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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1-04-21
  6. [发文字号] 京政容发〔2011〕2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1-04-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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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容发〔2011〕26号

城六区人民政府:

  按照《2011年首都城市环境“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市市政市容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现予印发。

  此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加强北京市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1.检查考评主体

  市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组织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具体执行。

  2.检查考评对象

  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工作

  3.检查考评内容

  按市市政市容委纳入检查考评范围的街巷环境卫生作业项目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专业评价)》。

  4.检查考评原则

  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城六区街巷环境卫生实施考评。考评工作强调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的日常检查,注重环境卫生作业过程的控制,反映作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和街巷环境卫生的管理状况。

  5.检查考评形式

  考评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季评价、年汇总”的形式,对街巷环境卫生作业进行检查考评,即在城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每日抽取一定数量的街巷实施现场检查;每月将日检查结果统计进行考核;每季度综合月考核结果与季度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年终对全年街巷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总评。

  6.日检查

  6.1检查内容:作业服务、环境保护和安全与应急三部分。作业服务主要包括岗位责任、设施设备和规程操作;环境保护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和环境影响;安全与应急主要包括安全措施及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

  6.2检查结果公布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日检查结果整理审核后,在本处网站《街巷环境卫生检查》栏公示。

  7.月考核

  7.1考核内容:日检查结果汇总纳入月考核。

  7.2考核周期:以自然月为周期。

  7.3考核计分

  7.3.1分层次按权重计分

  检查考核内容分三个层级(其中第一层级包括作业服务、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三个部分),各层级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第三层级逐级向上计算上一层级的分值,并根据各层级检查内容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由分值和权重计算得出各层级分值。

  总分值=作业服务×权重+环境保护×权重+安全与应急×权重

  7.3.2计分方法

  第三层级条目按照检查项次累计计分(全部符合标准计100分,1项次不符合标准计80分,2项次不符合标准计60分,5项次(含)以上不符合标准计0分)。

  7.4考核结果通报

  市市政市容委每月审核考核结果后,通报城六区市政市容委。考核结果包括分值、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等。

  8.季评价

  8.1评价内容:包括街巷季度考核情况、街巷环境卫生作业指标情况、街巷自查体系运行情况、专家季度检查评价情况等。

  8.2评价周期:以季度为周期。

  8.3评价结果通报

  市市政市容委每季度审核评价结果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区县政府。

  9.检查考评程序

  9.1岗前培训

  为更好的实施检查考评工作,组织检查考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参与检查考评工作;同时组织对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9.2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对检查项目采取观察作业情况、听取介绍、问询岗位人员、查阅相关运行资料和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街巷检查考核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拍照或摄像。

  每季度组织5-6名专家对城六区的街巷环境卫生实施检查,检查时填写《季度检查记录表》,检查情况汇总后纳入季度评价报告。

  9.3复查

  检查中出现较为突出的问题,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纳入复查当日检查结果。

  9.4编写报告

  9.4.1月考核报告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每月将日常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于次月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9.4.2季评价报告

  城六区要将《街巷环境卫生总体情况统计报表》与《街巷环境卫生自查体系运行情况报表》经签章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3个工作日内报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按季度将月考核结果、专家检查评价意见、作业指标评价情况及区街巷环境卫生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季评价报告,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9.5整改

  市市政市容委定期组织召开分析通报会。

  被检单位应针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下发督办单限期完成,并复查。

  9.6争议与复核

  被检查单位对日检查结果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反映,市垃圾渣土管理处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被检查单位对回复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市容委提请复核。

  被检查单位对考评结果通报存有异议,可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市容委提请复核。

  9.7存档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每个项目全年的检查考评记录整理后存档保存,保存期为二年,电子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10.年终考评总结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汇总全年检查考核和评价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市市政市容委,市市政市容委审核后对外通报。

  11.自查体系的建设

  城六区应参照本办法制定辖区内街巷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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