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解讀

《關於修改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文件的通知》全文解讀

日期:2026-09-30 15:49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大   中   小

  一、名詞解釋:什麼是行政處罰裁量權?

  是指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給予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的許可權。

  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修訂的背景是什麼?

  建立健全裁量權基準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國家及本市關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動態調整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在我局權力清單調整的基礎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裁量基準進行了修訂。

  三、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修訂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健全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提升行政執法規範化、精細化水準。

  四、此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都修訂了哪些內容?

  包含企業監督管理、産品品質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品質發展及標準化監管、廣告監管、價格監管、公平競爭類執法、認證監管等業務領域,綜合考量違法次數、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違法經營額等因素,進一步明確不同裁量階次的具體適用條件,細化完善裁量基準。

  五、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將行政處罰分為了幾個階次?

  分為從輕行政處罰、一般行政處罰及從重行政處罰三種裁量階次。

評價建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