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5-14
  6. [发文字号] 海公开办发〔2024〕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5-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淀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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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开办发〔2024〕1号

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淀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海淀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策服务质效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作用,助力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新质生产力示范区建设,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服务为民、改革创新、精准高效原则,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增强群众企业获得感、认同感,当好新时代首都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二、推进政府重点领域工作全面公开

  (一)围绕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做好专题公开

  1.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做好涉及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专题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任务落实情况。

  2.做好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专题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任务落实情况。

  (二)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3.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信息。

  4.做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基地、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政策信息。做好打造高品质特色产业园区、特色专业化空间载体等阶段性成果的信息公开。

  5.围绕“两区”建设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数智自贸”特色开放品牌,促进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放,高质量建设中关村综合保税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6.做好深化落实“证照分离”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阶段性政策措施和成果。

  7.及时公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实施情况,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成果典型案例。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物业管理等方面政策信息。

  8.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信息公开。

  9.做好建设花园城市示范街区、小微绿地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信息公开。

  10.加强本区在就业帮扶和社会救助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11.做好打造“书香海淀”“博物馆之城”等品牌工作的信息公开。推进深化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等方面信息公开。

  12.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就业扶持、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方面信息公开。

  13.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公开内容形式,提高规范性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监督。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14.结合机构改革最新情况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规范发布。

  三、提升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效能

  (一)政策意见征集

  15.强化群众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广泛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主动问计求策,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增强政策有效性。

  16.加强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草案形成后,应优先通过市区两级政府网站政策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政策意见征集的知晓面和参与度。

  (二)政策制定审核

  17.细化政策制定标准。政策制定时应从群众企业使用政策角度认真研究,根据宏观规划、计划方案、兑现办事等类型编制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宏观规划、计划方案类政策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台配套细则,确需出台配套细则的,应当与政策同步制定、同步发布。

  18.建立政策前置审核工作制度。政策发布前,政策制定部门应落实《海淀区落实“京策”平台建设任务工作方案》(随后印发)要求开展“制定标准性、公开合规性、解读规范性、兑现操作性、测算必要性”等审核工作。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由牵头部门发起政策审核。各审核单位按要求进行审核,未按要求完成审核的政策不得发布实施。

  19.健全政策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梳理本单位政策清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策有效性集中确认和失效政策标注工作,并同步在政府网站更新,提升政策集中公开的质量实效。

  (三)政策发布解读

  20.建立政策集中规范发布制度。将政府网站作为政策发布的第一平台,按照政府网站最新政策视图管理要求,在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政策。

  21.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实现对宏观规划、计划方案、兑现办事等政策的分类解读。结合政策内容,注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专有名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鼓励通过简明问答、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等群众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加强政策的发布和解读。

  22.建立政策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政策发布前,应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舆情风险;政策发布后,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策兑现评价

  23.建立政策兑现事项报送机制。各部门发布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时,应按要求进行标签化处理,明确政策核心要素,同步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确保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集中兑现、一站式申报。

  24.开展政策精准推送。选取10家以上科技园区作为政策推送对象,分析推送对象的推送事项、推送范围、推送方式,结合推送对象的政策需求向市级政策库汇集数据。通过对政策库相关数据分析,主动向政策服务对象精准推送政策。

  25.开展政策效果评价。选取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

  四、优化政务公开服务方式

  (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

  26.落实北京市政策服务(“京策”)平台建设任务。依托“京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海淀区政策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京策’平台汇聚市区两级政策性文件、集成全市兑现类政策事项、贯通市区两级现有政策服务平台”。

  27.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围绕提升群众企业使用感受,发挥多渠道服务优势,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协同互补、一体化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一体化监管,推动检查指标数据实时监测,着力提升全程跟踪、督办、预警效果。用好用户行为数据和政府部门履职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赋能各部门网上履职和服务能力。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28.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按季度面向全区制发派送政府公报,发挥好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和标准文本作用,有效拓宽数字公报传播应用渠道,推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发布。

  29.强化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设置政策咨询窗口,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解答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优化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30.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群众企业热点政策需求,政策制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公开讲”活动,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31.多形式开展“政务开放日”“基层治理公开议事”等活动。鼓励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开放日”“基层治理公开议事”等活动,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

  32.强化政府对外联系电话监督管理。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对外联系电话清理工作,做好电话更新备案。在工作时段内,确保政府对外联系电话专人值守接听,一次接通率应高于90%,三次接通率应达到100%。未能当场解答的,要做好记录并在1个工作日内回拨。

  33.强化政务咨询渠道建设,配合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知识库汇聚融合统一,更好满足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标准

  34.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35.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水平,推广电子印章网页答复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

  36.强化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全清单做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事项完整。

  五、保障措施

  37.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区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38.强化人员培训。各单位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要求,将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基础课程和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各单位要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9.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区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总结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本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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