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务名词

相关词条

政务名词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国家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更新日期:2017-01-15
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相关专题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