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您反映問題的辦理情況,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回復如下: 我們于2026年9月15日現將相關問題答覆如下:自2026年7月11日起,“醫事服務費”改為“門診診查費”,價格保持一致,同時報銷政策保持一致,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門診診查費,不累計計算門急診醫療待遇,具體支付標準為:1.定額支付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診查費40元/次。2.定額支付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門診診查費28元/次、副主任醫師及以到府診診查費30元/次。3.定額支付一級及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門診診查費19元/次、副主任醫師及以到府診診查費20元/次。”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