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4-01-14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4〕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4-01-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教育安全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打印
字号:        

密政发〔20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教育安全问题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第4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4日

密云县教育安全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以“保持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完善管理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密云县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蒋学甫  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郑晓君  县政府办主任

        杨华利  县教委主任

        王树生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 组 长:毛久刚  县教委副主任

        刘彦红  县教委副主任

        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丁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尚义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天明  县食药局副调研员

        张德忠  县城管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郑 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吴成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黄 鑫  县综治办副主任

        李保民  县法制办副主任

        李卫革  县文化委文化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 柏  县住建委副主任

        张宏伟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希福  县法院副院长

        闫桂友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郭继东  县信访办党组书记

        王双喜  县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各镇街(地区)主管领导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华利  县教委主任

  常务副主任:毛久刚  县教委副主任

  副 主 任: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丁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尚义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天明  县食药局副调研员

        张德忠  县城管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冯金城  县教委综合治理科科长

        王振生  县教委办公室主任

        曹 艺  县工商分局主管科室负责人

        曹立君  县公安局主管科室负责人

        孙雪松  县交通局主管科室负责人

        尹亚军  县食药局主管科室负责人

        曹凤华  县卫生局主管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综治科,联系电话:69046512,传真:69067223。

  (三)密云县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

  1.山区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乘车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小组。山区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乘车安全工作专项治理由县交通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教委、财政局、公安局、城管执法监察局、安监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穆家峪镇、西田各庄镇、东邵渠镇、巨各庄镇、大城子镇、北庄镇、太师屯镇、新城子镇、古北口镇、高岭镇、不老屯镇、冯家峪镇、石城镇、溪翁庄镇。

  2.“小饭桌”问题专项治理小组。“小饭桌”问题专项治理由县食药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教委、住建委、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分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密云镇、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

  3.校园周边专项治理小组。校园周边专项治理由县城管执法监察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教委、文化委、公安局、工商分局、食药局、卫生局、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大队、公安消防支队、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各镇街(地区)。

  4.非法办学(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非法办学(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教委、工商分局共同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法院、政府办、住建委、民政局、卫生局、食药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城管执法监察局、安监局、法制办、信访办、综治办、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各镇街(地区)。

  二、密云县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召开扩大会议,范围扩大至各相关部门、镇街(地区)、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关于教育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教育安全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教育安全工作。

  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成员单位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教育安全工作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组织落实专项小组有关工作。办公室成员要发挥好本部门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沟通作用。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职责,研究解决教育安全工作重大专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任务落实。

  (二)定期排查制度

  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集中组织开展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涉校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挂账管理,坚持分级挂帐销帐和领导包案制度,限期督办解决。

  (三)专项研究制度

  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针对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的普遍性问题以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成专项调研组,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深入研讨、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

  (四)信息报送制度

  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县政府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不定期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

  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向专项小组报送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向教育安全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教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针对教育安全突出问题,分别制定山区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治理、“小饭桌”问题专项治理、校园周边专项治理、非法办学(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教育安全涉及面广,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部门、镇街(地区)要充分认识教育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教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教育安全问题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发挥职能,密切沟通、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强合作,齐抓共管、联合整治,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巩固成果,维护全县安全稳定。

  (三)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各部门、镇街(地区)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建立问题发现和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