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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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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房改辦)的牌子。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房改辦)是負責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承擔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危舊房改造和古都風貌保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3、承擔推進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研究擬訂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指導直管公房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4、負責本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調度和監管以及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審批類工程項目登記備案,並提供建設協調和服務工作。

  5、承擔本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6、承擔本市建設工程品質和施工安全監管的責任。研究擬訂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生産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管理;參與重大建設工程品質、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承擔指導、規範本市村鎮建設的責任。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制定村鎮建設工程技術標準;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擔本市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國家和地方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墻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9、承擔本市房地産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産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房地産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産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産開發、房地産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産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産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産開發企業、評估機構的資質管理。

  10、承擔本市房屋管理的責任。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劃;負責房屋登記管理;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協調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

  11、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産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關本級行政1個,下屬2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資訊中心、北京市建設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節能與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和房屋管理監察執法大隊、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總站)、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61,184.1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6,126.7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35.4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4,721.9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55,171.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863.6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5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1.4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6%。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3,528.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4.7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8.17%;項目支出27,373.6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1.1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369.7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69%;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6年結余分配493.9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7,162.13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823.1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74.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3%;科學技術支出1,688.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0.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47.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0%;節能環保支出2,768.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78%;城鄉社區支出33,014.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0.87%;住房保障支出1,550.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8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下同)2016年度決算174.1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92.74萬元,下降34.75%。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下同)2016年度決算174.1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92.74萬元,下降34.75%。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培訓費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2016年度決算1,688.3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5.20萬元,下降1.47%。其中:

  “應用研究”2016年度決算1,688.3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5.20萬元,下降1.47%。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280.0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64.16萬元,增長141.6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280.0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64.16萬元,增長141.60%。主要原因: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要求,增加相應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1,347.4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9.20萬元,下降4.21%。其中:

  “醫療保障”2016年度決算1,347.4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9.20萬元,下降4.21%。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5、“節能環保支出”2016年度決算2,768.0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768.08萬元。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16年度決算2,768.0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768.08萬元。主要原因:綠色建築和生態示範區獎勵資金上年度結余480.71萬元在本年度支付,本年度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了此項支出2,287.36萬元。

  6、“城鄉社區支出”2016年度決算33,014.4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728.56萬元,增長2.26%。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016年度決算31,116.6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702.93萬元,增長2.31%。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全市統一的調資政策增加相應支出。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16年度決算278.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9.45萬元,增長133.50%。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2012年至2016年北京市民用建築能耗統計支出。

  “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2016年度決算1,618.9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33.82萬元,下降7.63%。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7、“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決算1,550.6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30.18萬元,下降44.24%。其中:

  “城鄉社區住宅”2016年度決算1,550.6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30.18萬元,下降44.24%。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346.3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11,346.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類,下同)2016年度決算11,346.3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622.98萬元,下降5.20%。其中: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6年度決算694.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3.40萬元,下降3.26%。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2016年度決算10,651.4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99.58萬元,下降5.33%。主要原因:實際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5,722.93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2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6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55.25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11.40萬元減少56.1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75.2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76.73萬元減少1.4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抗震改造技術培訓、建設行業職業標準體系和技能培訓管理等方面的培訓,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9個、27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7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2.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4.94萬元減少2.03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兄弟單位交流學習等接待工作。公務接待35批次,公務接待35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77.0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29.73萬元減少52.6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35.9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35.95萬元。主要原因:更新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2016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7.9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41.1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29.73萬元減少88.61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4.7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5.0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5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8.78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7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798.72萬元,比上年增加975.81萬元,增加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我委辦公樓運維費本年度調整到在機關本級列支。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119.6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35.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2.1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541.7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53.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9.8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07.2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2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7,138.33萬元,其中:汽車110輛(財政撥款供養汽車77輛,非財政資金供養汽車10輛,車改封存汽車23輛),2,275.3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統計範圍。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7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18,988.03萬元。評價工作按照《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規定的程式實施,項目評價結果為“優秀”的項目6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好”的項目12個。

  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相關績效指標較為清晰,在業務監控、財務管理上建立了較完善的制度和措施;通過項目實施,對所支援的行業領域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經濟社會效益較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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