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评价指标体系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03-10 00:002026-03-16 23:55

征集时间:2026-03-102026-03-16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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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25〕4号)有关要求,规范北京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级高新区”)评价工作,建立市级高新区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特制订《北京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办法(试行)》(附件1)和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panjian@k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院1号楼6层,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市级高新区评价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7809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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