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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4类慢病双向转诊基本标准

  为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2016年7月,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京卫医〔2016〕113号)。明确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的双向转诊基本标准。符合基本标准的患者,可以在社区和二级及以上医院之间实现双向转诊。

更新日期:2017-01-15
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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