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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2023年,房山区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起草印发《北京市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北京市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了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挥棒作用,为做好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奠定了基础。
2.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提前谋划2023年房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盘点,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决策执行、政策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制度等五方面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新建“仲裁文书公告送达”专题栏目,以政务公开彰显法治政府力量,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印发《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档案查询制度》、《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延期审批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研发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页申请线上答复系统,依托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掌握全区总体情况,摸清公开文件底数为出发点,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报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报备范围、报备目录、报备内容和报备方式。同时,严格要求全区各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数字政府建设新要求为导向,以优化升级区政府网站、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打造有传播力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为抓手,全力抓好网站栏目建设及维护,组织权威发布政府决策部署和各类信息,畅通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全力打造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门户、数字门户、开放门户、应用门户。
6.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协同区法院开展“以案释法”培训会,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重点讲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注意事项;努力拓展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全区58家单位参加房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拓展培训会,对《民法典》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7.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按季度统计《房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督促各项任务规范落实。按季度下发《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报》,梳理汇总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数据,指出当前工作不足,宣传工作经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展。
8.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起草《房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细则》,下发全区各单位予以落实。在“政民互动”栏目中对外发布“2023年度房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参与调查44人次,满意率达83.7%。2023年,全区各单位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6 |
35 |
20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55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541 |
||
行政强制 |
19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983.3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04 |
6 |
0 |
0 |
1 |
9 |
9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2 |
0 |
0 |
1 |
0 |
3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7 |
4 |
0 |
0 |
0 |
4 |
18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7 |
0 |
0 |
0 |
1 |
0 |
8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97 |
4 |
0 |
0 |
0 |
2 |
50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00 |
0 |
0 |
0 |
0 |
1 |
101 |
||
(七)总计 |
905 |
8 |
0 |
0 |
1 |
7 |
9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4 |
0 |
0 |
0 |
1 |
2 |
3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0 |
27 |
1 |
5 |
43 |
5 |
2 |
1 |
7 |
15 |
2 |
7 |
1 |
1 |
1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社会公众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存在找不到、找不对公开主体的问题;二是个别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存在办理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当前申请情况,结合以往申请重点,制作《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暖心指引卡》,按照征地、拆迁、规划、就业等十一个领域,对申请公开主体单位进行分类,让社会公众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了解“需要的政府信息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并向每个申请人送达《答复告知书》的同时,附送《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暖心指引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二是制发《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延期审批工作制度(试行)》和《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档案查询制度》,进一步明确延期审批办理程序、时间节点及档案查询重点环节注意事项,以制度约束依申请公开合规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房山区发出收费通知2件,发出收费通知的总金额824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3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fs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2022年,房山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起草下发《关于做好惠企政策兑现专题对外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经济稳增长、助企纾困、营商环境、企业服务等政策发布工作的通知》等12篇文件,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依申请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依申请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良好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主动公开情况
以“政府信息获取从公众找适用信息向信息找适用公众”为引领,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时限要求,督促全区各单位主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民生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涉企利民政策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改革、优服务、助发展作用。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热情服务、稳慎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断畅通当面、邮寄、传真、邮箱和网页申请5个渠道。按月下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学习材料》,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提供办理经验。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努力缩短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切实提升群众依申请公开满意率。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审核公开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建立“2021年房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盘点”专题栏目,对政策解读、决策公开、重点领域、平台建设和公开制度等五大类26项政府信息进行盘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已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建立“助企纾困”和“惠企政策兑现”等专题栏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丰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努力拓宽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6.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以线上培训为主、电话指导为辅的教育培训方式,对涉农补贴、稳岗就业、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认知水平,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质效双升。
7.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度起草下发《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报》(以下简称《专报》)和《关于报送<房山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报》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工作动态三大部分,利用图表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更直观的表现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知》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础,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公开重点领域相关信息,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
8.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起草《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2022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下发全区各单位予以落实。在“政民互动”栏目中对外发布“2022年度房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参与调查46人次,满意率达80.43%。2022年,全区各单位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4 |
5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26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428 |
||
行政强制 |
17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882.10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53 |
17 |
0 |
0 |
1 |
7 |
67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9 |
2 |
0 |
0 |
0 |
0 |
8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0 |
5 |
0 |
0 |
0 |
4 |
18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1 |
1 |
0 |
0 |
0 |
1 |
7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1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1 |
0 |
0 |
0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4 |
4 |
0 |
0 |
0 |
2 |
28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其他 |
134 |
5 |
0 |
0 |
0 |
0 |
139 |
||
(七)总计 |
697 |
17 |
0 |
0 |
0 |
7 |
7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5 |
2 |
0 |
0 |
1 |
0 |
3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7 |
14 |
1 |
10 |
32 |
5 |
3 |
2 |
0 |
10 |
6 |
2 |
0 |
2 |
10 |
存在问题:一是全区各单位对政策解读的重视程度不够,且缺少政策解读专业人才,导致公开的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高;二是虽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均包含在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中,但不好找、不全面的情况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形成定期巡查机制,提升全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解读意识,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公开政策的收集整理,对新印发的政策文件,要求政策制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二是全面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按不同领域进行分类,与相关区政府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准确无误,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公开在重点领域相关栏目内,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查找,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房山区人民政府发出收费通知2件,发出收费通知的总金额56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9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fs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
结合房山区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房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和区政务服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全区4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商会,研究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2.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围绕“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及时做好政策专题内容保障。及时开展“政策公开讲”、“房山爱企我们在行动”网络直播活动,实现政府信息的精准推送。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不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申请办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群众满意率。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和《目录》移送至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区政务服务大厅,方面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对外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设有“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政府会议”、“政府文件”和“我要找政策”等栏目,方便公众通过自身需求搜索、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灵活采取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针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动态调整全清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专题,全年共开展教育培训6次,参培人数达135人次。
7.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报告下发各单位,要求尽快整改,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
8.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制定《房山区2021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细则》,下发全区各单位予以落实。在“政民互动”栏目中对外发布“2021年度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参与调查173人次,满意率达86.71%。2021年,全区各单位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6 |
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64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946 |
||
行政强制 |
30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489.064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48 |
24 |
0 |
0 |
0 |
3 |
197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9 |
6 |
0 |
0 |
0 |
0 |
16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0 |
5 |
0 |
0 |
0 |
2 |
20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8 |
3 |
0 |
0 |
0 |
0 |
4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61 |
20 |
0 |
0 |
0 |
1 |
158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06 |
0 |
0 |
0 |
0 |
0 |
206 |
||
(七)总计 |
2028 |
28 |
0 |
0 |
0 |
3 |
20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9 |
2 |
0 |
0 |
0 |
0 |
8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04 |
6 |
8 |
35 |
253 |
2 |
4 |
5 |
7 |
18 |
4 |
1 |
0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信息公开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服务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到达率和适用度不够精准,解读的范围宽泛。
整改措施:一是拓展问题征集渠道。围绕“用工和人才”、“信贷”、“创新创业”、“纳税”、“开办企业”等主题,通过区政府网站、北京房山微信公众号、相关单位新媒体账号等渠道,优先征集企业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并对征集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出具对应的解答内容,在每月27日线上开展的“爱企行动”直播平台对爱企政策进行宣讲直播,对汇总整理的问题给予一一解答。二是调整政策解读栏目设置。增加“经济投资”、“教育就业”、“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10大种类,并对现有政策解读材料进行精准分类,使受众群体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按照行业分类快速精准获取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一图读懂的方式,对政府会议进行“会议解读”,促使社会公众详细了解政府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房山区人民政府发出收费通知1件,发出收费通知的总金额60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6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fs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提升“四个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推动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1.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贯彻工作的全流程和全过程。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机构职能”、“预算决算”、“公开招聘”、“规划信息”、“房山数据开放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栏目,及时公开机构设置、规划、统计、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同时,组织全区58家单位动态调整了政务公开全清单,确保对外公开的职能事项清晰准确。2020年,全区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万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重新修订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畅通了当面、邮寄、传真和互联网申请接收渠道,方便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58家单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情况和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问题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依规。2020年,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08件,已答复75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65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属性界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界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认真编制目录;界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详细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合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七有五性”工作要求,对“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计、栏目名称、字号字段、配色方案、背景图片等进行规范调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设置的“政府对外联系电话”专栏,主动公开全区68家单位107个对外联系电话和办事服务电话、办公时间和业务范围,为企业和社会公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同时,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加大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力度,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区采取了以线上代替线下、以指导代替培训的方式,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分2次对全区58家单位就新建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各单位公开内容的职责分工、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和《房山区2020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细则》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全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努力提升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工作效能,尽快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秉承“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的工作理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每天登录“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检查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现“应更新、未更新”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此外,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季度对“政务公开全清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内容进行测评,并将测评报告下发各单位,要求其尽快整改,保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
7.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及时印发《房山区2020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细则》,内容涵盖决策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四个方面,形成了强大的制度约束力。此外,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专题栏目中主动发布“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参与调查133人次,满意率达81.2%。2020年,全区各单位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637 |
741 |
1224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8 |
-60 |
6433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252 |
+326 |
1222547 |
行政确认 |
73 |
-19 |
680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110 |
+8963 |
28316 |
|
行政强制 |
125 |
+506 |
232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9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672 |
168654.34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65 |
31 |
3 |
1 |
4 |
4 |
90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4 |
0 |
0 |
0 |
0 |
1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4 |
