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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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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成立於2000年5月,現內設辦公室、人事部、資訊部、項目管理部、採購部、協議採購管理一部、協議採購管理二部、實物調撥管理部、採購平臺管理部、行政保衛部等10個部門。

  按照北京市編辦《關於撤銷市財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函》(京編辦事〔1999〕82號)批復和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市級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財採購〔2010〕362號)規定,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主要職能、職責是:組織招投標採購事宜;根據財政預算安排,辦理實物調撥等手續及相關政府採購的資金結算業務;建立政府採購資訊數據庫;擬定協議採購實施方案;組織協議採購項目招標工作;公示協議採購項目中標供應商;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框架協議;組織對中標供應商的培訓;建立協議採購綜合服務平臺,維護相關數據,提供統計資訊;對中標供應商進行日常監督,負責收集、匯總採購人對中標供應商的綜合評價資訊以及違約反饋意見,協助市財政局做好對中標供應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6年度,納入本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1個,無下級單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3180.4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003.89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76.5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993.5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66%;其他收入10.3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972.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7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0%;項目支出1189.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

  2016年結余分配10.3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98.02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42.0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23.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95%;教育支出0.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823.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5萬元,增長5.8%。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16年度決算2823.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55萬元,增長5.8%。主要原因:上年追加項目資金結轉至本年。

  2、“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0.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6.16萬元,下降98%。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0.1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6.16萬元,下降98%。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2016年度決算31.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0.84萬元,增長338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31.7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0.84萬元,增長3389%。主要原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清算繳費。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87.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99萬元,下降3.32%。其中:

  “醫療保障”2016年度決算87.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99萬元,下降3.32%。主要原因:醫保費跨年結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82.73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開支僅為本級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4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4.92萬元減少4.5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4.50萬元減少4.50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無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2.32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2.32元持平。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同行來京進行業務考察和交流等。公務接待35批次,公務接待4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8.1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8.10萬元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8.1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8.10萬元持平。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33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35.66萬元,比上年增加129.97萬元,增加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67.7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0.3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07.4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15.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9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423.09萬元,其中:汽車10輛(財政撥款供養汽車3輛,2015年底公車改革已經上交車改辦但截至2016年底財政資産管理系統裏仍未登出汽車7輛),271.2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257.82萬元。評價結果:3個項目績效評價平均得分為91分。從執行情況看,三個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設定合理;年度工作目標明確,組織管理有力,政府採購各項工作順利完成;項目資金管理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規定,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年度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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