監管,管理較為規範。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53.5分。項目各項任務均按計劃予以完成,産出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有力保障了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乾淨、整潔,提升了區域環境形象,社會、環境效益顯著。

  (三)問題及建議

  一是監理費用支付方式有待規範,需要進一步規範委託業務管理,確保監理結果的客觀、公正、有效。

  二是績效評估結果分析有待加強,需要進一步加強績效數據收集整理,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成效,更為詳實展示項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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