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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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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評比表彰工作。

  組織編制本市城鄉綠化美化年度計劃;組織協調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武警部隊等駐京單位和社會其他組織、國際友人等義務植樹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綠化工作和對外交流及相關聯絡工作;協調開展綠化美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本市城鄉綠化美化和義務植樹工作;組織公益性綠地、林地和樹木的認建認養工作;承擔友誼林、紀念林和紀念樹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化美化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組織開展群眾性綠化美化創建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決算單位構成2家,一級部門1家: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行政單位),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經費為固定資産、公務用車運作費和項目支出,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除公務用車運作費以外)納入市政府辦公廳編制預決算;二級部門1家:北京市綠化事務服務中心(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納入決算單位數與上年相同。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728.8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705.1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3.7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181.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63%;事業收入521.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29%;其他收入2.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43.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0.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94%;項目支出2043.4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1.06%。

  2016年年末結轉484.9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年末結轉5.10萬元,是未上繳社保的職業年金;非財政項目補助結轉479.81萬元,未完成一號工程項目款。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75.9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3.4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6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0%;農林水支出1911.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8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53.45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一致。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6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66萬元,原因:基本養老保險增加,符合政策規定。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8.76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4.“農林水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911.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49萬元,增長0.08%,主要原因:符合政策規定調增的職工工資。

  5.“其他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1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10萬元,原因:符合政策規定的在職人員職業年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度無此項預算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32.5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101.97萬元;(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11.6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18.99萬元。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60萬元,與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60萬元一致。

  1.2016年無因公出國(境)費用。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2.2016年無公務接待費。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1.6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11.6萬元一致。其中:無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1.6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11.6萬元一致。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6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3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6萬元,同上年一致。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11.6萬元。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無政府採購項目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21.65萬元,其中:汽車11輛,價值總計278.17萬元。其中:財政在編車輛7輛,價值174.10萬元(其中車改後在編在用公務用車4輛;已上交市車改辦進行車改公務用車3輛,2016年底未辦結車輛處置手續,故在資産賬中尚有反映。);非財政資金供養車輛4輛,價值104.07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6年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4.28%,涉及金額500萬元。

  評價結果:2017年4至5月委託北京金凱偉業諮詢有限公司對本部門2016年度《重大義務植樹活動補助》項目做了績效考評,綜合得分91.46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從評價情況來看,重大義務植樹活動補助項目立項符合相關管理規定,立項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定合理,項目預期産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業務水準,與預算確定的項目投資額或資金量相匹配,年度工作目標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考核目標量化;組織管理有力,及時制定並下發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分工確定評價主體、細化績效目標、明確管理要求,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保證了項目執行的計劃性、時效性和可考核性;項目資金管理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規定,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健全,財務核算基本規範,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年度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從實際效果看,項目的實施通過績效管理促職能履行,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使各項職責得到了較好的履行,對所支援的行業領域起到了較好支撐和帶動作用,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為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在高起點上實現穩中有進、穩中提質、穩中向好起到了關鍵作用。

  《重大義務植樹活動補助》作為延續性項目,項目的頂層設計還需進一步清晰,促使系統地指導該項目的長期有效實施;加強預算編制的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明確預算構成、明細項目的費用總額、測算依據等內容,提高預算編報品質,發揮其對預算執行的約束作用。

  按照《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要求,今後力爭採取部門評價與財政評價並行的方式進行了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對單位整體項目支出績效情況進行自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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