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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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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13〕1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39號),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負責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以下統稱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實施食品安全資訊統一公佈制度,公佈重大食品安全資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3.依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註冊和監督管理。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標準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産、經營、使用品質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負責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産品質管理規範,制定並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的資格審批及監督管理。

  6.負責執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問題産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8.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醫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9.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10.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資訊發佈、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11.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2.承辦市政府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行垂直管理,全系統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的單位共有88個。包括: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北京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東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東城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東城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東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西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西城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西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朝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陽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朝陽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朝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海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海澱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海澱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海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石景山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石景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門頭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門頭溝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門頭溝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門頭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房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房山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房山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房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通州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通州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通州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通州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昌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昌平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昌平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昌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順義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順義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順義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順義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大興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大興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大興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大興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懷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懷柔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懷柔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懷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平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平谷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平谷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平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密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密雲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密雲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延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延慶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北京市延慶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北京市延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場地區及保稅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鐵路車站地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安門地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燕山地區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北京市藥品審評中心、北京市執業藥師註冊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網際網路監測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北京市保健品化粧品技術審評中心、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資訊中心、北京市藥品檢驗所、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北京市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海澱區産品品質監督檢驗所。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81638.5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60928.1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6.51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0703.86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1958.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8.21%;經營收入15412.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8%;其他收入3557.1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1%。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3111.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2102.4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7.09%;項目支出70463.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6.02%;經營支出10545.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89%。

  2016年結余分配4910.37萬元,年末結轉23616.66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6424.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713.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9%;科學技術支出145.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3462.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7.82%;其他支出4.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2713.7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64.89萬元,下降8.89%。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2713.7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64.89萬元,下降8.89%。主要原因: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在保障培訓計劃完成的情況下採取各種形式減少培訓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2016年度決算145.8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45.87萬元。其中:

  “技術研究與開發”2016年度決算145.8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45.87萬元。主要原因:市器檢所綜合性醫療器械基地二期工程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97.7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71.20萬元,增長268.6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97.7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71.20萬元,增長268.68%。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費的政策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133462.9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921.46萬元,增長5.47%。其中:

  “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2016年度決算132314.7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929.28萬元,增長5.53%。主要原因:①中央加大食品藥品安全投入資金;②落實在職人員工資政策,相應增加支出。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1148.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7.82萬元,下降0.68%,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5、“其他支出”2016年度決算4.5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51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2016年度決算4.5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5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政策支出。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2059.1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39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4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349.43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999.84萬元增加349.59萬元,主要原因:更新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32.7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35.63萬元減少2.91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市委實施意見,根據當年預算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審批及出國費;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相關公務,執行城市風險管理與領導力提升培訓任務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8個、2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7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0.9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8.21萬元減少7.27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市單位來京學習交流工作。公務接待18批次,公務接待11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215.7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856萬元增加359.7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735.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735.11萬元。主要原因:更新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2016年更新54輛,車均購置費13.6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480.6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856萬元減少375.34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市委實施意見同時按照空氣污染治理的有關要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控制車輛運作維護支出,落實市級單位公務用車改革。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27.5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25.9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4.5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02.6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59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4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9763.91萬元,比上年增加1353.46萬元,增加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8904.0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477.7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950.5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75.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238.9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0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359.5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0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95519.86萬元,其中:汽車640輛(財政撥款供養汽車596輛,非財政資金供養汽車44輛),12163.0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71台(套),21221.5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08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21%,涉及金額37593.51萬元。項目優秀率99.07%。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年度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目標細化,考核目標量化程度較好;項目執行管控措施較完善,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範各類財務風險;項目執行的計劃性、時效性較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強化監管執法,有效防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保障了首都市民飲食用藥安全。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提升績效目標編制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注重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的跟蹤管控;項目實施結束後,加強績效目標支撐資訊的統籌分析,提升項目實施效益。

  二、2016年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抽驗)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食品安全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民心工程”,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項系統而複雜的工程。為進一步加強首都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首都食品安全監測體系,客觀評價首都食品安全狀況並及時發現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與風險,在綜合考慮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6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抽驗任務的基礎上,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籌制定了2016年食品藥品安全統一監測計劃,其中部分食品的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具體工作由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承擔。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作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直屬事業單位,承擔著全市食品、食品相關産品的檢驗檢測,以及食品安全數據資訊的分析、研究等工作,具體負責2016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工作。為保證項目順利實施,申請2016年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抽驗)經費。2016年該項目總預算4771.31萬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項目預算全部執行完畢。

  (二)評價結論

  項目績效目標定位於通過完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工作任務,進一步強化首都食品安全監管。政策依據充分,項目內容與《北京市“十三五”時期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的相關規劃任務以及《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提到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發展目標相契合;項目目標設置較為明確合理,與預算及項目內容相匹配,且指標量化程度較高;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符合北京市財政局及項目單位相關制度要求;項目執行的計劃性、時效性較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

  (三)存在問題

  預算編制需提高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樣本的抽取應兼顧食品生産經營不同環節及業態分佈,提升對本市區域的全覆蓋監測力度。

  (四)建議

  建議項目單位在明確項目績效目標的基礎上,制定系統完善的項目實施方案,並以此為依據編制細化的預算,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在監測樣本的選取上,盡可能統籌考慮本市食品生産、流通、市場、餐飲各環節,兼顧大、中、小型食品生産經營不同業態以及行政區域的分佈特點等,進一步提升監測樣本抽取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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