15 |
1 |
1 |
2 |
4 |
20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2 |
3 |
0 |
0 |
0 |
0 |
35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27 |
11 |
2 |
0 |
2 |
0 |
4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重复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七)总计 |
716 |
29 |
3 |
1 |
4 |
4 |
7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9 |
6 |
0 |
0 |
0 |
0 |
16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2 |
0 |
9 |
19 |
5 |
5 |
5 |
3 |
18 |
0 |
0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简明问答比例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基层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太到位、适用还不太准确,需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培训;三是部分基层单位未按照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需强化对基层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督促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拓展图表图解、H5动画和简明问答等解读方式,并按照《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时刻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想问题,不断强化与文件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加大简明问答解读比例,确保社会公众“一图读懂”政策文件。2020年,房山区新出台政策配发问答比率已达到60%。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进行重点讲解,确保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灵活运用相关法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2020年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2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对全区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测评,并出具政府信息公开测评报告。发现未按照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更新政府信息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补齐补全政府信息,全力打造“公开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fs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不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细化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同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预算决算”、“公开招聘”、“行政执法公示”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栏目,及时全面发布财政预算决算、公务员招考、行政执法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此外,责专人每天检查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更新情况,对“应更新、未更新”的单位,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提醒等方式,督促其尽快更新政府信息,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质量稳步攀升。2019年,全区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95条;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图书馆、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区三个查阅场所共接收全区各单位移送主动公开文件627件。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抓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依申请公开作为推进阳光、透明、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并绘制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使全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同时,统一了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征求第三方意见书、公开权利人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限告知书等27类依申请公开答复告知模板,确保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依规。2019年,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18件,其中:已答复151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们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先后修订完善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关于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见》等工作制度,重新编制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法规文件和本市法规文件等7项法律法规编辑在册。此外,在“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题栏目,主动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文件政策,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便民、惠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房山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房山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题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信息,切实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设立了以区政府为轴心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图书馆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区三个查阅场所,全区各单位定期移送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供社会公众查阅,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水平的重要内容。一是严格按照规划计划类信息至少一年更新一次、法规文件类信息至少半年更新一次、业务动态类信息至少两周更新一次、机构职能类信息实时更新的要求,责专人每天检查全区各单位更新政府信息情况,并将此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及时下发《关于召开房山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的通知》,邀请市级专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务进行深度讲解;三是组织全区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真正做到“持证上岗”。
6.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在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测评的基础上,我们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内容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7个方面,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管、推动落实有考核、出现问题有监督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专题栏目中主动发布“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参与调查97人次,满意率达54.64%。2019年,全区各单位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352 |
708 |
995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5 |
5 |
651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248 |
0 |
521050 |
行政确认 |
71 |
3 |
298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272 |
-138 |
14442 |
|
行政强制 |
124 |
-2 |
9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45 |
108528.626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 |
法律服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79 |
35 |
0 |
0 |
2 |
2 |
15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8 |
10 |
0 |
0 |
0 |
2 |
29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62 |
0 |
0 |
0 |
0 |
0 |
6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38 |
20 |
0 |
0 |
2 |
0 |
36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7 |
0 |
0 |
0 |
0 |
0 |
9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3 |
1 |
0 |
0 |
0 |
0 |
34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86 |
0 |
0 |
0 |
0 |
0 |
586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七)总计 |
1482 |
47 |
0 |
0 |
2 |
2 |
15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0 |
4 |
0 |
0 |
0 |
0 |
1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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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人员素质方面,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大等问题。对此,我们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为主题,采取“线上帮教与线下考试”、“集中培训和单独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主动公开方面,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对此,我们形成了“查、督、盯”的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天检查各单位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发现“应公开、未公开”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紧盯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保障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3.依申请公开方面,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依然存在上升趋势。对此,我们定期撰写《房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原因分析报告》,下发全区各单位予以参考。同时,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较为薄弱的单位,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给予面对面的指导帮教,努力提升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有效推进了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fs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2018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8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下载。
2018年,房山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三区一节点”功能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
工作规则日趋完善。及时印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对“推进政务公开”设专章规定,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要求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集约创新发展、政务舆情回应、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二级清单管理等方面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任务目标责任明确。制定印发《房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围绕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着力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为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稳步推进。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预公开”专题栏目,主动公开“优支计划”人才评选结果、《房山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草案、《房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草案)》、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咨询购买服务的比选等信息,广泛征求并视情采纳社会公众意见,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及时。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工作。2018年,区政府主办的14件市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复,并已向公众主动公开。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和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倾听办理公众诉求。区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市民反映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全年共受理公众诉求、意见和建议78154件,全部按期办结。8月份,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到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现场接听“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听取、解答市民来电167个,内容涉及公共服务、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农村管理、投诉举报、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详细记录了每个问题,并现场召开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形成电话回访与现场走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公众诉求办理质量,尽快解决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努力提高公众诉求办理满意度。
解读方式丰富多样。在不断强化传统解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媒体解读渠道建设,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实现政策解读全链条管理。在组织召开全区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的基础上,还建立房山政务新媒体联盟,通过20家政务微博、62家政务微信和6家“今日头条”主动发布政务信息。
舆情回应及时准确。按照“密切关注舆情发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工作方法,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发布信息,防止虚假信息快速蔓延。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以及各大新闻媒体共回应“黄城根小学房山分校启动‘一校两址’工作”、“大安山山体坍塌事件”、“大石窝镇广润庄村村规问题”、“霞云岭乡大地港村泥石流险户搬迁工程款拖欠问题”和“阎村镇开古庄村变垃圾村”等重大舆情9次,确保社会公众及时准确掌握舆情事件真实情况。特别是在由人民日报主办、新浪微博和新浪网联合承办的“突破·链接·融合”政务V影响力峰会上,“北京房山”政务微博荣获“2018年度快速响应案例”奖。
(三)持续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初步建立
深入开展“政务开放”活动。以推动政务开放日向基层延伸为目标,不断丰富政务开放日的举办形式。在区统计局举办的“统计开放日”活动中,主动邀请社会公众、企业代表和统计系统干部,通过情景剧、快板、情景模拟、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生动展现了统计事业改革发展历程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在区司法局举办的“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中,23个基层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多元矛盾调解中心、北京恒信公证处等司法行政部门全面对外向公众开放,55名村居行律师到所包村(社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并利用“房山司法”、“多元调解”等多个微信公众号推送开放日宣传。开放日当天,向公众发放资料、宣传品、便民手册、办事指南7000余份,接待公众法律咨询150余人,公众参与人数达5000余人。
积极推进政府会议开放。按照《房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百姓关注度高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区政府会议,共同研究讨论《房山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房山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等议题,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此外,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政府会议”专题栏目,主动公开2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政府专题会议通报事项、研究议题和审议结果,确保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四)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公开全面。以“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网上服务渠道”为目标,主动公开《北京市房山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18年月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房山分厅功能,建立“个人服务”、“法人服务”和“部门服务”三个专题栏目,主动公开“生育收养”、“婚姻登记”、“户籍办理”等44类个人服务事项和“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等48类法人服务事项以及41个办事服务部门。此外,还实现了1400余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进行申办,确保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高效规范。按照《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努力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的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工作“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此外,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实现了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的设置办公。目前,房山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共设置综合窗口35个。其中,综合民生服务区14个、工程建设服务区10个、市场监管服务区11个。
政务服务审批事项不断优化。继续加大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力度,认真编制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和LED大屏幕轮播等形式,主动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等事项的新举措、新政策。依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工程建设”专题栏目,提供施工许可信息查询及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下载服务。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分别公开区、乡镇(街道)“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切实提高企业和公众办事效率。
(五)围绕集约化建设,打造安全便民高效的政务公开平台
政府网站规范整合有效推进。加强顶层设计,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减量、提质、增效”为目标,完成全区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2018年11月16日,整合后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正式上线运行,设置了“综合新闻”、“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中心”、“走进房山”六大频道,创新了政府网站的搜索功能、无障碍浏览功能和支持移动适配功能,建立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了统一分类、统一元数据、统一数据格式、统一调用和统一监管的目标。
政务新媒体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以Funhill房山官方微博、微信为龙头品牌,聚拢了一批具有特殊群体吸引力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聚焦热点、深挖内容,形成政务新媒体中的精品。目前,全区已开通政务微博20家、政务微信62家、“今日头条”6家,拥有粉丝量299.84万,并建立了房山政务新媒体联盟,日均更新微博信息3条、更新微信信息4条,实现了多维度、高频次发布政府信息的格局。
政府公报编制刊发规范便民。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创刊编发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公报》1期,下发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专题栏目中同步发布。
(六)优化机制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和业务培训
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管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本市政务公开全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房山区政务公开全清单》,涉及全区35家部门、25家乡镇(街道)、2270项内容标准。同时,严格按照《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的意见》要求,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制作《房山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
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高公众申请满意度”为目标,完善了受理、录入、出具回执、查找信息、会商、保密审查、答复告知和存档等工作流程,并要求全区各单位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五个统一”范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同时,还对全区依申请公开信函、邮箱等受理渠道开展了三轮测试,确保全区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将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优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源头属性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和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等重点任务的督促落实和激励引导,分值权重不低于4%。继续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测评,并采取日常督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有计划的组织开展由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及网站管理人员参加的教育培训2次,参训人员240余人次,培训主要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和房山区集约化内容管理平台使用等内容,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还定期深入相关单位,进行面对面帮教,切实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重点领域专项文件要求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预算决算”专题栏目,全区68家一级预算单位按时公开了“房山区2018年部门预算”、73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房山区2017年部门决算”。此外,还将预算公开范围向乡镇(街道)延伸,部分乡镇(街道)已公开2018年政府预算。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专题栏目,主动公开本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结果、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竣工备案等信息67条;依托“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重点公开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方案、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报批后公告、集体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等信息97条。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公共资源配置”专题栏目,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其它公告、监督检查和保障性住房复审公示、市场租房补贴审核公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资格审核结果等信息。依托“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重点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263条。此外,还积极推进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市级平台系统对接工作,并通过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报交易信息数据2418条。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题栏目,定期公开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享受情况、低保人数和资金支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等信息36条。及时公开防灾减灾、社会组织认定、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86条。重点公开《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房山长阳地区划片招生范围的补充修改意见》、《2018年关于房良地区直属中小学招生范围的划定》和《关于2018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办学校招生区域信息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进行详细说明等信息222条。依托“首都之窗”和“信用房山”网站,重点公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许可等信息62条。
