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4-19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4-1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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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防科工局统一部署,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24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目前,北京地区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备案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开展年度检查,同时取得许可和备案资质的单位分别开展年度检查。

  二、有关事项

  1.许可、备案持证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开展自查,认真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如实反应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填报工具软件版本与上年度相同,无填报软件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到我办(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117室领取。

  2.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自查材料(按BM管理)报送至我办(地址同上)。自查材料应包括: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文档)各1份;

  (2)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文档)各1份,共包括7项,分别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GJB证书及最近一次年度监督审核报告、BM证书、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或上年度总结报告)、最近一次财务审计报告、JDS评价意见、WQZB许可(备案)证书;

  (3)企业自查数据包电子版1份(企业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须在SM计算机上操作,信息填报导出生成的zip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XX单位.zip”);

  (4)《回执单》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55521295,1880106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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