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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2026-04-14
  5. [成文日期] 2026-04-14
  6. [发文字号] 京卫妇幼〔2026〕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4-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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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卫妇幼〔2026〕1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发展改革委、教委、财政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残联、融媒体中心,各区委网信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歌华有线: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5〕21号),市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14日  

北京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促进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以下简称“五健”),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增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多病同防共管,健全医校协同、卫体融合、家校共育、社会共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完善防、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链条,增强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领域防治能力,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高效协同,推进儿童青少年健康高质量发展,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健康护航,完善工作机制

  1.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机制。健全高位推动机制,全市统筹,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疾控、网信、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广电、体育、中医药、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参与,负责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联席会商,促进医校协同、卫体融合、家校共育、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形成重点任务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及成效清单,各单位结合工作整体目标,细化分解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及预期目标,形成年度任务分解表,并开展定期监测,推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部门协同,健全服务网络

  2.健全0—6岁儿童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三级公立儿童专科医院全面提供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服务。在现有儿童视力、心理保健服务转诊网络基础上,健全口腔、营养性疾病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口腔、营养性疾病患儿转诊至辖区妇幼保健院干预指导,超出诊疗能力进一步转诊至辖区开设儿童口腔、体重管理门诊的医疗机构。按照分区对口原则,畅通转诊通道,便捷儿童就诊,促进营养性疾病、视力不良、心理行为发育异常、龋齿儿童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构建多元化残疾儿童康复供给体系,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健全防、筛、诊、治、康全程闭环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搭建中小学生健康服务网络。健全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疾病服务网络。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健全学生身心健康分级就诊咨询机制,按照分区对口原则,畅通转诊通道。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动态监测身高、体重、腰围变化,进行视力检测、屈光筛查、脊柱弯曲异常检查和口腔检查,并将发现异常的学生转诊至辖区具备营养科、眼科、骨科、口腔科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将有心理评估需要的学生转诊至辖区妇幼保健院评估,确需转介干预的进一步转诊至诊断评估机构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干预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和脊柱弯曲异常等特色和优势,推广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重点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市区体重管理中心、心理健康促进管理中心、近视防控管理中心、骨骼与运动健康管理中心、口腔健康促进管理中心,负责儿童青少年专项健康促进工作具体实施,推进规范制定、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市拥有精神疾病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医学中心的学科高地优势,提升相关方面疑难重症患者诊治能力,带动更多医疗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实施“五健”促进儿童健康专科建设工程,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一批儿童营养、生长发育、心理卫生、眼科、口腔、骨科、康复医学等优势专科。充分利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经验,促进医疗机构间协同。加强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各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专家工作室以及儿童营养、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康复和青少年保健等妇幼保健专科联合平台建设,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统筹,发挥专业支持

  5.发挥专业副校长技术优势。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选聘卫生健康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妇幼保健机构分别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健康副校长组织联系,促进健康指导同质化及均衡化。建立区域—学校(托幼机构)—儿童青少年分级健康画像,对近视、肥胖、龋齿、心理异常、脊柱侧弯等健康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促进体质健康有效改善。试点推行体育副校长聘用制度,指导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学校运动队建设、体育文化营造,强化儿童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与运动干预。(责任部门:市教委、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挥全领域专家团队智慧支持。组建涵盖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管理等多领域优质专家团队,制订一组科学严谨的专业技术规范,明确一套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标准,开发一系列兼顾科学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科普和干预工具。实施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能力提升项目,建立专业师资库、标化课件库、专业人才库,依托北京市“五健”管理中心单位、儿童早期发展研究中心、儿童心理保健培训基地、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研修实践基地等,开展分级分类专项培训,提升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培养一支发展型高素质的专业骨干队伍。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及北京市临床营养、眼科、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骨科、口腔医疗、康复医疗、体检等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组织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和管理要求,开展定期质量管理与技术指导,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和持续改进。(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疾控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程促优,推行五项行动