(二)围绕抓好“三件大事”做好信息公开
推进分区规划信息公开。全面对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时编制《房山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草案,并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题栏目,对房山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规模结构、空间布局、绿色空间、文化传承、产业结构和体检评估等内容进行重点公开解读。依托“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房山区综合交通规划(2017年-2035年)》和《房山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编制情况。
推进疏解整治信息公开。围绕三年疏退计划,主动公开全区一般制造业企业疏解退出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信息,对房山区一般制造业企业疏解退出政策进行宣传。定期发布“开墙打洞”治理、占道经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留白增绿”等方面信息35条。制定印发了《房山区推进美丽乡村重点村农村公厕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并重点公开架空线入地和管道施工占掘路道路恢复等方面信息。
推进冰雪运动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房山区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2022年)》要求,积极公开2018年房山区迎北京冬奥会市民快乐冰雪季活动、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活动和“共筑雪上中国梦”冰雪进校园系列活动等信息。
(三)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
推进政府债务和金融监管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地方政府债务和防范金融风险公开力度,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主动公开《北京市房山区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和《北京市房山区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建立居委会、村委会和商务楼宇联络网微信群,重点发布非法集资和预警信息。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折页、文化衫和悬挂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此外,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推进对口帮扶信息公开。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房山发展”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保定市曲阳县、内蒙古突泉县等对口帮扶相关政策、工作进展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信息。继续围绕“七个一批”精准发力,主动公开低收入增收帮扶政策措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等方面信息。
推进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围绕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房山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主动公开空气重污染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保障预案、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等信息。及时更新房山区国家、市级、区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名单,并持续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809条。定期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环评审批和验收等信息94条。同时,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宣传栏、微博和微信等渠道,重点公开黑臭水体、农村污水治理及房山区大中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36条。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制定发布“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对外公开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等119项“最多跑一次”业务清单。持续优化商事制度改革,及时公开登记办理流程、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新设企业一站式服务区”等信息。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房山在行动”专题栏目,重点公开《房山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房山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政策信息。
推进权责清单和“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共调整行政职权62项,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权力清单”专题栏目中,实时公开动态调整后的《房山区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清单》。及时清理各类证明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北京市房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栏目,主动发布取消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42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项。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要求,及时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全年抽查企业8666户,其中正常企业8051户、问题企业615户,并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对外公开。同时,加快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归集工作,在“信用房山”网站的“双公示”专题栏目主动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0余条。
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收费信息公开。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重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PPP项目全周期相关信息。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价格和收费”专题栏目主动公开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郊区电动出租车运价等信息。
(五)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做好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和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开展培训、对接和沙龙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及时公开科技创新资源管理、科技创新券服务、科技项目管理、技术转移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行业联盟服务等信息。实时公开“15亿安时高性能动力电池智能化生产线建设”和“石墨烯种子企业孵化加速器”等8个项目进展情况信息。
推进中关村房山园建设和科技创新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对中关村示范区创新政策宣传力度,按时公开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开房山区首批众创空间授牌仪式、房山区双创周活动、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签约仪式、长安汽车研发与创新中心、国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动力电池智能化生产基地和京东方北京生命科技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利用房山电视台和房山报等媒体,定期公开重创空间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情况等信息。
(六)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
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区、街两级街巷长组织体系,主动公开693条街巷配备368名街巷长相关信息。按照“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全环节”的标准,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房山共治”APP和“我爱房山”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房山区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进展情况等信息。
推进安全生产和疏堵工程信息公开。调整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重点公开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处置进度、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等信息246条。主动公开月华大街、拱辰大街、北关西路、107国道和阳光北大街疏堵工程建设及竣工等信息。
推进园林绿化和垃圾分类信息公开。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动态发布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森林防火等方面信息532条。主动公开节水型社会建设、“河长制”管理及“一河一策”编制等方面信息109条。主动公开《房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房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组建方案》等文件,及时公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等信息。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主动公开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招标方案和中标信息20条。
(七)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
推进义务教育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入学问题,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学通房山”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本区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每所公办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等信息1700余条。
推进卫生防疫信息公开。以“增强办事透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栏目,主动公开中医医院与琉璃河镇中心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相关信息;专项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37条。
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房山食事药情”微信公众号和“小康说”微动画等新媒体渠道,实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监督抽检、过期药品回收、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消费警示、食药安全、产品召回、“双打”案件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处罚案件等信息1678条。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健全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机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分别设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资格复审公示”、“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 “退出信息”等11个专题栏目,重点公开全区安置房、棚改项目、共有产权等方面信息。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除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外,还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等渠道,定期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和审批程序、残疾人补贴、超转人员补贴、养老驿站建设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等信息82条。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措施,通过“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房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CSD长阳分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政策、部分岗位网上报名、全区用人单位岗位情况、重点招聘活动等信息3000余条。利用房山区人力资源大讲堂,重点宣讲驻区企业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此外,还通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房山电视台和《房山报》等多种渠道,录播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政策“FUNHILL面对面”访谈1期、“今日关注”2期;刊登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政策解读1期;发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补贴申报情况和充分就业地区创建情况等信息20余条。
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公开。围绕新建的2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7个“社区之家”和5处区域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宣传栏、社区微信群和社区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场地开放时间、服务方式和居民自律公约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67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077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91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39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79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94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1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52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11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9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41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2646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50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6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54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59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数113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41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1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1184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627件,乡镇政府557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773件,占总数的65.29%;通过网络提交申请72件,占总数的6.08%;以信函形式申请339件,占总数的28.63%。
在区政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住建委、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农委和区民政局。在乡镇(街道)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西潞街道、琉璃河镇、良乡镇、长阳镇、和城关街道。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出让、拆迁补偿、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全区1184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1184项,已到答复期的950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9年答复。
已答复的950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350项(占总数的36.84%);其它答复类型共600项(占总数的63.16%)。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9项,占总数的4.11%;
“同意公开”237项,占总数的24.95%;
“同意部分公开”29项,占总数的3.05%;
“不同意公开”45项,占总数的4.74%:其中,涉及商业秘密2项;个人隐私2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1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9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10项,占总数的11.58%;
“申请信息不存在”449项,占总数的47.25%;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项,占总数的0.3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8项,占总数的4%。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24件,撤销的29件,其他方式结案12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32件,其中:一审案件31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二审案件5件,判决撤销1件。
3.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6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0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4名,其中,专职人员数4名,兼职人员数180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63.5万元。全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1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4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1437人。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公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适用,开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
二是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切实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传递区政府声音。
三是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方面,积极构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公开责任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标准,突出抓好公众广泛关注、社会高度关切事项的公开力度,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6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77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9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39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79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94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52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11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19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41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2646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5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4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18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7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3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5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9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5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5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3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9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2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9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1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4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8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9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2 |
(一)一审案件数量 |
件 |
31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8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1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二)二审案件数量 |
件 |
5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8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63.504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1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37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2017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bjfs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010-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2017年,房山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切实提升便民惠民能力
认真倾听群众诉求。8月份,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到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现场共接听北京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121件,主要涉及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区领导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记录,并责成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落实方案,切实提升群众诉求办理质量,提高群众诉求办理满意度。
积极推进“统计开放日”活动。以“统计新动能、服务新常态”为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代表、基层一线农村统计员和住户调查员到房山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运用播放外景写实专题片的方式,展示了统计数据的产生过程;通过专业人员现场讲解的方式,对工业产值、现代服务业、人口监测、地区生产总值(GDP)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采取现场互动交流的方式,传播统计知识、宣传统计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及时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公开属性同步审查机制,认真研究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主办的市建议、提案中,有6件办理答复已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统筹,不断加大解读回应力度
深入开展政策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将政策解读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要求,对区政府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始终要求牵头起草单位,充分利用图表图解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全年共公开区级政策文件解读材料3篇,涉及政府工作报告、应急体系发展、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此外,还组织法新社、BBC等30余家境外媒体深入青龙湖镇庙耳岗村、窦店镇河口村,对北京市煤改清洁能源进行集中采访;组织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15家中央、市级媒体组成的采访团,深入西潞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场和窦店镇窦店环岛附近“留白增绿”现场,就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进行实地采访,提升了政策落实的知晓率。
积极推进会议开放。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并在“房山信息网”首页“房山动态”栏目、房山电视台发布,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准确回应重大舆情。全年共回应“环保部督查人员遭北京飘亮石化有限公司扣押”、“十渡拒马乐园游客蹦极坠落”、“周口店镇新街村一大货车追尾公交车并造成多人受伤”、“大南郊汽配城发生火灾”、“大安山乡发生地震”等舆情9次,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事实真相。
切实加强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在不断强化传统渠道解读回应的基础上,积极加强新媒体解读回应平台渠道建设。全年通过召开“2017F5WC五人制足球世界杯”、“FUN征集 萌创意”房山区吉祥物系列文化活动启动仪式、房山区城市吉祥物“方方”等3次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对全区重要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55家政务微博、84家政务微信、“房山微博发布厅”和“房山政务微信群”每天发布政务信息的方式,对全区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进行了全面公开
