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源头培养和公务员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轻干部导师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年轻干部导师培养制度。
《办法》规定,每名年轻干部须确定1名思想导师(即政治辅导员)和1名业务导师,导师应由信念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干部走好成长成才的起步阶段和关键时期,尽快度过磨合期、突破瓶颈期,顺利接手工作、进入角色、融入全局,提升履职本领。
思想导师将加强年轻干部在培养周期内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一是强化政治历练。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二是锤炼工作作风。通过以身作则、现身说法,带领年轻干部投身急难险重任务,涵养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严谨细致、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三是加强关心关爱。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做好重大事项提醒教育。
业务导师负责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是提升业务素养。常态化开展现场指导,在实践历练中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本领。二是传授实践经验。定期向年轻干部介绍工作方法,交流心得体会,不断提升干部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三是解答工作困惑。对年轻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一对一帮助,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帮助干部在破题解难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尽快成为本领域工作行家里手、业务骨干。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全面启动年轻干部导师培养制度的实施工作,按照《办法》要求,为全局35岁以下年轻干部配备思想导师和业务导师,确保每一位年轻干部都能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提高政治能力、尽快熟悉业务、增强工作本领,着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充满活力的首都人力社保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同时,根据《办法》要求执行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导师制度在实践中取得实效,为年轻干部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