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4-07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5〕9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04-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5年 第25期(总第901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打印
字号:        

京规自发〔2025〕90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2025年第5次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议,决定对《关于规范和加强新建充气膜体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予以修改,对《关于中央在京党和国家机关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61项文件予以废止,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成本预审工作规则的通知》等3项文件宣布失效。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决定修改并重新发布的文件目录

决定修改并重新发布的文件目录

附件2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附件3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