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監發〔2026〕26號
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各區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綜合執法局,房山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市場監管局機場分局、機關各處室:
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以及執法實踐需要,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文件的通知》(京市監發〔2024〕15號)中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2024修訂)》進行了修改,制定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2026年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相關文件的通知》(京市監發〔2024〕15號)中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2024修訂)》繼續執行。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