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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科委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1-03
  5. [成文日期] 2023-01-03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2023-02-15
  8. [发布日期] 2023-01-0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顺义区科委关于启动征集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资质支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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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顺科发[2022]1号),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资质支持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资质支持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并形成一定区域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就业、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顺义区内运营满2年的专业创新孵化服务平台;

  2.申报单位须在2021年新认定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或国家级、市级众创空间资质;

  3.申报单位已获得顺义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以支持。

  三、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60万元资金支持;众创空间按50%比例支持,国家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

  本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资质支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4.2021年新认定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市级众创空间资质证明材料(网上公示通知截图、公示名单、认定证书复印件等)。

  五、申报程序及其他要求

  1.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与所在属地对接(见附件2),将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全称+申报类型”命名)发送至属地邮箱,通过初审后,由属地统一报送;

  2.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属地邮箱;

  3.注意事项

  区科委对本年度申报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区科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航、徐尚;电话:69444902(工作日)

顺义区科委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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