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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國際專業展會項目獎勵需滿足什麼條件?

  支援2024年引進境外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國際專業展會來京舉辦,對全球知名國際展會,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國際參展商(含臺、港、澳地區和外商投資及合資企業)租用展覽面積佔總展覽面積比例達到20%及以上的項目,給予項目單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申報在京新辦優質展會項目獎勵需滿足什麼條件?

  對2024年在本市新舉辦的展會項目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給予項目單位50萬元獎勵,每增加1萬平方米遞增3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優質展會做大做強項目獎勵需滿足什麼條件?

  對2024年在本市舉辦規模達到1萬-3萬平方米(含)且展覽面積較上屆增加的展會項目,予以獎勵。其中,本屆規模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項目,展覽面積較上屆每增加5000平方米,給予項目單位2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80萬元;上屆規模達到2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項目,本屆展覽面積較上屆每增加5000平方米,給予項目單位3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60萬元。

申報單位是否有條件限制?

  (一)申報單位為在北京市行政轄區內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公益三類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及其他相關單位,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展會項目主辦單位或實際承辦單位。(二)申報單位納稅和銀行信用良好,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三)申報項目須為市場化商業項目,政府機構主辦或出資的項目均不在獎勵範圍內。(四)承辦單位申報項目須由主辦方開具書面同意函。

應該在何時申報?

  2024年1月1日至8月1日舉辦完成的項目,請於2024年8月10日前報送;

  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舉辦完成的項目,請於2025年1月10日前報送。

  申報項目材料報送至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408房間。項目申報材料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政策原文: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4年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獎勵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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