  7.推行体重管理促进行动。医疗机构加强生育门诊建设,开展育龄妇女合理膳食与科学运动指导,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深化早孕多科协作,为早孕女性提供营养保健咨询和生活方式指导。加强孕期营养门诊建设,充实孕妇学校体重管理相关课程,系统开展孕产妇体重管理、营养评价和身体活动指导,促进孕期合理增重。将体重管理纳入系统保健服务,做好孕前和孕期营养保健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预防低体重儿、巨大儿发生,减少代际传递。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儿童营养门诊和儿童运动门诊建设,倡导吃动平衡。鼓励开设中西医结合肥胖联合门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与咨询指导服务规范化水平,促进母乳喂养、科学添加辅食和合理膳食行为。推进“营”在校园平衡膳食健康促进行动,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培养健康饮食行为。在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落实中小学“体育八条”,丰富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其中至少要有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体育锻炼。深化“能出汗的体育课”教学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每名学生掌握至少2项运动技能。扩大“学练赛”一体化体育教学改革试点范围,大力推广“班超”联赛,着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与技能。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完善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保障赛事活动全年不断线。到2030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目标值提升至77%,儿童青少年肥胖得到有效干预,5岁以下儿童肥胖率、中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市教委、市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推行视力健康促进行动。夯实儿童屈光筛查工作基础,提升妇幼保健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屈光筛查服务能力,扩大0—6岁儿童屈光筛查覆盖面。落实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二十条”,开展学龄前儿童远视储备量监测,建立大班儿童常态化屈光筛查机制。0—6岁儿童、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逐步提升。做好幼儿园每半年1次、中小学校每学期2次视力检测,开展视力及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实施分级分类干预指导,加强检测结果异常儿童的诊断、咨询指导和矫治服务。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制定眼保健特色技术服务包,预防近视发生。提升家庭科学用眼意识,指导家长要从孩子出生就树立近视防控意识,督促儿童从小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积极引导孩子加强户外活动,每天接触自然光时长不少于1小时,引导监督孩子减少视屏类电子产品使用,优化家庭学习区布置,鼓励配置护眼台灯、可升降桌椅。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应全面达标。学校加强学生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管理,引导教师不过度依赖视屏类电子产品进行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的学习环境。到2030年,6岁儿童、中小学生近视率在2025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疾控局、市中医药局、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推行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其中妇幼保健院实现全覆盖,儿童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心理科或精神科设置比例达到90%,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转诊与随访,促进早期识别、早期诊断与早期干预。到2030年,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的比例达到98%以上。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全面应用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适宜技术,提升养育人儿童早期发展技能。推进孤独症儿童关爱中心建设,依托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聚集多方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儿童孤独症康复服务供给,加强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指导非医疗类民办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并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鼓励在学校公共区域布置心理角、互动墙、减压装置等,打造“心灵加油站”。补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缺口,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30年,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或心理辅导室设置比例达到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督促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每两周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综合实践活动,研制《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和实践活动操作指引(试行)》。推广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包,强化同伴心理支持与教育。结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测评、咨询指导与分类干预服务,强化学生隐私保护。强化中医药特色疗法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防治中的应用。做好北京市12356心理援助热线、12355北京市青少年心理与法律服务热线,探索研究推动北京市12356心理援助热线实体化运行,依托“12355润心工作坊”拓展公益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中医药局、市残联、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行骨骼健康促进行动。学校、家长要引导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学龄前儿童每天要达到3小时身体活动,中小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中高强度身体运动,每周进行不少于3天的高强度身体活动或抗阻运动,增强肌肉力量,促进骨骼健康。学校落实“双减”要求,切实降低课业负担,增加学生课外运动锻炼时间。学校结合儿童青少年体格身高变化,指导中小学生选用合适的双肩书包,定期调整课桌椅高度和座位间距,促进形成健康体态。支持体育类科研院所与医疗机构合作,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干预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的特色和优势,制定推广脊柱健康干预技术服务包,提升干预效果。到2030年,中小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筛查率达到98%。(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行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强化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和专业指导,将龋齿等口腔问题患儿按照网络进行转诊。优化整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常见病监测和牙病防治项目口腔检查服务项目和数据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托幼机构幼儿口腔清洁措施,提升日间刷牙率。持续做好3—6岁儿童局部用氟、7—9岁儿童窝沟封闭等专业预防服务,逐步降低龋患率。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加强科普宣传,帮助家长和儿童掌握口腔健康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使用含氟牙膏和牙线”的良好护齿行为。引导学龄前及学龄期儿童减少高粘、酸性强的食物摄入,减少致龋因素,保持牙齿健康。到2030年,5岁、12岁儿童患龋得到有效干预,5岁儿童乳牙龋患率、12岁儿童恒牙龋患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疾控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位一体,提升健康意识

