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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05-26
  5. [成文日期] 2021-05-26
  6.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1〕6号
  7. [废止日期] 2025-12-31
  8. [发布日期] 2021-05-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通政办发〔2021〕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通州园)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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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通州园)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通州园)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通州园)(以下简称“网安园”)建设,促进城市副中心产业快速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工商、税务关系均在网安园内的企业。

第二章 支持方式与标准

  第三条 支持企业发展,按照企业销售收入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企业经营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3年。

  第四条 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获得融资,入园后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第五条 支持企业参与工信部重大战略任务、北京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对牵头申报企业或独立申报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0万元。

  第六条 鼓励企业在园区组织开展高端网安交流展示活动、高端论坛以及专业技能赛事。对活动期间发生的场租费、会议服务费给予补贴,单个申报主体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企业在园区内建设网络安全测试、攻防演练、产品检验、实验验证、认证测试、技术培训等服务平台。对建设期内发生的软硬件采购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八条 鼓励企业参加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园区组织的行业交流和评比活动。参加活动交流的企业按实际参展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万元。

  第九条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员工社保关系在通州区的企业,根据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情况,按照不超过2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2年。

  第十条 降低企业贷款成本,企业通过驻区银行获得的贷款用于设施建设或生产经营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单笔贷款贴息不超过2年,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第十一条 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在网安园、张家湾设计小镇和运河商务区内租赁场地的企业,租金按照实际单价的50%,最高2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补贴,装修按照实际装修费用的50%给予补贴,办公、生产、经营场地租赁或装修补贴面积最高1500平方米,最多连续支持2年,租赁和装修补贴不得同时享受,从优不重复。

  第十二条 支持优秀企业入驻园区,对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办理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通州园)注册地址。

  (一)规模以上企业。

  (二)在园区发展建设期间作出特别贡献的企业。

  (三)承担国家、北京市重点相关项目的企业。

  (四)企业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经营状况较好。

  第十三条 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在非京生源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接收、工作居住证办理、子女入学等方面对企业提供便利。入园企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实施“一人一策”。

  第十四条 针对入园的重点企业,在企业注册、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管家式服务,在人才引进、上市融资方面提供全流程服务。

  第十五条针对工信部、北京市和通州区重点引进的建设类项目,在立项、规划、用地报批等方面开放绿色通道。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措施由网安园专班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七条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北京市、通州区重大政策变动,上述政策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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