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 北京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相关问答
就业帮扶对象如何定义?

本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均为就业帮扶对象。

措施如何体现放宽基层岗位招聘条件?

社区工作者、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基层岗位,大专(含高职)学历即可报考。

帮扶措施包括哪些?

本市将对其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的精准帮扶政策,为每人提供至少3至5个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将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另外,将对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创业帮扶。

支持创新创业方面如何体现?

本市将加强大学生创业板、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组织子基金对接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资金支持。

在场地方面,将大学生创业园最长免费服务年限由2年延长至3年,明确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都有哪些激励机制?

鼓励高校综合运用允许休学创业、创业成果计入学分、参赛获奖推优推免等政策予以支持。面向毕业年度内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也将启动。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度有什么变化?

从2023年起,本市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推动线上签约,落实入职体检结果互认,集成服务事项“打包办”,推行创业市场主体开办“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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