(三)积极拓展,努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规范、用户管理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现了全区政府网站的统一出口、统一后台、统一防护、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切实消除“僵尸网站”、“睡眠网站”等现象。此外,坚持日常监测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月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网民留言办理、“空白栏目”等情况进行测评,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拓展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为民、便民、惠民为原则,在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区两个查阅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在区图书馆新馆增设一个查阅场所,形成了以区政府所在地为轴心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查阅、申请辐射带,且三个查阅场所均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方便群众就近查阅、申请政府信息。区级三个查阅场所全年共接待群众咨询查阅570人次。此外,全区各单位也都强化了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管理,切实做到服务热情、办理高效、答复及时。
(四)夯实基础,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调整健全了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特别是在原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将区审计局、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工商分局等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15个部门纳入了领导小组成员体系。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也都相应调整健全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分管领导,选配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备的区、乡两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管理体系。目前,全区已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主管领导工作分工,并全部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修订完善了《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的意见》、《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见》、《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方案》等工作制度,为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落实《房山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围绕区级清单44个领域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乡镇(街道)级清单13个领域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房山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以下简称《二级清单》)公开主体,规范了公开内容。对照《二级清单》各领域目录信息,与牵头单位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了《房山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区级)普查单位名单》,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测评各单位落实《二级清单》中应公开的内容。同时,对《二级清单》测评出的问题,通过下发《关于对〈房山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切实增强《二级清单》公开主体和公开内容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
强化公文公开发布解读机制。严格执行《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的意见》,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随公文进行同步审签,真正从源头上严格审查,正确界定属性。同时,对能够进行政策解读的公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牵头起草单位,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撰写政策解读材料,真正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效果。
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在进一步完善全区依申请公开“五审一商”工作机制和规范受理、录入、出具回执、查找信息、会商、保密审查、答复告知等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采取“一对一”、“一帮一”的互助方法,不断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帮助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内容准确完备,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依申请公开按期答复、形式规范,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抓好信息公开教育培训。严格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计划,多措并举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由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参加的集中教育培训2次,主要涉及《二级清单》、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培训内容。此外,还依托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对处级后备干部进行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严格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制定印发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源头属性管理、《二级清单》、解读回应、要点落实等方面的考核标准,并采取平时考核评估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同时,继续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测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防风险
加强预期引导。在“房山信息网”的“政府文件”专题栏目中,主动公开《房山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房山区服务企业事项清单(试行)》、《房山区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房山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房山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在“房山信息网”的“经济发展”栏目中,按月度、季度、年度对房山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主动公开财政收支、人均消费、工业生产、城乡居民收入等情况。同时,在部门门户网站按季度主动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报告,并发布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结构变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等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建立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宣传栏、微税厅、即时通讯工具等多层次公开网络,保证纳税人及时掌握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小微企业、双创企业等特殊群体,通过短信、微信平台,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推送,确保纳税人准确了解各项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重点项目目录、稽查计划等内容,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招投标”专题栏目,定期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备案通知、核准批复等信息。
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开琉璃河湿地公园PPP项目、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河北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PPP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协议、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方便社会资本了解参与相关项目。
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2017年,除涉密单位外,全区73家一级预算单位在“房山信息网”、部门门户网站和“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个平台,全部按时公开“房山区2017年部门预算”和“房山区2016年部门决算”;23个乡镇(街道)均在其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房山区乡镇(街道)2017年政府预算”和“房山区2016年度政府决算”。在部门门户网站“审计公示”专栏,主动公开10个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4个专项审计结果和1个审计整改情况等信息。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在部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题栏目,对“我市出台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进行公开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建立“住房保障”专题栏目,下设“政策法规”、“项目建设”、“审核分配”、“棚户区改造”等7个子栏目,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完成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展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及退出等信息。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
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具有权责事项的相关部门,均已在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权责清单”专题栏目,对外公布涉及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同时,制定并在“房山信息网”发布了《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专项责任清单》等5个专项责任清单及《房山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版)》,其中:《房山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版)》包含权力事项1002项、乡镇级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处罚事项5446项。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全区还取消调整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4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2项,已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组织全区34个部门、24个乡镇(街道)和燕山地区4个街道编制“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梳理、审核通过区级部门667项公共服务事项、乡镇(街道)2490个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延伸到村(社区)443个办事事项。制定了《房山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房山区关于审批业务平台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初步建成了四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和房山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事项名称、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等内容,归集汇总相关信息,并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集中发布。同时,在“房山信息网”开通“房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栏目,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集中“双公示”。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在“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通过编印、发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手册及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的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公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在“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关于印发<2017年房山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进行详细说明,为种粮农民了解掌握补贴政策提供便利条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知识及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解读和评论性文章。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在部门门户网站建立“房山国资”专题栏目,定期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区属国有企业公开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内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涉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农业等领域的侵权假冒案件信息。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转方式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方面的信息公开。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主动公开推进“PSVA模式显示器用混合液晶材料的研究”、“META导盲机器人研发”、“高性能储能电池的研制”等31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相关信息。通过组织召开大型科技政策宣讲、初创企业成长沙龙、金糖面对面等培训活动,加大对科技政策的宣讲力度。在部门门户网站,重点公开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中关村房山园双创活动等信息。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通过房山电视台、部门门户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和LED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去产能公示公告等信息。
推进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实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等消费品消费情况、价格走势和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信息表。采取设置信息公示栏、开展咨询服务、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管的依据、标准、监督抽查结果、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力度。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部门门户网站建立“义务教育”专题栏目,主动公开《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2017年关于房良长阳地区直属中小学招生范围的划定》、《关于2017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办学校招生区域信息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通过“房山报”、“健康房山”官方微博、“健康房山”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并在房山电视台重点时段播出医改专题访谈节目。同时,通过编印、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在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医药分开改革”专题栏目等方式,加强对医药分开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以“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部门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消费警示、换发许可证、查处违法伪劣产品、“双打”案件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处罚案件等信息。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对食品药品工作重要通知和工作动态进行滚动播放;在人员密集处设置24个宣传橱窗,对食品药品工作执法情况、监督抽检、重要通知、大型活动进行公开;在“房山食事药情”官方微信中增加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动态、食品药品公示、食品药品公告、微动画、办事指南、举报咨询等栏目,回应社会热点,公开监管执法动态。
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调整、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调整2017年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标准等政策解读文件;及时公开居家养老服务、农村互助养老、医养结合等动态信息;按时公开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信息。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法规信息。通过“房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CSD长阳分中心”两个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公布招聘会信息、岗位信息。编印《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知识问答》、《失业保险政策问答》等宣传折页,利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全国就业扶贫日”等专项行动进行集中宣传宣讲。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疏功能、促协同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在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文件、共建园区、产业承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推进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信息公开。通过“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房山城管”微信公众号,对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开墙打洞、大气污染等整治行动信息进行公开;通过制作动画短片、征集创新标语、公示处罚信息、设置“公示公告”专栏等形式,加强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和疏解整治相关工作的广泛宣传。
推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信息公开。在部门门户网站定期发布内蒙古察右中旗、河北省涞水县、湖北省巴东县、湖北省房县等对口支援、协作地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治环境、促提升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及“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发布全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空气质量监测和环境质量管理、行政处罚、信访、行政收费信息。及时公开环保处罚、信访处理情况、企业限期改正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环评审批和验收等信息;按季度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国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按年度公开排污企业单位信息。
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通过“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门户网站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渠道,主动公开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全方位应对空气重污染、整顿“散乱污”企业、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架空线入地及背街小巷专项整治行动等信息。
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在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行业管理等栏目,实时公开自行车和步道整治、停车场改造、疏堵工程、交通违法治理等缓解交通拥堵相关情况信息。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12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3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681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81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43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82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345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30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6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29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5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2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66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2772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580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76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02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32条。(因同一政府信息可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故分类之和大于主动公开总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数9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5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9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839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654件,乡镇政府185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422件,占总数的50.12%;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0.12%;通过网络提交申请84件,占总数的9.98%;以信函形式申请335件,占总数的39.78%。(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在区政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住建委、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和区环保局。在乡镇(街道)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西潞街道、长阳镇、青龙湖镇、琉璃河镇和良乡镇。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出让、拆迁补偿、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全区839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839项,已到答复期的821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8年答复。
已答复的821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346项(占总数的42.15%);其它答复类型共475项(占总数的57.85%)。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1项,占总数的3.77%;
“同意公开”266项,占总数的32.4%;
“同意部分公开”3项,占总数的0.37%;
“不同意公开”46项,占总数的5.61%:其中,涉及个人隐私3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1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6项,占总数的9.26%;
“申请信息不存在”396项,占总数的48.23%;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项,占总数的0.24%;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项,占总数的0.12%。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区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未收取过相关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60件(含上年度结转14件),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55件(含上年度结转案件14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34件(2017年28件,上年度结转6件),撤销的15件(2017年11件,上年度结转4件),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5件(2017年1件,上年度结转4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23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二审案件1件,判决撤销1件。
