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培养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服务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打造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的新载体
(一)推进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立足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构建高校、企业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实体化运行机制,探索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配套建设综合服务园区,形成卓越工程师规模化培养集聚地。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联合体按规定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协同中国工程院组织院士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加大产业化合作课题研究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力度。
(二)强化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依托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校在创新联合体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北京市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入驻企业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凝练企业技术难题形成“项目榜单”,引导优秀团队揭榜攻关。畅通成果转化链条,支持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和行业共性技术平台,高效服务重点工程问题攻关和科技成果的工艺验证、中试生产。
(三)提升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育人能力。支持高校在创新联合体实施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实行“高校学习+联合体实践”的培养方式。支持高校教师团队全过程参与创新联合体的教学实践与科研攻关,允许其以创新联合体为单位申报市、区级人才计划。构建校企联合培养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工程硕博士与联合培养企业提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毕业当年优先办理应届毕业生引进落户,在企实训年限可计入司龄。
二、深化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改革
(四)实施工程教育供给侧改革。推行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开展实践实验实习体系化改革,提高实践教学在工科学生培养总学时中的占比,支持高校结合生产实际需求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家级)。推动高校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培育建设新工科与交叉学科。鼓励以“项目制”牵引开展工科人才培养,支持高校设置微专业、联合学位等模式,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在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中,倡导树立注重工程应用创新的鲜明导向。
(五)建设高水平卓越工程师学院。面向首都产业发展需求,在高校布局建设一批市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搭建校企理事会协同治理架构,实行校企“双导师”或“导师组”制度,打造“全链条设计、全要素配置、全过程培养”的联合培养实体。加强政策集成,优先支持市级卓越工程师学院申请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争取工程硕博士招生计划、推免指标、建设经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
(六)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开展市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基于校企联合攻关项目组织人才培养,采用高校、企业“双阶段”培养模式,探索推动培养改革同工程师职称评审接轨。市级试点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指标重点投向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入驻高校和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将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作为工程硕博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推动更多北京市属高校和企业纳入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
三、健全卓越工程师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七)加强工程技术人才自主培养。在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中设立卓越工程师平台,重点培养一批具备突出技术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对于培养卓越工程师成效突出的企业,择优推荐纳入国家级和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范围,落实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构建多元参与的工程师社会化培训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支持北京工程师学会为不同层次工程师提供成长平台。
(八)引进集聚海外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海外卓越工程师引进方式,建立“全职+柔性”结合的人才引进制度。拓宽引才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引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重点奖励在急需领域引才成效突出的猎头机构。创新外籍卓越工程师来京工作许可办理服务。
(九)加强有组织的工程技术攻关。探索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跨体制、跨部门调配、使用和支持机制,激励卓越工程师领衔攻关,支持其所在企业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工程项目。支持在“揭榜挂帅”“赛马攻关”中取得成绩的卓越工程师建设创新工作室,在实践任务中培养集聚人才团队,鼓励其持续开展技术攻关。
(十)加大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工程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将工作居住证指标向工程技术人才倾斜。将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才纳入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住房补贴。持续做好人才生活服务保障,解决工程师在京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
四、创新工程师成长发展工作机制
(十一)优化工程师评价方式。畅通工程师职业发展路径,持续扩大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范围,加快建立适应产业变革方向、以实绩为导向的业内评价体系。对具备独特专业技能和卓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特殊特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向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
(十二)推动校企人才双向交流。选派高校理工科教师赴重点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全流程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将企业服务经历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与评优评先的评价指标。遴选企业技术领军人才担任高校“产业教授”,支持其在高校开设前沿短课,将企业研发生产各环节嵌入高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支持科研院所、高校的科研人员和理工科教师按规定通过参与合作、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等形式到企业开展工程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允许保留人事关系。
(十三)深化工程领域国际化认证。推进国际卓越工程师认证标准衔接,持续更新工程类国际职业资格,积极加入国际双边、多边工程师资质互认协议。推荐卓越工程师加入国际权威工程组织,深化与亚太经合组织、东盟等区域开展工程技术协同创新。推动工程技术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开展中外工程与技术交流项目,推动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共建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积极参与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十四)壮大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实施“北京市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支持青年工程师及其团队挑大梁、当主角,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中设立青年首席工程师岗位,明确工程技术团队青年骨干比例配置要求。市、区人才计划面向青年工程师倾斜,在人才计划中提高入选比例。推动各层次科学研究人才和青年工程技术人才梯次衔接、有机联动、协同攻关,建立国内外研修访学制度,拓宽青年工程师视野。
五、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卓越工程师的良好氛围
(十五)强化政治引领。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录,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定期组织主题探讨、考察调研等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卓越工程师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
(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发挥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协同联动,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标志性成果。各区有关部门要将工程师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工作重要内容,结合本区实际培育大批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卓越工程师。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终止相应培养保障政策支持。
(十七)健全荣誉激励制度。在首都人才奖评选中,对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激励,择优推荐参评国家卓越工程师奖。组织办好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
(十八)培育工程师文化。定期举办首都工程师主题沙龙、卓越工程师发展论坛等活动,增强工程师的集体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建设识才、爱才、用才、敬才的创新生态,选树卓越工程师典型人物,对于获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的工程技术人才,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和价值追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工程技术人才的社会认可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