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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9-02
  6.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26〕34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9-1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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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6〕345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总体工作部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市教委决定开展2026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首都高精尖产业、现代服务业、高品质民生、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需求,立足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发挥教学改革研究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设立40项左右重点项目、160项左右一般项目,切实解决首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以团队的方式申报,支持跨院校、跨领域联合申报,鼓励吸收优秀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改革。

  2.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由各单位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项目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改革。

  3.同一单位的单一项目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同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每单位至少有一名项目成员,每增加1个单位,项目成员可增加1人且总数不得超过8人。

  4.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参加的项目(含主持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现任校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推荐总数的30%。

  5.各单位参照《2026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和《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白皮书(2026年)》(从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组织申报,项目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聚焦真问题,突出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6.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要组织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须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推荐

  各推荐单位登录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https://bjzj.bjedu.cn/jxgg/,用户名和密码不变),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日期截至10月16日,可提前登录系统下载申报书样例。

  各推荐单位通过系统分配账号给项目团队,各项目团队通过系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完成后,由推荐单位在系统中导出《2026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后在系统中统一提交。推荐项目须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职院校、中专学校、其他院校及教育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学校(单位)组织推荐;各区属职业高中、社区教育、成人教育机构、区教育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区教委组织推荐;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推荐。

  (二)市级评议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经综合评议,确定2026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并适时公布。

  (三)项目管理

  教改项目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全过程管理,强化各环节质量监控,确保项目研究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1.开题论证。项目立项公布后3个月内,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开题论证会,会后将开题报告、论证情况等材料提交市教委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研究,备案不通过的项目予以撤销。

  2.中期检查。市教委组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与阶段性成果。对进展缓慢、偏离方向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销。

  3.结题验收。市教委组织结题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教学成果培育和项目推广应用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结论为“优”“良”的项目,予以认定;结论为“中”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达标的项目,予以认定;结论为“差”的项目,予以撤销。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周期申报资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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