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經營者符合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集團發卡企業、品牌發卡企業或規模發卡企業認定標準的,其存管資金比例按照商務部相關規定執行。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發佈後,已經在北京市履行了備案的企業適用新規,同時也要符合商務部的規定。
《北京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及預收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執行過程中,仍存在大量中小型企業預收資金餘額達不到備案要求,制約了行業規範發展,不利於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制約了行業規範發展,不利於營造安心可靠的消費環境。
本市行政區域內,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涉及的行業為零售業、餐飲業和居民服務業。具體行業為市區商務部門按照法律法規、“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明確的範圍。
政策原文:《北京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及預收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內容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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