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7-01
  5. [成文日期] 2020-06-16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發〔2020〕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6-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27期(總第663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廢止《關於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的通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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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發〔2020〕7號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32號)規定,為進一步規範參保繳費政策,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廢止《關於印發〈關於超過國家規定勞動年齡的本市城鎮人員補繳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5〕111號)和《關於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0〕239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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