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复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实行投资审批改革试点。试点内容简称“一会三函”,即市政府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前期工作函,市规划部门出具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施工登记意见书后,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实现了“两套流程并行,严格依法办事,着力工作创新,加快项目建设”的目的。
201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复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实行投资审批改革试点。试点内容简称“一会三函”,即市政府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前期工作函,市规划部门出具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施工登记意见书后,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实现了“两套流程并行,严格依法办事,着力工作创新,加快项目建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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