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按照团中央和团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乡村振兴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积极开展活动,加强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有实效、有特色、可借鉴的工作案例。经过层层推荐和评审,市检一分院《“检察履职+志愿服务”聚力打好“三专”组合拳》项目入选全国共青团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现进行推送,供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学习交流。
近年来,市检一分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乡村生态振兴大计,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部署要求,通过“检察履职+志愿服务”汇聚青年力量,立足检察职能、依托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在生态环保、环境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好“专业队伍、专题普法、专项推进”组合拳,持续为服务首都生态涵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青年之力。
一、主要做法
打造“检察履职+志愿服务”专业队伍。锚定“绿水青山”目标,发挥法律专业所长,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提升。在检察履职方面,充分发挥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市检一分院第一检察部的作用,立足案件指导等分院层级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的指导力度,凝聚分院、基层检察机关合力,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法治护航。在志愿服务方面,市检一分院“检察蓝”青年志愿服务队主动对接乡村法治需求,组织不同专业领域志愿者提供精准服务。
开展法治进乡村专题普法。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专题普法活动作为“青年文明号”承诺践诺的必修课,延伸先进引领示范效果。青年干部针对生态环境资金密集领域问题为挂职所在镇街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法治课,赴农村开展《民法典》、反诈知识专题讲座,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系统梳理涉及生态环境类犯罪重点罪名24个,关联罪名68个,推动涉及生态环境类案件刑事、公益诉讼等同步多维审查。建立涉生态环境类案件下捕上诉案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求基层检察院发现下捕上诉案件在批准逮捕后及时向分院备案审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青年干部在门头沟区龙泉镇挂职期间,着力解决整改市区两级环境办台账涉及问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在所在村居开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提高垃圾分类实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积极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稳步推进厕所革命。
二、工作成效
在服务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市检一分院坚持发挥能动履职优势、司法专业优势、青年组织优势,将司法办案、法律监督工作与乡村日常工作充分结合,以多元法律服务供给为乡村生态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成效日渐凸显。青年干部挂职所在地社区获评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定点联系村居的“定点回收+流动收集”可回收物交投模式被北京日报报道;深度参与所在乡镇北京市卫生乡镇创建活动,该乡镇获评北京市卫生乡镇,并进入国家级卫生乡镇申报程序。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逐步发力。随着涉生态环境类案件刑事、公益诉讼等同步多维审查和涉生态环境类案件下捕上诉案件备案审查的推进,涉生态环境类案件审级关系日趋理顺,10余件2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及的案件适用下捕上诉备案机制,其中2件涉及抢栽抢种的案件检察机关追赃挽损数千万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日趋紧密,检察青年助力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就部分案件的处理提出程序性意见,并联合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共同推进案件依法办理。
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不断提升。拓展普法活动成果,检察青年结合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和一线工作经历感受,针对基层特别是乡村治理存在的漏洞、难点、堵点,制发多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有效提升检察机关诉源治理能力水平,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