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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00:00    來源: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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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是負責本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規定項目以外的地方環境品質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2.負責本市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協調推動與周邊省區市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區縣之間的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

  3.承擔落實本市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並監督實施,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督查、督辦、核查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區縣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總量減排考核並公佈考核結果。

  4.負責提出本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規模及項目安排建議;參與編制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負責環境形勢綜合分析。

  5.負責本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限期治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等制度的實施;參與促進清潔生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

  6.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對本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有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受環境保護部委託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進行管理。

  7.指導、協調、監督本市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品質狀況評估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對新建自然保護區提出審批意見,依法對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8.負責本市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輻射安全相關政策、規劃;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廢棄的放射源、放射性廢物處置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內的核設施管理。

  9.負責本市環境監測和資訊發佈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資訊網;組織實施環境品質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品質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建立和實行環境品質公告制度,統一發佈環境狀況公報等環境資訊。

  10.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應用;促進迴圈經濟和環保産業發展。

  11.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負責與有關國家、地區、國際組織間的環境保護合作事項;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等工作;受市政府和環境保護部委託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12.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環境新聞宣傳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13.負責監督檢查區縣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執法監察等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所屬單位14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全額事業單位12個、差額事業單位1個。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機關(本級),行政單位,編碼030102

  北京市環保局機關服務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03

  北京市輻射安全技術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04

  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05

  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06

  北京市環境資訊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08

  北京市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09

  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10

  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11

  北京市環境影響評估評價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12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13

  北京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14

  北京市環境保護投訴舉報電話諮詢中心,全額事業,編碼030215

  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差額事業,編碼030303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36302.5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03391.0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58.4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2853.0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94851.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8%;事業收入6332.2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11%;其他收入2207.5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9%。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19138.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0.8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24%;項目支出194497.7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8.76%。

  2016年結余分配31.4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7132.54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1287.4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81.0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科學技術支出5251.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6.6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892.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7%;節能環保支出202254.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72%;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611.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81.0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1.87萬元,下降12.7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81.0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1.87萬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

  (2)“科學技術”(類)2016年度決算5251.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07.92萬元,增長2.10%。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6年度決算5251.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07.92萬元,增長2.10%。主要原因是環科院年底進行了養老保險金的清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96.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1萬元,增長0.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196.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1萬元,增長0.77%。主要原因為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經費相應調整。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892.5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8.98萬元,下降0.31%。其中:

  “公共衛生”(款)2016年度決算2593.6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0.33萬元,下降0.01%。主要用於市屬企業的醫療廢物處置。

  “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298.9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8.65萬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02254.4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9882.49萬元,增長17.34%。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12687.8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37.97萬元,增長2.74%。主要原因為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經費相應調整。

  “環境監測與監察”(款)2016年度決算3014.5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15.21萬元,下降3.68%。主要原因為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經費相應調整。

  “污染防治”(款)2016年度決算172557.9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4312.23萬元,增長16.40%。主要原因是我局貫徹落實2013-2017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各項措施任務;2016年在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和綜合保障五方面加大資金的保障力度;年中安排實施中央及市級燃煤鍋爐改造項目、計程車更換三元催化器項目、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等;積極消化各類結余資金,如局機關的老舊機動車淘汰項目、市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設置項目;監測中心的北京市地表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等。

  “自然生態保護”(款)2016年度決算36.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0.83萬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執行政府採購程式節約了資金。

  “能源節約利用”(款)2016年度決算4828.0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828.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局機關年中實施了成品油品質升級貸款貼息項目。

  “污染減排”(款)2016年度決算9130.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20.33萬元,增長6.04%。主要原因為我局所屬監測中心年中實施了環境監測展廳布展項目、北京與國際典型城市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差異研究項目等;以及我局所屬機動車中心本年度繼續實施了車用油品及添加劑品質專項抽查項目等。

  (6)“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611.6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11.64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資源勘探電力資訊等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611.6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11.6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為我局所屬機動車中心年中實施了機動車排放實驗室二期建設工程。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2972.22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2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82.3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52.56萬元減少70.2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73.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79.38萬元減少5.69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局隨團赴歐洲執行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技術交流任務團組由於組團單位原因取消出訪,故原定用於此團組的預算未能按計劃支出。2016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出席國際會議並宣傳我市大氣污染治理成果、開展環保國際合作項目技術交流、配合市外辦進行友城交流及進行環保方面主題培訓等。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0個,累計99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74萬元。本年出國人員總人數有所減少,且出國人員經費中有部分是外方負擔。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4.84萬元,其中:國內接待費1.84萬元,國(境)外接待費3.00萬元。2016年決算數比年初預算數9.80萬元減少4.96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費。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境內環保工作交流、監督檢查和國際交流等接待事項。其中:國內公務接待21批次,國內公務接待206人次;國(境)外公務接待48批次,國(境)外公務接待20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303.8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363.38萬元減少59.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303.8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363.38萬元減少59.58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和要求。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19.1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1.0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9.7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3.86萬元。2016年車輛保有量157輛,其中有30輛移交市車改辦尚未完成登出手續,車均運作維護費1.93萬元。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合計721.48萬元,比上年增加168.53萬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政府採購支出32832.1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451.8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27.4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3052.7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599.5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9.2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514.3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7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14679.40萬元,其中:汽車166輛(財政撥款供養汽車157輛,非財政資金供養汽車9輛),6316.9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設備73台(套),26509.4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年度市級預算部門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部門自評採取兩種形式,簡易程式評價和普通程式評價。

  簡易程式評價:2016年初預算批復項目119個,我局要求局機關及相關所屬預算單位填制《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自評項目38個,項目數量為預算批復項目的32%。

  普通程式評價:我局選取民生和重點支出項目-“通州區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資金”項目,按照《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實施評價,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大氣治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跟蹤評價工作,績效評價以資金支出為導向,項目實施效果為重點,從政策落實、計劃制定、項目申報審批、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等環節,對各項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梳理,並按要求形成績效評價報告。

  二、通州區大氣污染治理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研究加快推進本市南部四區大氣污染防治有關工作的會議紀要》(第141號),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通州區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環保局會同通州區政府,聚焦防治難點,科學確定防治項目。通州區政府為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制定方案:全區範圍建成燃煤鍋爐禁燃區,重點推進新城、重點污染企業退出和“工業大院”清理整頓工作,全面取締轄區經營性茶爐大灶,推進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平房取暖“減煤換煤”工作,以及實施區縣特色項目,加強統籌,積極協調,形成合力,以加快提升空氣品質。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組評價,通州區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通州區)綜合評價得分81.37分,績效評定級別為“良好”。2016年,通州區全面推進“無煤化”、推行綠色出行、加強環境監管、推進專業監管力量下沉,PM2.5濃度不斷改善。

  (三)存在問題

  個別子項目填報了績效目標申報表,但績效指標設置還不夠細化;個別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調整;個別子項目未提供項目整體實施方案;個別合同簽訂不規範,如合同中甲方沒有簽字,僅蓋了公章;個別子項目財務管理基礎薄弱,部分記賬憑證的填制要素不全。

  (四)建議

  一是不斷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意識,科學合理設置績效目標表。加強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意識,提高編制預算和事前績效目標設置能力,盡可能細化、量化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二是以績效目標為導向,合理分配資金並制定科學有效的實施方案,指導項目順利實施。嚴肅預算執行,提高項目決策管理,對整體實施方案應盡可能細化分解,保證項目執行。三是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意識,進一步規範項目執行程式。嚴格執行合同管理規定,規範簽訂項目合同,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完善項目的管理過程資料,加強事中監督管理,強化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執行檢查,保障資金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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