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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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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宏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情況。

  3.負責監測本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工作,研究宏觀經濟運作、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4.負責匯總分析本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5.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6.承擔規劃本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産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本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市政府投資計劃;按國家及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7.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産業發展,推進本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産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産業發展、産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協調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8.承擔組織編制本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統籌發展、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

  9.承擔本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重要農産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的實施。

  10.承擔本市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作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價格監管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11.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12.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民航、鐵路等國家在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工作。

  13.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市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迴圈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産業和清潔生産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14.負責組織擬訂本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能源總量平衡。

  15.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6.負責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調控戰略,擬訂人口政策;負責調控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人口調控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政策建議。

  17.承擔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1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部門決算包含機關本級及13個直屬單位分項決算,分別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21世紀議程工作辦公室、北京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貸款項目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北京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本調查隊、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北京市價格監測中心、北京市節能監察大隊、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19,222.9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2,488.21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40.0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6,694.7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78,901.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65%;上級補助收入205.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5%;事業收入3,119.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78%;其他收入261.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8,674.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13%;項目支出78,815.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9.87%。

  2016年結余分配467.7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0,080.55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7,083.9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005.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3.98%;國防支出5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教育支出101.2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0.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03.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7%;節能環保支出27,916.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06%;農林水支出7,2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2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2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其他支出669.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47,005.1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045.9萬元,增長12.03%。其中: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46,385.5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426.3萬元,增長10.55%。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追加安排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主要包括北京市價格監管信息化工程項目、北京市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訊管理平臺項目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619.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19.6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追加安排了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資訊系統項目經費預算。

  2、“國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6.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3.4萬元,下降43.4%。其中:

  “經濟動員”(款)2016年度決算56.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3.4萬元,下降43.4%。主要原因:該項經費為中央安排資金。執行過程中根據國家統一安排,相關工作推遲到下一年度開展。

  3、“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01.2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0.6萬元,下降28.6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101.2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0.6萬元,下降28.62%。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進修及培訓預算計劃。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16年度決算1,100.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62.5萬元,增長699.4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760.5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22.91萬元,增長452.66%。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預算執行過程中追加了職業年金預算。

  “社會福利”(款)2016年度決算339.5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39.59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追加安排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

  5、“醫療衛生”(類)2016年度決算1,803.5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68.37萬元,下降12.95%。其中: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681.8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94.1萬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

  “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1,034.4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66.48萬元,下降6.04%。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醫療保障經費標準,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87.2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07.78萬元,下降55.27%。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

  6、“節能環保”(類)2016年度決算27,916.1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9.72萬元,下降0.03%。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款)2016年度決算27,911.2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4.63萬元,下降0.05%。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部分項目經費預算。

  “能源管理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4.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91萬元。主要原因:決算數為上年結轉使用的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中心開辦經費預算支出數。

  7、“農林水事務”(類)2016年度決算721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農業”(款)2016年度決算721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主要為年初預算安排的北京市支援河北省張承地區發展農業節水補助資金項目預算。

  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22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22萬元。其中:

  “商業流通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122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22元。主要原因:決算數為上年度結轉使用的項目經費預算支出數。主要包括中關村現代服務業-面向“網際網路+”的未來媒體傳播力大數據智慧分析與評估平臺、中關村現代服務業-移動電子商務綜合支付技術服務平臺、中關村現代服務業-雲客戶服務中心平臺研發及産業化等。

  9、“其他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669.2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69.24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669.2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669.24萬元。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預算執行過程中追加了部分基本經費預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5.77萬元,主要用於城鄉社區支出595.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下同)2016年度決算595.77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595.77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主要為上年結轉使用的電力需求側試點項目經費預算。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9,627.5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4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8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00.6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69.94萬元減少69.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50.9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91.7萬元減少40.7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因公出國(境)工作;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宏觀經濟政策、資源能源、養老醫療、節能環保等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方面,主要有“2016東北亞市長論壇”、“城市化進程及參與中德合作夥伴關係”研討會、FIDIC年會及分論壇、國家公園體制建設公共決策能力培訓等。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6個、7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1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9.8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8.74萬元減少8.8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公務接待工作。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與周邊省市就京津冀協同發展、能源保障供應、生態環境保護等區域合作政策協調;接待外省市和相關部門來我委就北京市在節能減排、環保政策、投資管理等領域的經驗、做法、成效等進行考察調研、交流研討;與國內外研究院所進行合作,邀請專家學者對研究項目進行諮詢和研討論證。公務接待53批次、134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39.7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59.5萬元減少19.74萬元。其中,2016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發生。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139.7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59.5萬元減少19.74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調度使用了公務用車。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0.1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2.3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4.1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3.12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賬面數115輛,剔除已報廢未出賬數,實際保有量5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001.77萬元,比上年增加644.93萬元,增加原因:一是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二是根據全市發展改革工作需要,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增加了宏觀經濟、社會發展、體制改革、節能減排等領域的部分工作任務;三是編制人數和在編人數均同比增加。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3,076.6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94.2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782.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060.3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8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2.3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4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6,318.33萬元,其中:汽車115輛,2,636.51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607.9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3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60%,涉及金額23,680萬元。經評價,2016年度財政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基本實現,平均得分92.8分。各項目單位能夠緊密圍繞全委中心工作,合理安排項目工作計劃,科學使用各項預算經費,為各項發展改革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完善新首鋼地區功能定位和規劃體系研究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2016年4月26日,市政府召開北京市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發展建設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及新首鋼辦主要職責,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首鋼老工業區改造調整和建設發展的意見》(京政發〔2014〕28號)和新首鋼地區發展建設近期5大領域14方面22項重點工作和39個重點項目安排,2016年市新首鋼辦擬聚焦首鋼老工業區轉型發展體制機制、區域功能定位及規劃體系、土地領域相關政策、行政審批制度、生態體系、工業遺存改造利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支撐體系、重點任務落實督查評估等專題,深入開展課題研究,破解轉型發展難題,努力打開工作新局面。

  為進一步細化新首鋼地區功能定位及主導産業研究,2016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市財政局申報7個課題研究經費共計130萬元,專項用於完善新首鋼地區功能定位和規劃體系研究,主要研究內容包括:牽頭開展“三區一廠”功能定位研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人口調控及控規調整等方面的最新要求進行綜合研究;牽頭編制國家級綠色轉型示範區規劃方案;與首鋼總公司共同推進産業發展、海綿城市、永定河綠色生態發展帶、智慧園區等專項規劃研究。7個課題分別為:(1)《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體育産業發展及相關政策研究》;(2)《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功能定位細化和主導産業選擇研究》;(3)《新首鋼地區和石景山區功能協調與産業互動發展研究》;(4)《豐台區首鋼權屬用地及周邊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産業選擇研究》;(5)《門頭溝區門城濱河地區功能定位、産業選擇研究》;(6)《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建設國際人才社區規劃研究》;(7)《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規劃圖冊》。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總體績效目標比較明確,立項依據充分,項目預算編制合理,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經績效評價專家會集體評審,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不夠細化,不利於項目實施。

  2.對課題實施的監督管理存在不足,對課題實施單位的要求不明確。

  3.項目績效體現不夠充分,還需進一步跟蹤課題結果應用。

  (四)建議

  1.建議項目單位加強項目立項管理,進一步細化績效目標。

  2.建議項目單位強化監管力度,加強課題進度管理。

  3.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關注課題研究結果的使用情況,及時總結,以更好地推進首鋼老工業區改造調整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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