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 2.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 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 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6.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 7.税收执法督察规则
- 8.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 9.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 10.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1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 12.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13.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 14.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5.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6.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7.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8.邮寄纳税申报办法
-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 20.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21.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
- 22.税收会计制度
- 2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