3.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4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6名,其中,专职人员数4名,兼职人员数20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46.5万元。全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0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9次,接受培训人员数1165人。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二是教育培训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有差距。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认真解读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治理、环境改善、安全稳定、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同时,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重大舆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回应。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加大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力度。督促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要准确并保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按期答复、形式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将采取各种形式不定期测评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渠道畅通情况,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依规。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二级清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督促各相关单位主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征地补偿、环境整治、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公众广泛关注、社会高度关切事项的公开力度,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拓展教育培训渠道。在继续抓好政府集中培训、依托党校(区行政学院)培训的同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纳入政府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以培训促巩固、以培训促提升。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督查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督查考核指标和方法。采取月、季、年度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定期通报,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12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3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8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8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43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82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345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3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6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29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5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2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66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2772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8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6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2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3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2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3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2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7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4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2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96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3 |
(一)一审案件数量 | 件 | 23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1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二)二审案件数量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0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0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6.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0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65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2016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6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数据(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bjfs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010-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2016年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之年。房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法治政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局良好
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调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增加政务公开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并更名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也都调整相应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选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开组织体系。同时,还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各单位主管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本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细化了5年时间95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发了《房山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等6方面47项工作任务,持续加大对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进政务工作透明度。
制定政务公开二级清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制定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公布了《房山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覆盖区、乡镇(街道)两个行政层级。其中,区级清单44个领域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乡镇(街道)级清单13个领域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细化了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内容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能考核、好监督。
积极参加“听民意解民忧”活动。8月份,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持续关注百姓诉求、全力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到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现场共接听北京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103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区领导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记录,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二)统筹协调,解读回应成效明显
政策解读不断加强。对区政府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牵头起草单位充分利用图表图解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年公开市、区两级政策解读文件材料24篇,其中区级政策解读文件材料7篇,主要涉及教育、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减煤换煤、婴幼儿人身综合保险等方面。同时,按照《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确定的9方面140项重点工作要求,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微信平台先后发布《奔跑吧兄弟,京津冀六市县携手共进》、《再不创业就老了,房山三大优势为梦想保驾护航》、《三分钟看懂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各类政策、产业优势》等11篇文章,为政策措施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重大舆情回应及时准确。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领域重大舆情,坚持“四不四有”原则,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在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反馈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公布事件的处理情况,有效澄清了虚假信息。全年共回应涉及偷倒垃圾、违法露天市场拆除、“4?19”矿震、“7?20”大暴雨等重大舆情事件16次。
解读回应平台深化拓展。在强化传统渠道解读回应的基础上,积极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努力拓展新媒体渠道建设,实现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全方位解读回应。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其中,区主要领导参加了“扬帆十三五”、“清洁空气在行动”和“深化改革促发展”新闻发布会3次。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另外,组建了“房山微博发布厅”和“房山政务微信群”,开通官方微博55个、官方微信66个,增强了解读回应的时效性。
(三)强化保障,公开工作基础稳固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针对依申请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下发了本区依申请公开办理“五个统一”范文(模板),不断深化“五审一商”工作机制,努力探索依申请公开办理新途径。进一步完善了受理、录入、出具回执、查找信息、会商、保密审查、答复告知等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流程的重点注意事项;梳理编制下发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13个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
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监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自7月份起,建立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进行第三方评估,并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印发问题清单,督促其限期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考核情况总体良好。
深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常态化监管。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更新时限,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较好地消除了“僵尸网站”、“睡眠网站”等现象。同时,加大政府网站测评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月对全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并通过电话沟通、短信提醒和下发《督查通知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落实,形成了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具体安排。围绕网站内容建设、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系统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等内容,曾先后两次组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人员、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工作人员参加的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也都按要求组织了相关人员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提升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编制《房山区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房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房山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通用责任清单》、《违法建设治理责任清单》、《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城市环境秩序治理专项责任清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房山区服务企业事项清单(试行)》,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1243项权力事项、221项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16项共性责任和217项服务企业事项对外公开,增强了权责清单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推进“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围绕精简事项、投资改革、规范管理、激发活力、市场秩序、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等信息公开,公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督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48项改革任务分工细表,为积极推动服务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提供了保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网站、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橱窗和“房山食事药情”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处罚案件等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类信息、“双打”案件信息,切实提升了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满意度。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区安监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四个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平台应用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在“房山旅游政务网”公开全区旅行社“黑白名单”、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及旅游投诉信息;在“房山旅游信息网”公开旅游精品路线、旅游服务、景区推荐等信息。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与企业信用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严重违法企业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同时,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准入、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在“房山信息网”设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两个专栏,包含行政职权事项、便民服务事项、政策法规、服务监督、结果公示、网上服务等内容,实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审批结果等信息。
推进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商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等信息;定期公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外贸进出口总额等商务运行数据,切实提升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水平。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房山区良乡医院与保定市涞源县医院、房山区中医医院与高碑店市中医医院开展合作等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办医的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设立、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信息。
推进创新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北京基金小镇、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项目落户房山,优客工场、北大创业训练营、创新谷、柠檬空间、三维六度等一批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聚集房山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布创业投资、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谷发展等方面信息。
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北京市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宣传,印制发放《北京市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单行本6000余册,通过“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平台对《北京市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解读。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等方式,广泛宣传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信息;依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并更新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等信息。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公开。按照PPP项目操作流程,及时将全区PPP项目各阶段信息录入PPP综合信息平台,做好跟踪、更新、维护、推进工作,并按季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通过微博、微信、官网、办税服务大厅大屏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制作《房山国税“营改增”专题系列报道》,绘制“营改增”主题漫画,多角度宣传“营改增”改革亮点。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取得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及契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在房山地税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开缴销发票、税务档案借阅、纳税申报催告等相关信息。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情况;按时公开所出资企业财务状况、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监管企业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和资产转让等方面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老旧机动车淘汰、环境监察执法、环保行政审批、总量减排、环境投诉举报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启动、解除信息,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工作全过程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全指标,定期发布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状况。依托北京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2016年度房山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设置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信息专栏,按月公开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构建涵盖“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社区电子屏”一体的全媒体宣传平台,对就业创业重大政策实行联动发布。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开设“就业创业”专栏,对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劳动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有关政策信息进行公开;在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准确发布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对就业创业政策享受对象情况在网站进行公示。
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批准后公告、土地划拨公示、土地出让结果等信息。在区住建委门户网站设置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租金补贴、后期管理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和进展情况等信息。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关于房良地区直属中小学招生范围的划定》等义务教育均衡化政策措施,系统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相关信息。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相关信息。针对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从公开范围、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形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信息。此外,还发布推动分级诊疗各项工作信息,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公开。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开放。制定了区政府重要会议开放制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政府会议,并明确了对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时限及解读渠道,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增设预公开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规划、重点项目等事项,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实现公开范围全覆盖,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全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进一步细化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其中“三公经费”细化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开内容均已全部公开至预算科目按功能分类的最底层“项”级科目,并按经济分类公开了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款”级科目,规范并明确了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通过“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103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53条,占总数的0.25%;法规文件类685条,占总数的3.26%;规划计划类125条,占总数的0.59%;行政职责类131,占总数的0.62%;业务动态类20044条,占总数的95.28%。
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178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0次。在回应解读的渠道方式上,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4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6年,全区申请总数为561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425件,乡镇政府136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257件,占总数的45.81%;邮寄申请264件,占总数的47.06%;电子邮件申请41件,占总数的7.31%;传真申请1件,占总数的0.17%。(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住建委、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在乡镇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长阳镇、阎村镇、良乡镇、张坊镇、拱辰街道和西潞街道。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征地补偿、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全区56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已答复的561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286项,占总数的50.98%;其它答复类型共275项,占总数的49.02%。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8项,占总数的3.21%;
“同意公开”251项,占总数的44.74%;
“同意部分公开”10项,占总数的1.78%;
“不同意公开”7项,占总数的1.25%:其中,涉及个人隐私1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1项,占总数的12.66%;
“申请信息不存在”163项,占总数的29.06%;
“非政府信息”27项,占总数的4.81%;
“申请信息内容不明确”14项,占总数的2.49%。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23.4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130.2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86件。
已审结的86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55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19件,其他方式结案12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25件。
已审结的125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11件,被依法纠错14件。
