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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濒管办公告〔2023〕1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3. [发布日期] 2023-02-23
  4. [有效性]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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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

2023年第1号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9届缔约方大会于2022年11月14—25日在巴拿马举行,会议对《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标准命名。根据《公约》秘书处2023/015号通知,现将修订后的《公约》附录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文版

国家濒管办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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