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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2-04-19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2〕2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2-04-1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2012年度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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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1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2012年度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密云县2012年度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提高城市居住环境和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根据市政府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统一部署,综合街道意见和老旧小区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宜居社区,构建和谐密云”原则,以降低既有建筑能耗、提高建筑抗震能力、改善老旧小区环境为重点,全面完成2012年度各项综合改造任务,不断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和“宜居生态城市”服务,以良好的城市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改造原则

  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县2012年度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范围以1994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楼房为主,兼顾矛盾突出、基础设施相对较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较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集中的小区。

  三、工作任务

  1.完成7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0.47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完成1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61万平方米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督促北京机床研究所完成19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

  3.完成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4.完成康居小区等9个住宅小区、80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以县长王海臣为组长,主管副县长李光辉为常务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市政市容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密云县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二)主要部门职责。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制定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指导西田各庄镇、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和房屋产权单位实施综合改造工作,提供综合改造工程技术支持,负责综合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行业监管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立项,争取相关改造政策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政策落实改造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对改造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评审,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综合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县市政市容委:负责综合改造工程中供热等市政系统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停车管理的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综合改造工程的正常秩序,依法处理妨碍工程正常进行的行为。

  县规划分局:对需要办理综合改造审批手续的项目进行审批,对改造工程中涉及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县城管大队:对县规划分局确认的违章建设依法组织拆除,对破坏绿地、小广告、乱停车辆、乱堆杂物等进行查处、清理。

  县法院:经城管大队申请,对拒不履行城管大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强制执行。

  县委宣传部:负责综合改造工程惠民政策和实施过程的宣传报导。

  有关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综合改造实施过程中政策解答、问题协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筹备老旧小区业主大会,指导和监督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参与小区整治,确保综合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县园林绿化、公安消防、有线电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房屋管理等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协同实施本方案。

  (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王建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生民、郝立英、王小明担任(见附件2)。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综合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1.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组。负责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解落实改造任务,指导西田各庄镇、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和房屋产权单位实施综合改造,提供综合改造工程技术支持,协调完成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前期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组 长:王永平 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庄景清 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范玉顺 果园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刘彦军 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崔铁军 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贺明 城关派出所所长

  李海亮 西滨河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春岐、张永刚、刘宏志、毛明山、谢国明、王宝山、赵国东、张小宝、朱志彬、马长海、贺有林、孙喜臣、孙朝辉、张春旺、柏杨、巨曦、王云书、贾晓文、刘术知、李明。

  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组下设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和协议签订组。

  (1)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负责宣传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政策法规,动员居民积极配合综合改造工作,做好入户调查表填报工作。

  花园小区28号楼、29号楼、30号楼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成员包括齐春秀、张友侠、傅淑明、李国福。

  车站路小区14号楼、16号楼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成员包括张丽丽、王庆海、王永红。

  新北路31号院1号楼、3号楼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成员包括刘术知、董烈华、郑福忠。

  果园新里北区21号楼、果园新里中区1号楼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成员包括张国兰、王云书、贾晓文、孙杰。

  东斜街小区7号楼、9号楼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组成员包括柏杨、邓智秋、齐永梅、李保丰。

  (2)协议签订组:按照政策精神,做好《抗震改造协议书》签订工作,收集、存档每户房屋现状影像资料。

  花园小区28号楼、29号楼、30号楼协议签订组成员包括李明、程大亮、孟凡祥。

  车站路小区14号楼、16号楼协议签订组成员包括陈涛、巨曦、赵四路。

  新北路31号院1号楼、3号楼协议签订组成员包括康继安、季雪彦、王建华。

  果园新里北区21号楼、果园新里中区1号楼协议签订组成员包括苏桂明、史庆海、王聪民、张淑燕。

  东斜街小区7号楼、9号楼协议签订组成员包括何春艳、戴金明、王凤英、霍天军。

  2.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组。负责组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督导改造工程按照实施方案分解和推进,协调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作。

  组 长:彭少忠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庄景清 鼓楼街道办副主任

  赵德满 鼓楼街道办副主任

  范玉顺 果园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邱艳红 果园街道办副主任

  徐长明 县城管大队调研员

  陈振和 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刘宏志、冯云波、田秀丽、李海洋、郎凤飞、郑启树、柏杨、巨羲、史桂敏、李明、张新茹、王秀梅、胡云生、王云淑、高亚丽、张永刚、孙喜臣、张春旺、周庆和、王志民。