3.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工作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64个。从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42名,其中,专职人员4名,兼职人员238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项经费25.004万元。全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09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1次,接受培训人员588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各方面,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亟待加强。虽然在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面有新的突破,但在解读的范围和回应的时效性上,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三是部分单位还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在提升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补偿、环境整治等公众广泛关注,以及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社会高度关切事项,积极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努力形成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二是在推行二级清单动态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房山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的有效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对清单涉及的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根据清单内容的变化调整,实时完善并动态更新二级清单。
三是在强化舆情回应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建立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核实、处置、发布、回应机制,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的主动权。健全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线留言等为主平台的舆情回应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政务信息,切实发挥新媒体作用。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76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25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0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21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148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706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254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7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117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274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5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83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89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7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8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8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6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5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6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5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3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5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5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6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4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9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1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23.4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4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3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09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88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5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5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述
2015年,房山区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实现“新城新业新生活”的房山梦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1.健全管理体系。根据区领导和部门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科长1名,科员2名);全区66个成员单位都有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以及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善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公开组织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定期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还与区委宣传部、区信息中心和区广电中心等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3.加强保密审查。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保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全区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细化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区政府办公室每天坚持上网抽查各成员单位新录入的政府信息情况,并不定期会同区保密局、区信息中心等单位,对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抽查。
4.严格属性界定。认真执行《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的意见》,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由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行政正职签字审查。属性界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相关平台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都说明理由。从源头上严格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开质量。
5.加大业务培训。在采取座谈会、工作会议等各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全区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此外,我们还专门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促进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6.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订。还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较好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1.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不断优化。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空白栏目、未及时更新栏目进行调整归并。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补充更新政府信息,有效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另外,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设立了部门预决算、重要实事、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等专题栏目,进一步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职能作用。
2.新媒体实现立体多层全面化宣传。Funhill房山政务微信、房山报官方微信、今日房山政务微信、房山广电传媒微信等四个官方微信账号全面上线运行,高频次发布短小精悍、图文并茂的政务信息和便民信息。并在Funhill房山政务微信平台上组建了包括全区25家单位在内的房山政务微信群。同时,房山政务微博发布厅涵盖了我区40多家单位的政务微博,形成了矩阵式宣传模式,成为展示房山形象,加强政民沟通的重要窗口。在第四届中国兰花大会等各类大型活动举办期间,Funhill房山官方微博发布博文共计500余条,转发评论量达到15万余次,粉丝量迅增20万。另外,还利用手机APP“掌上房山”客户端及《房山报》手机彩信报,实现房山的移动信息服务。
3.查阅场所建设更加为民便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区图书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备桌椅和电脑等查询设施,每月按时接收各成员单位移送的主动公开纸制文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各类文件分柜摆放,规范有序,并实施移送文件零报告制度。为监督各查阅场所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在显要位置张贴行政投诉中心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区各查阅场所工作人员都服务热情、周到细致。此外,为更好的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区政府还在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新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区。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持续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公开了“房山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北京市房山区区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除涉密单位外,72家部门单位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公开“房山区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并将2014年区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一并公开;48家部门单位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为方便公众查询,还在“房山信息网”设立专栏,将预算公开信息、决算公开信息进行集中展示。同时,还公开了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中标信息、财政制度、法律法规及合同公示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不断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结合全区实际,加大了对节能减排、行政审批、价格和收费、招投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水质检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先后公开了《房山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政策措施,及时更新空气质量情况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工作动态,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信息。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总量减排、环评管理、环境监察、地表水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环保处罚、信访处理情况、企业限期改正情况、突发环境应对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环评审批等信息。
4.切实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在房山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房山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房山区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房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房山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及《房山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信息;做好市政府下放1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同时,在房山信息网首页设立了“政务服务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涉及便民服务、代理事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内容信息。
5.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公开,加大对征地环节中的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批准后公告和征地批复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配售、配租摇号采取“六公开”制度,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配售对象公开、摇号过程公开、摇号结果公开,确保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公平、公正。
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传统媒体,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以及中小学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全力打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公开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慈善捐赠和居家养老等方面的信息。
7.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公开了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资产、利润、资产负债率、国资国企整体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橱窗,对重要通知和动态、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等予以公开。同时,公开了各类专项整治、换发许可证、查处违法伪劣产品、“双打”案件及饮食用药安全等监管政策信息、典型案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9.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将全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清理整顿等工作信息,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刊、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开。
(四)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房山信息网“政策解读”专栏中,利用文字、图片等多种解读形式,公开43项政策解读,内容主要涉及国家、市级及我区的财政、卫生、人力社保、住房建设、税收、车辆安全管理、计划生育、医疗保险、中小学教育及相关群众生活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及便民问与答,信息内容基本上都摘自北京市政府网站上的国家政策解读和北京市政策解读、便民问与答等相关的政策解读。
2.打造权威新闻发布平台。结合全区功能定位,在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等方面,以精准策划、突出重点、有效引导为着力点,共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新闻吹风会5场,主题情况说明会2场,媒体采访达160余人次,首发市级以上媒体新闻稿件150余篇。
3.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在房山信息网首页设立“政民互动”栏目,以政风行风热线、热点问答等方式,对本地区的重大事件、舆论热点和市民关心的问题与百姓进行互动回应。区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便民热线)共接收公共诉求、意见和建议31995件,办结率达100%。此外,还通过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听民意 解民忧”活动,区领导现场接听北京市人民政府12345便民热线。对市民反映的西潞街道苏庄地铁站附近没有公共厕所一事,经过协调,区有关部门于当日下午就在苏庄地铁站附近配置了移动公厕,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4.有效澄清虚假信息。按照《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针对网络流传的“2015年7月17日房山暴雨引发泥石流冲走汽车”这一虚假信息,充分发挥网络监测作用,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的原则,利用《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网、网易网、中国青年网、法制晚报网、腾讯网等媒体,通过图片、视频、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社会公众进行澄清。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30条。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62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5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权力清单、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信息35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5年,全区申请总数为786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448件,乡镇政府338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447件,占总数的56.84%;邮寄申请336件,占总数的42.65%;电子邮件申请4件,占总数的0.51%。(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在乡镇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长阳镇、城关街道、良乡镇、张坊镇、阎村镇。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补偿、村务公开、征地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全区786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789项,已到答复期的776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6年答复。
已答复的776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510项,占总数的65.72%;其它答复类型共266项,占总数的34.28%。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18项,占总数的15.21%;
“同意公开”286项,占总数的36.86%;
“同意部分公开”20项,占总数的2.58%;
“不同意公开”86项,占总数的11.08%:其中,涉及国家秘密2项;涉及个人隐私10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1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68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84项,占总数的10.82%;
“申请信息不存在”152项,占总数的19.59%;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30项,占总数的3.86%。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81件。
已审结的58件中,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35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23件。其余23件正在办理中。
2.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86件。
一审案件186件。已审结的186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55件,被依法纠错31件。
3.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仍有差距,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请公开受理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办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确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四是继续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3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93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96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101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98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863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56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18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266 |
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6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8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207 |
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57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62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5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8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4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3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7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4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7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7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1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8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2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6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5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8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5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8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5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01971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9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9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4.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14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4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4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2014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4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并根据区领导和成员单位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区政府办公室有专职人员3名,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查阅场所都有专人负责,全区66个成员单位都设有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开组织体系。
