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路法制发〔2006〕293号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公联公司、首发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
为明确我市城市道路接养程序,规范接养管理行为,保证城市道路接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特制定《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
京路法制发〔2006〕293号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公联公司、首发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
为明确我市城市道路接养程序,规范接养管理行为,保证城市道路接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特制定《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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