  3.行业管理工作组。负责各类改造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管等。

  组 长:张 柏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郭春杰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 员:王保山、毛明山、赵国东、张小宝、谷怀丰、李春岐、谢国明、单卫生。

  4.宣传工作组。负责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有关政策、决策部署、实施过程、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报道。

  组 长:谢金英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王有利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骆腾麒 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成 员:郭志青、韩晋军、刘宏志、李春岐、张永刚、张春旺、李小亮、刘艳。

  西田各庄镇、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和房屋产权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安排具体人员,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为确保综合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五、实施主体

  1.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主体:进万家物业公司、心连心物业公司、康居居委会。

  2.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实施主体:密云县房屋改建工程处。

  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主体:需改造建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4.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主体:果园街道内的项目,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专业队伍按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鼓楼街道内的项目,由鼓楼街道按政策规定自行组织实施。涉及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改造项目由街道与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协商落实。

  六、改造内容

  1.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外窗、单元门、楼栋热计量表及分户热计量装置、防雷接地、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等。

  2.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内容包括房屋结构抗震加固、外墙保温、外窗、单元门、楼栋热计量表及分户热计量装置、防雷接地、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室内外给排水改造、室内厨卫局部防水等。

  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内容包括更换节能门窗、加装楼栋热计量表。

  4.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内容包括解决房屋漏雨,房屋安全避险,室内给排水管道修复、更换,楼道门窗更换、楼道粉刷,室外雨污设施补建、更换,社区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扩展停车位等问题。

  七、资金概算

  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由四项具体工作任务组成,预计共需资金32577.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1533.6万元、市财政补助12044.55万元、县财政配套18999.13万元。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最终所需资金以县财政局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1.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预计共需资金15290.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1371.15万元、市财政补助6959.65万元、县财政配套6959.65万元。

  2.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预计共需资金1165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162.45万元、市财政补助5084.9万元、县财政配套6410.05万元。

  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预计共需资金990万元,按市政府统一要求,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

  4.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预计共需资金4639.43万元,其中鼓楼街道需改造资金2396.96万元、果园街道需改造资金2242.47万元,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

  八、时间安排

  (一)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1.工程前期阶段:2012年5月1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评审、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队伍、施工许可办理等工作。

  2.工程施工阶段:2012年5月11日—10月31日。

  3.工程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15日。

  (二)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

  1.2012年4月30日前:

  (1)鼓楼街道、果园街道负责开展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的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征求业主意见。

  (2)县规划分局确认改造工程中所涉及建筑物的合法性。

  2.2012年5月15日前:

  (1)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县城管大队动员违法建筑责任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县规划分局确认的合法建筑,按照相关政策确定补偿金额。产权人自行拆除其建筑。

  3.2012年5月30日前:

  (1)鼓楼街道、果园街道负责与产权人签订《抗震改造协议书》,保存房屋现状影像资料。

  (2)县城管大队依法拆除经县规划分局确认的违法建设。

  (3)对拒不履行城管大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管大队申请,法院依法给予强制执行。

  (4)密云房屋改建工程处完成项目立项、评审、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队伍、施工许可办理等工作。

  4.工程施工阶段:2012年6月1日—10月31日。

  5.工程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15日。

  (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需改造既有公共建筑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在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2012年11月1日—11月15日组织验收。

  (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1.施工准备阶段:2012年4月30日前。由鼓楼街道、果园街道联系县城管大队完成拟改造小区或住宅楼周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并将改造方案宣传到户。同期由实施主体完成项目立项、预算报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确定施工、监理队伍,并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任务,做好工程验收交付准备工作。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同期完成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选聘适合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3.综合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5日—12月31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街道、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

  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是市政府折子工程,又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时间紧、标准高、统筹难,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加快各项工作进度,及时会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按质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改造工程惠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增强居民对综合改造工程的认同。加强试点示范节能效果的宣传,充分尊重业主意见,发挥好业主的主体作用,营造改造方案群众支持、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三)规范全过程监管,高标准完成任务。

  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许可、工程造价审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严把准入关。在《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合格承包人名册》中依法选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与单位。严把材料关。综合改造工程的主要材料必须使用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备案的产品,不得使用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把施工关。对综合改造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做好各阶段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严把验收关。确保改造项目不缺项、改造标准不降低,将惠及百姓民心工程的实事办好。严把资金关。加强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资金按进度拨付和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1.密云县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密云县既有建筑抗震节能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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