2.制度保障体系健全。2014年,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将市政府新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市政府和我区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规文件编印成《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印发《房山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房政办发〔2014〕45号),明确了推进环境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创新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工作机制加强。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还与区经信委、区新闻办和区广电中心等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业务培训力度加大。区政府着力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上下功夫。在采取座谈会、工作会议等各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全区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信息公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们还专门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促进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5.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定。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较好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尽力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的需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雾霾”问题,及时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工作动态,增进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了解。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房山区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总量减排核查结果等进行年度性公开;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国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等进行季度性公开;对环保处罚、信访处理情况、企业限期改正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环评审批和验收信息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对各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全区30个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新增了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及编报说明;49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部门公开比例达到65%。公开了“房山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附有北京市房山区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表(草案)、北京市房山区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表(草案)和北京市房山区2013年各项依法增长情况说明。同时,公开了区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3.继续完善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坚持把住房保障工作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配售、配租摇号采取“六公开”制度,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配售对象公开、摇号过程公开、摇号结果公开。同时采取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聘请专业公司通过电脑随机方式产生配售、配租选房顺序号等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公平、公正、公开。2014年,2796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在户籍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在网站进行公示,杜绝了虚报收入、隐瞒住房情况的发生。
4.强化权力透明运行信息公开。区政府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房政发〔2014〕17号)和《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房政发〔2014〕29号),分两批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1项,并对取消的事项制定了监管办法,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区审改办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房行审改字〔2014〕7号),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51项,并对承接的事项制定了承接方案。区政府印发《关于公开本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房政发〔2014〕28号),清单中审批事项共计334项,涉及27家区属部门。区审改办印发《关于公开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房行审改字〔2014〕9号),涉及投资类的审批事项94项,审批部门16家。审批事项清单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时限、审批条件、审批内容等逐一进行了规范。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务服务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涉及便民服务、代理事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其他等内容,为强化权利透明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5.不断推进城乡环境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校餐厨垃圾资源化就地处理设施等重点项目审批、建设和使用情况,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以及对照环境建设目标和标准。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市政市容环境及重点区域的整治、检查和改善情况。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1.坚持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优化检索下载功能,强化资金信息、法规文件、审批结果、人事任免、政策研究等信息公开。同时,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开设了部门预决算、重要实事、行政收费、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等专题栏目,新版网站突出公众关心的问题,更加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好的完善了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
2.努力打造“融媒体”宣传平台建设。2014年,我们着力在新媒体公开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开发《房山报》手机彩信报。从4月起,每期内容以房山报为基础,精选10篇新闻,通过图片新闻、新闻预览、时政新闻、社会新闻等板块,使读者几分钟获悉房山重要新闻。二是建立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房山报官方微信、房山信息网政务微信作为传统优势的补充,实现图文并茂,发布区内重大活动、公交出行、各类招聘信息等房山新闻,有奖征集等活动,创造宣传效果最大化。对春季北京长走大会、长阳音乐节等房山区大型活动进行微直播,极大地调动了网民的互动积极性。三是涉足APP移动终端市场。广电传媒“掌上房山”于6月开通运行,实现房山新闻的视频、音频节目在线直播和节目点播查询回放等丰富的移动信息服务,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3.积极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先后组织筹备“房山区政府携手洛可可聘请全球十大设计师进行青龙湖山体生态修复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京津冀协同发展采访团”新闻见面会和“铭泰集团与房山区大安山乡合作签约媒体见面会”等45场新闻发布会,不断提升房山外部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内容涉及财政、卫生、人力社保、住建、税收、单独两孩、校车安全管理、医疗保险政策以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方面。自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区着重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度。截至目前,政策解答2485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4年,通过“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269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法规文件类1520条,占总数的11.98%;规划计划类45条,占总数的0.35%;行政职责类29条,占总数的0.23%;业务动态类11097条,占总数的87.44%。
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69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520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00余人次,复印文件400余页,提供文件15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全区申请总数为719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399件,乡镇政府32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95件,占总数的54.94%;邮寄申请317件,占总数的44.09%;电子邮件申请6件,占总数的0.83%;传真申请1件,占总数的0.14%。
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审计局。在乡镇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长阳镇、拱辰街道、城关街道、阎村镇、青龙湖镇。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征地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全区共有719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69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5年答复。
已答复的692件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可以公开的共386件(占总数的55.78%);其它答复类型共306件(占总数的44.22%)。其中: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可以公开的共386件中:
“同意公开”364件(包括“同意部分公开”33件,“已主动公开”54件),占总数的94.3%;
“不予公开”22件,占总数的5.7%。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306件中: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24件,占总数的7.84%;
“信息不存在”118件,占总数的38.56%;
“非本机关掌握”164件,占总数的53.5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512.3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184.1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4件。
已审结的24件中,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22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告知书的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
一审案件11件。已审结的11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7件,被依法纠错4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个别单位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主动回应公众关切仍需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需提高。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工作,提升信息公开依法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发布机制建设。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积极发挥“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厅、政务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四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3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 述
2013年,房山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条例》和祁红区长在房山区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实现“新城新业新生活”的房山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一是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2013年,根据区领导和部门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都设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形成了较完善的区、乡镇政府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目前,全区共有200余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阅接待服务场所、申请受理机构均有工作人员为查阅群众提供服务。
二是制度保障体系不断加强。2013年,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区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行梳理,重新修订印发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和《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按时发布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是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区政府着力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上下功夫。在采取座谈会、工作会议等各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分别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全区执法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信息公开人员和执法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们还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复杂、牵涉部门多、工作推进难度大等特点,专门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促进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四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区信息中心对门户网站房山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重点领域、部门预决算、土地信息、重要实事、政府文件、行政收费以及重大项目等政府信息版块,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显要位置。各成员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运行情况每天都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保障专栏正常运行。
(二)公开渠道日益拓展。
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服务量。各查阅场所配备便民服务设施,制定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开设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增加信息公开工作链接,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内相关文件进行发布,进一步扩展了信息公开途径。区非紧急救助中心扩展热线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服务。各成员单位都设置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和场所,方便群众申请,提供咨询服务,并不断完善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申请受理工作机制,保证对外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50号)精神,区政府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下发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房政办发〔2013〕78号),并组织召开由各相关牵头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2013年,我区已有30个部门公开了部门财政预算,7个部门公开了部门财政决算,其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都在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四)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和方法。监督考核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天上网抽查各成员单位信息录入情况;每月对公开数量少的单位,采取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每季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进行逐项考核打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入台帐,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4条,其中法规文件类1436条,占总数的13.05%;机构职能类111条,占总数的1.01%;规划计划类52条,占总数的0.47%;行政职责类81条,占总数的0.74%;业务动态类9324条,占总数的84.73%。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999条。自《条例》施行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95条。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520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00余人次,复印文件400余页,提供文件15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384件。其中,当面申请270件,占总数的70%;邮寄申请110件,占总数的29%;电子邮件申请3件,占总数的0.8%;传真申请1件,占总数的0.2%。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征地、补偿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全区共有384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38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已答复申请事项中:
“同意公开”158件,占总数的41%;
“同意部分公开”12件,占总数的3%;
“不予公开”8件,占总数的2%;
“信息不存在”72件,占总数的19%;
“非本机关掌握”123件,占总数的32%;
“申请信息内容不明确”11件, 占总数的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等费用共计326.7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73.8元。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区政府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8件。已审结的18件中,16件作出维持决定;1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行政复议材料,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自愿撤销复议。
(二)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数质量仍需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依申请办理水平仍需提高。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三是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2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 述
2012年,房山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条例》和祁红区长在房山区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加快推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市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全区25个乡镇政府、4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有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都设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形成了较完善的区、乡镇政府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通过房山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目前,全区共有220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阅接待服务场所、申请受理机构均有工作人员为查阅群众提供服务。
二是制度保障体系继续加强。2012年,区政府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对使用过程中不太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重新修订印制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和《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是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按照“突出重点、围绕难点、力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工作会议、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工作整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上操作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大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纠正了一些问题。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房山区行政学校(党校)科级干部培训内容,每期培训都有授课安排。
四是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区信息中心对门户网站房山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土地信息、重要实事、政府文件、行政收费以及重大项目等政府信息版块,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设置在显要位置。各单位对信息公开专栏的运行情况每天都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保障专栏正常运行。
(二)公开渠道日益拓展。
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服务量。各查阅场所全部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非紧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热线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服务。各单位都设置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和场所,方便群众申请,提供咨询服务,并不断完善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申请受理工作机制,保证对外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三)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入推进。2012年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市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后,我区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并下发《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内容、方式、时限和要求,以及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二是群众信息需求不断满足。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使群众享有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2012年7月21日,我区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捐物支援。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下发《关于加强“7.21”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都及时、客观、准确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将真实情况告知公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保障工作机制落实。
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重新制定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天上网抽查各单位信息录入情况,并会同区相关部门不定期到相关单位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暨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检查考核要求,每季度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入台帐,列入年终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77条,其中法规文件类833条,占总数的14.67%;机构职能类214条,占总数的3.77%;规划计划类32条,占总数的0.56%;行政职责类42条,占总数的0.74%;业务动态类4556条,占总数的80.26%。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95条。自《条例》施行至201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18条。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514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440余人次,复印文件300余页,提供文件13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90件。其中,当面申请48件,占总数的54%;邮寄申请40件,占总数的44%;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总数的2%。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征地、补偿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全区90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98项,已到答复期的94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3年答复。已答复申请事项中:
“同意公开”30项,占总数的31%;
“同意部分公开”2项,占总数的2%;
“不予公开”9项,占总数的9%;
“信息不存在”11项,占总数的11%;
“非本机关掌握”36项,占总数的37%;
“补正申请”6项, 占总数的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等费用共计371.2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6.4元。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区政府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0件。已审结的8件中,7件作出维持决定;1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行政复议材料,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其余2件正在审理中。
(二)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201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主动公开流程上推进公文运转与信息公开的衔接协调,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定流程,确保新生成的所有政府信息都及时确定公开属性,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积极转化为主动公开信息,满足和适应群众知情需求。要强化网站建设和场所服务,充分发展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作用。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要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作为信息公开重点,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对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和统计数据等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要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把好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热情热忱服务,确保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合规完成,申请人满意率达100%。
