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路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06-05-29
  5. [成文日期] 2006-05-26
  6. [发文字号] 京路法制发〔2006〕29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6-05-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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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路法制发〔2006〕293号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公联公司、首发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

  为明确我市城市道路接养程序,规范接养管理行为,保证城市道路接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特制定《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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