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公布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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