四是加强保密审核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依法保密又依法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杜绝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对垂管、双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适时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设置和考核方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暨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检查考核要求,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1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 述
2011年,房山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条例》和祁红区长在房山区第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房山"三化两区"战略实施和"一区一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市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全区25个乡镇政府、4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有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都设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形成了较完善的区、乡镇政府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通过房山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目前,全区共有220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阅接待服务场所、申请受理机构均有工作人员为查阅群众提供服务。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今年,区政府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对原有的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指南样本、新闻发布、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13项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对使用过程中不太规范的部分进行了修改,并重新修订印制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公开渠道日益拓宽。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服务量。各查阅场所全部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非紧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热线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服务。
(四)工作机制逐步强化。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非紧急救助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服务作用日益深化。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房山"三化两区"战略实施和"一区一城"建设提供保障。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新城规划、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深化。
(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按照循序渐进、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了专题培训、基层教育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纠正了一些问题。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行政学校(党校)科级干部培训内容,每期培训都有授课安排。重新增印了《房山区信息公开工作100问》、修订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汇编》下发各成员单位,作为学习培训教材。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了单位内部的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干部700余人次。
(七)监督保障工作机制落实。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区政府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考核标准,结合区政府实际,会同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信息中心等单位,对区政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了重新制定,明确了考核标准和方法。今年11月,会同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信息中心等单位对68个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依法行政和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积极创新工作途径。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交流平台,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从第一季度起,创办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下发区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在《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上,除对全区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进行量化、排序外,还对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建立了业务交流内容,对成员单位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介,较好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3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964条,占总数的24%;机构职能类182条,占总数的4%;规划计划类103条,占总数的3%;业务动态类2826条,占总数的69%。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18条。自《条例》施行至201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34条。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00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400余人次,复印文件350余页,提供文件2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建立了62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132件。其中,当面申请104件,占总数的79%;邮寄申请28件,占总数的21%。申请的内容一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等方面113件,占85.6%;二是建设项目批准文件5件,占3.8%;三是涉及村庄规划4件,占3%;四是农村债权债务等3件,占2.3%;五是相关单位"三定"方案2件,占1.5%;六是其它类5件,占3.8%。
(二)答复情况。
接收的132件依申请,均依照《条例》规定全部按期给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88件,占总数的66.6%;不予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8.3%;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4.6%;非本机关掌握的信息20件,占总数的15.15%;部分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4.6%;补正申请1件, 占总数的0.7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区政府办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实施力度。目前,全区大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已办理了收费许可证,领取了收费票据,并按要求实施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区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太平衡。单位之间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时效观念不强,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要求越来越高,应加强对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工作的研究。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做好日常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发动全区各成员单位挖掘潜力,拓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民政、医疗卫生、教育、房屋土地管理和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加大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加强相关政策解读,满足和适应群众知情需求。
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2011年我区依申请数量迅速上升的情况,切实加强学习和研究,及时总结、分析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规范办理手续,把好审查、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申请人满意率达100%,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对垂管、双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适时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要创新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切实落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适时抽查各单位工作机制、网上信息录入和纸质文件移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检查内容要求,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完善考核,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2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 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祁红区长在房山区第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打造透明、阳光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市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全区25个乡镇(街道)、43个委、办、局、中心共有68个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形成了较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开组织体系。通过房山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10余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阅接待服务场所、申请受理机构均有工作人员为查阅群众提供服务。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制定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指南样本、新闻发布、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13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公开渠道日益拓宽。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服务量。各查阅场所全部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非紧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热线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服务。
(四)工作机制逐步强化。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非紧急救助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服务作用日益深化。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三化两区”建设重点,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有利环境。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新城规划、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深化。
(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按照循序渐进、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了专题培训、基层教育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委办局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了单位内部的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干部700余人次。
(七)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还会同区法制办印发了《房山区政府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场所、监督保障、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基本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要求。考核工作分为自查自评、情况核实、重点抽查、结果反馈四个阶段实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上实现了摸底数、抓规范和促监督的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1291条,占总数的39%;规划计划类61条,占总数的2%;业务动态类1974条,占总数的59%。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34条。自《条例》施行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60条。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900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00人次,复印文件500余页,提供文件2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建立了6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76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5件,占总数的6.6%;邮寄申请6件,占总数的7.9%;
当面申请65件,占总数的85.5%。申请的内容一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等方面69件,占90.8%。二是财政(教育支出金额和比例、交通补贴)方面的5件,占6.6%;三是其它类2件,占2.6%。
(二)答复情况。
接收的76件依申请,依照《条例》规定有73件按期给予答复,有3件依照《条例》结转下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7件,占总数的61.9%;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3.9%;信息不存在的21件,占总数的27.6%;非本机关掌握的信息4件,占总数的5.3%;补正申请1件, 占总数的1.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区政府办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加大督促指导实施力度。目前,全区大部分委办局和乡镇(街道)已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并领取了收费票据。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区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单位之间工作质量和进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过多或岗位调换频繁;依申请公开收费还不够普及。
2011年,全区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非紧急救助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督促基层各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档案移送、系统录入、数据上报等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重新修订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年终对基层各单位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纳入我区效能监察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督促全区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民政、医疗卫生、教育、房屋土地管理和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把公开工作做实做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相关政策解读,满足和适应群众知情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2010年我区依申请数量迅速上升,且出现连续申请、缠访等复杂情况,要切实加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努力规避风险,依法稳妥推进。四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基层,加强对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对垂管、双管部门的统筹,切实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适时开展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1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 概 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09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祁红区长在房山区第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市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全区25个乡镇(街道)、43个委、办、局、中心共有68个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形成了较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开组织体系。通过房山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10余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阅接待服务场所、申请受理机构均有工作人员为查阅群众提供服务。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制定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指南样本、新闻发布、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13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公开渠道日益拓宽。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服务量。各查阅场所全部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非紧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热线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服务。
(四)工作机制逐步强化。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非紧急救助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房山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服务作用日益深化。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三化两区”建设重点,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有利环境,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和谐氛围。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新城规划、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深化。
(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按照循序渐进、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了专题培训、基层教育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委办局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了单位内部的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干部700余人次。
(七)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场所、监督保障、工作创新等7个方面58项具体指标,基本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要求。考核工作分为自查自评、情况核实、重点抽查、结果反馈四个阶段实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上实现了摸底数、抓规范和促监督的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68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89条,占总数的2.61%;法规文件类1080条,占总数的31.66%;规划计划类102条,占总数的2.99%;行政职责类92条,占总数的2.70%;业务动态类2048条,占总数的60.04%。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60条。自《条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49条。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00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25人次,复印文件30余页,提供文件5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68个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建了6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2件。其中,通过邮寄信函申请6件,占总数的27.3%;当面申请16件,占总数的72.7%。申请的内容一是建设拆迁方面 11件,占50%;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办法、拆迁许可证、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款审计报告等内容。二是教师待遇方面6件,占27.3%;三是财政收支方面5件,占22.7%,主要包括公款接待情况、公车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过程等内容。
(二)答复情况
接收的22件依申请,依照《条例》规定全部按期给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31.8%;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4.55%;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3.65%,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3.65%,非本机关掌握的信息7件,占总数的31.8%;自行撤销申请的1件, 占总数的4.5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经启动。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区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单位之间工作质量和进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太多;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0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四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制度。五是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全区各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安全。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0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房山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房山区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全区69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均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房山信息网上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设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69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房山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区69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也在房山信息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4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9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4%;法规文件类信息45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77%;规划计划类信息99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4%;行政职责类信息155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81%;业务动态类信息1399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1.24%。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区共设立72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区非紧急救助中心、区图书馆三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和69个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公开查阅场所。各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全区接待公众现场咨询查阅24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100余页,接待电话咨询247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69个政府信息成员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建了6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1件。为互联网提交申请。
(二)答复情况
该申请在答复期内已经答复,属于“信息不存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区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单位之间工作质量和进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太多;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四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制度。五是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全区各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安全。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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