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在北京市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代表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参加等级标准规定比赛的运动员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条件,结合当前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调整、变化及要求的实际情况,对《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文件制定依据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申请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到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所属地区体育局提交申请材料。没有参赛代表单位(以个人身份参赛或临时组队参赛)的,到户籍所属地区体育局或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学籍所属地区体育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到市体育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港澳台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到市体育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
被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可通过“体教联盟”手机应用程序进行查询。如需申领证书,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版照片,并按提示完成操作,即可获取纸质版等级证书。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