  12.医育结合,加强科学养育指导。充分发挥市级医育结合指导中心作用,依托首都教育、医疗资源,搭建市区医育结合指导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协同联动平台,创新打造“1+16+N+X”科学育儿模式。组织科学育儿专家团队,编制权威的科学育儿宝典。打造“线上+线下”科学育儿指导平台,利用新媒体精准推送科学育儿知识,树立“育儿京讲”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家校共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立覆盖全学段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打造开学第一课、考生加油站等短视频栏目。围绕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运动健康、心理健康、营养健康等开展健康教育,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通过设立校园开放日、家校联席会等常态化沟通渠道,鼓励家长参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

  14.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多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动员和健康促进,激活健康教育活动实践场景。家庭、学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引导儿童青少年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养成健康饮食、科学用眼、健康护齿等行为习惯,保证充足睡眠,增强身体素质。结合重要纪念日等,开展主题鲜明的健康宣传活动。市区联动,形成“台、网、微、端、屏”全覆盖的宣传矩阵,为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疾控局、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智慧赋能,加强信息支撑

  15.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开展“AI+儿童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强化数智化研发成果在医学场景转化应用。支持医疗机构开发数字化儿童健康管理工具,针对儿童身心特点,研发儿童相关疾病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工具及智能机器人,提高儿童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搭建学生身心健康监测平台,为学生提供精准健康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人工智能“数字助手”,帮助全科医生提升儿童疾病的诊疗规范性和准确性。逐步扩大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医疗机构和临床专业范围,促进“互联网+儿童健康”发展。教育部门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家长学校”,为学生家长提供24小时在线答疑。推动智能化青少年体育器材设备、AI运动能力测评等技术在体育课、校内外活动场景中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数据支撑。依托北京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儿童青少年电子病历、健康体检、体质监测等多元数据,构建覆盖全周期、连续性的电子健康档案,形成一体化健康数据资源体系。开展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实现个性化、定向化健康指导,并为各级管理机构提供动态监测、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服务,以数据驱动儿童青少年健康管理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疾控局、市体育局、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高位推动作用,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统一认识,合力做好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具体实施。要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履职,对照重点任务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要做好全系统组织动员,凝聚共识,促进医校协同、卫体融合、家校共育、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二)优化健康服务

  各区要优化全程服务,按照分类对口转诊服务网络,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防、筛、诊、治、康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创新便捷服务,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通过“入园入校”“项目整合”“线上转诊”等方式强化服务可及性,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延伸服务,结合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体重管理年、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等工作要求,设置儿童“关爱空间”,鼓励开设周末门诊、夜间门诊,强化儿科以及儿童营养、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完善诊疗和康复服务,促进早诊早治,为儿童青少年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优化科普教育,将科学权威的健康知识通过传统媒介、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形成部门宣传推广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落实成效

  各区要重视质量评价,优化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和控制标准,加强日常业务指导与专项质控,持续提升服务质量。重视过程评价,运用四项清单,结合后台数据质控、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学校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常态化督导,狠抓任务落实。重视资金管理评价,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现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经费等资金,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筛查监测、干预、评估和随访服务。落实相关要求,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升经费使用效率。重视效果评价,市级各部门、各区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定期监测重点任务落实进展,并将进展情况纳入学校、医疗机构相关评价体系,确保工作目标实现。北京市将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发掘优秀案例,推广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工作模式,健全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未来生力军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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