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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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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有關法規、政策和管理辦法;起草南水北調工程中線北京段配套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組織擬訂並實施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特許經營方案。

  3.負責提出市南水北調工程有關投資調整建議;負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計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參與研究市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方案及供水水價方案。

  4.組織研究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佈局優化、重大戰略課題以及配套工程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有關前期工作。

  5.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的建設管理,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參與市南水北調幹線工程竣工驗收;負責組織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竣工驗收。

  6.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徵地拆遷和專項設施遷建的組織、協調、監督及管理工作。

  7.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安全運作、供水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協調解決相關水事糾紛;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的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市南水北調工程防汛度汛工作。

  8.協助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南水北調來水水量調蓄、配置和利用;負責南水北調來水水質監測。

  9.協助、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市南水北調來水水量調蓄、配置和利用。

  10.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重大問題的協調,參與指導、監督市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內文物保護工作。

  11.承辦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及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下設2家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拆遷辦公室;8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南水北調資訊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調調水運作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南幹渠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東幹渠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水質監測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435328.9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21542.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13786.9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58482.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39%;其他收入63059.3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61%。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33552.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5.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56%;項目支出422456.6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7.44%。

  2016年結余分配8.1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768.83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2091.6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0.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農林水支出231999.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36.3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67萬元,下降4.3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36.3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67萬元,下降4.39%。主要原因:在落實專業人才教育培訓及人才管理中,統籌安排培訓任務,節約預算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84萬元,增長1407.2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5.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84萬元,增長1407.20%。主要原因:按照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年中追加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預算4.84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0.35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50.35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

  4、“農林水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31999.8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2512.18萬元,增長29.26%。其中:

  “林業”(款)2016年度決算272.1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4.04萬元,增長30.77%。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包含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平原造林支出。

  “南水北調”(款)2016年度決算231727.6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2448.14萬元,增長29.25%。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本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398.6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138398.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38398.6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38398.63萬元。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127033.7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7033.73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本金。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11364.9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1364.90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本金。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093.9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0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2.75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7.21萬元減少4.4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22.5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7.00萬元減少4.46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本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有關要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和壓縮支出;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中組部赴德國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專題研究班、參加市委組織部赴美國城市群區域發展與大城市治理專題培訓班、參加北京市水利學會赴台灣交流考察水利設施及水資源管理任務,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1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8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7.11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7.11萬元持平。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2016年度外單位、兄弟省市交流學習;社會公眾參觀南水北調工程等接待支出。國內公務接待37批次,公務接待82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63.1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63.10萬元持平。均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1.5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9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1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51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3.14萬元,比上年增加51.18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度新增人員;差旅費、供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等因素。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1384.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825.7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558.3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403.4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6.0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570.7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0.7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1761.11萬元,其中:汽車33輛,1347.29萬元(包括特種作業專業用車10輛,847.8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895.5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0個(其中:簡易程式評價39個,普通程式評價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53%,涉及金額21944.10萬元。績效評價工作遵循“科學規範、公開公正、分級分類、績效相關”的基本原則,按照績效評價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評價主體責任,科學設置績效評價指標,精心組織績效部門自評。評價結果如下:

  (一)普通程式評價

  本部門完成對“2016年南幹渠工程運作維護項目”的普通程式績效評價工作。經專家組分析評價,項目綜合得分96.81分,評定為“優秀”。

  (二)簡易程式評價

  本部門完成對2016年度39個財政項目的簡易程式績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為“優秀”的38個項目、“一般”的1個項目,簡易程式評價項目績效優秀率為97.44%。

  從評價情況來看,被評價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工作任務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對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起到了較好的支撐保障作用,經濟社會效益較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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