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旅发〔2025〕71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30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5〕4号),经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同意,按照《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将6项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至16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行使。
一、由16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行使6项行政审批权力。(详见附件)
二、各承接主体要精心组织,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履行法定职责的连续性、稳定性,相关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要依法依规行使相关审批权力,做好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三、各承接主体要在9月15日前完成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承接,行使行政权力。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