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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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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市屬文化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文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出資人職責。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3.承擔監督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4.指導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文化資産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負責建立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或負責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考核、任免、獎懲。

  6.指導督促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指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建立文化技術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和高新技術的運用;負責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文化科技創新,促進文化與科技、教育、體育、旅遊等相關産業融合發展。

  8.建立健全本市國有文化投融資體系,引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文化和資本市場對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管理文化發展相關專項資金。

  9.負責協調推動本市相關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建設;負責促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産業發展;組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開拓國際市場,推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部門決算單位由1家行政單位和3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構成,具體名稱如下:

  1.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行政單位)

  2.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示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3.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資訊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4.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93803.2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92267.3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535.88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922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8%;其他收入4.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91339.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6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45%;項目支出188568.7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8.55%。

  2016年年末結轉和結余2463.82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1339.4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9.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71319.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9.8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00萬元,減少4.8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19.8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00萬元,減少4.81%。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71319.6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7356.01萬元,增長1126.90%。其中:

  “文化”(款)2016年度決算16563.5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599.93萬元,增長18.62%。主要原因為年中追加經費導致;“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154756.0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4756.08萬元,主要原因為年中追加了中央文化産業專項資金55000萬元、新媒體集團二期注資50000萬元等專項經費導致。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0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其他支出2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其他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00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0000萬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200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0000萬元,主要原因為年中追加國家體育館移交補償資金項目款。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70.6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523.23萬元、津貼補貼739.17萬元、獎金27.1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92.5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47.63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7.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38.39萬元;(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31.33萬元、印刷費3.51萬元、水費1.96萬元、電費40.71萬元、郵電費11.36萬元、取暖費19.25萬元、物業管理費55.91萬元、差旅費3.30萬元、維修(護)費0.49萬元、會議費23.65萬元、培訓費20.60萬元、勞務費1.29萬元、委託業務費1.52萬元、工會經費22.41萬元、福利費2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8.29萬元、其他交通費99.6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85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183.62萬元、購房補貼189.57萬元、採暖補貼26.76萬元、物業服務補貼27.77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67.28萬元。(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資訊網路及軟體購置更新0.25萬元。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8.1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0.77萬元減少2.5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59.9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60.00萬元減少0.10萬元。主要原因為壓縮出國經費開支導致;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舉辦北京地壇文化廟會o台北之旅活動;舉辦2016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台北)活動;赴義大利參加米蘭設計周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8個、2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1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77萬元減少1.77萬元。主要原因為未發生公務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8.2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9.00萬元減少0.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8.2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9.00萬元減少0.71萬元,主要原因為公務用車管理更加規範,經費支出逐漸減少。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9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6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71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54萬元。車均運作維護費支出較高,主要由於我單位2016年初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2輛,下半年由於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將4輛公務用車劃轉至其他單位,故按照年終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計算的車均運作維護費支出較高。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68.16萬元,比上年增加116.62萬元,增加原因為本年度機關人員增加以及本單位監管範圍確定後相關工作增加導致。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32.5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3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30.2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32.5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2.5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9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000.42萬元,其中:汽車8輛,133.27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772.9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772.94萬元。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免繳國有資本收益的函》(京財資産﹝2016﹞802號),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2016至2020年期間免繳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0個,佔部門預算項目總數的32%,涉及金額1330.85萬元。參與績效自評的20個項目年初預算數為1357.02萬元,全年執行數為1330.85萬元,執行率為98%,各項目執行率介於89-100%之間。全部項目績效自評平均得分為96.7分,各項目得分介於92-99分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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